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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皇帝的家庭与帝位传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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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在明代皇帝一夫多妻制等级大家庭中,作为天子配偶的后、妃、嫔的非正式权力仍对明代历史发生重大乃至决定性的影响,这一点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在帝位传承中发挥的作用。在中国古代的帝位传承中,为了防止皇族内部的争端,自西周以来就实行以“嫡长子继承制”为核心的宗法继统原则,明代也以此原则来处理皇室内部的继承关系。但朱元璋同时还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大宗无子的情况,作出了“凡朝廷无皇子,必兄终弟及,须立嫡母所生者,庶母所生虽长不得立。若奸臣弃嫡立庶,庶者必当守分勿动,遣信报嫡之当立者,务以嫡临君位”的规定。从整个明代16帝的继统情况来看,与朱元璋的设计有很大差别。第一、明代有6位皇帝未曾被立为太子,也不符合“嫡母所生”的要求,即成祖朱棣、景帝朱祁钰、世宗朱厚璁、穆宗朱载、熹宗朱由校、思宗朱由检;第二、其余10位帝王,除朱元璋外,另9位虽曾被立为皇太子或皇太孙,但都不是当朝中宫皇后之子。正因如此,在明代的帝位传承中,后、妃以其家庭关系中的一极而对明代的历史发生着决定性的影响。这不是专制皇权所能限制的,却又是对专制皇权的必要的补充,使明代的帝统能不断地延续下去。如仁宗皇后张氏,从燕世子妃到皇太子妃、到皇后、到皇太后、到太皇太后,一身而历近50年的-风雨,对明代前期的-稳定与社会发展有着极重要的影响。再如武宗去世之时,国无储君,如果没有孝宗张皇后定策迎立世宗,下诏收捕江彬,明代的历史说不定又要发生什么祸乱。而神宗之母李太后在万历初年,“委任张居正,综核名实,几于富强,后之力居多。”在明代皇帝的等级家庭中,皇权、男权虽居主导地位,但女性的非正式权力仍是一种潜在的权力,它是对前者的一种补充,平时处于前者的掩盖之下,一当条件合适,也可以不同程度地转化为正式权力,或以其家庭一极的地位而对历史发展产生各种影响。从这一视阈看,历史上的女后专权、外戚干政,实际上就是这种女性非正式权力的一种转化,一种特殊的表现形式,其对历史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
再次,在两性关系中,情感有着重要的作用,在明代皇帝的一夫多妻制等级家庭中,皇帝的爱情等感情纠葛与家庭结构中的诸多矛盾也导致明代历史的许多戏剧性变化。如朱元璋和朱棣,对正宫皇后感情甚笃,因而在皇后去世之后再也不重立皇后,这是对夫妻感情的一种尊重,而这两位皇后在世时对于丈夫的行政处置亦多有影响。明宪宗时,与长他17岁的妃子万贞儿感情甚好,以至于万贞儿宠冠后宫,生了皇子后马上晋为贵妃,皇子死后万贵妃心理变态,凡被宪宗临幸有子的宫人均逃不脱她的魔掌。孝宗由于和张皇后感情深厚,宫中同卧起,因而只有武宗一个儿子,武宗则由于不爱宫中的后妃,专意于豹房和巡幸,导致他没有儿子,由此也造成孝宗一系的皇统中绝,才有迎立世宗的重大举措,又导致大礼议的出现。至于明神宗时,因皇长子朱常洛是其母李太后的宫女所生,乃他一时风流所致,不为他所喜爱,而他最宠爱的郑贵妃生下三子常洵以后,册立太子、出阁讲读、选婚等就成为万历朝的大事件。史称“帝久不立太子,中外疑贵妃谋立己子,交章言其事,窜谪相踵,而言者不止”。由此而造成迁延数十年的国本之争、妖书之案、梃击之案等事件,这些都加深了当时的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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