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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知几的“史讳”与“名教”

    王长奇


      唐代史学家刘知几主张“直书”,反对“曲笔”和“史讳”。他在《史通·直书》(下引该书只注篇名)篇说:史家要“仗气直书,不避强御”;“肆情奋笔,无所阿容”;“宁为兰摧玉折,不作瓦砾长存”。他要求史家做到“善恶必书”,批评孔子修《春秋》“多为贤者讳”,对所美者“虽有其恶,不加毁也”;对所恶者“虽有其美,不加誉也”。“斯验世人之饰智矜愚,爱憎由己者多矣”。这些论述表现了刘知几对“史讳”的憎恶,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刘知几对“史讳”的批判是有保留的,并不彻底。 

      事实上,刘知几对“史讳”并非一概反对。他认为史家在编写史书时,在一定条件下对历史的某些方面、某些内容讳而不书是可以的。他在《曲笔》篇中说:“肇有人论,是称家国,父父子子,君君臣臣,亲疏既辨,等差有别。盖‘子为父隐,直在其中’,《论语》之顺也;略外别内,掩恶扬善,《春秋》之义也。自兹以降,率由旧章。史氏有事涉君亲,必言多隐讳,虽直道不足,而名教存焉。”在刘知几看来,“名教”显然比“史讳”重要得多,若为存“名教”而隐讳,则是无可非议的。他的这一观点在《惑经》篇中说得更为清楚:“夫臣子所书,君父是党,虽事乖正直,而理合名教。如鲁之隐、桓戕弑,昭哀放逐,姜氏*奔,子般夭酷。斯则邦之孔丑,讳之可也。”刘知几甚至认为某些史讳是天经地义的,尤其是关系到史家自身的时候更是这样。他在《序传》篇中说:“然自序之为义也,苟能隐己之短,称其所长,斯言不谬,即为实录。”他批评司马相如不明白这个道理:“相如自序,乃记其客游临邛,窃妻卓氏,以《春秋》所讳,持为美谈。虽事或非虚,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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