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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匈两种和亲模式下女性的命运与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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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超
西汉时,汉朝统治者曾长期实行“和亲”之策以缓和与匈奴族紧张对峙的关系。汉匈和亲,实际上可以分为“兄弟”式和亲与“臣服”式和亲两种不同模式。在这两种模式下,作为汉匈和亲进程中的一个重要角色——汉朝女性又有着不同的形象与命运。
汉高祖八年(前199年),汉廷平城之战失败后,刘敬首献“和亲之策”。刘邦遣“刘敬奉宗室女翁主为单于阏氏,岁奉匈奴絮缯酒食物各有数,约为兄弟以和亲。”此类和亲可视为第一类模式,即在汉匈承认互为“兄弟之国”的前提下实行和亲。《汉书·刘敬传》载刘敬向刘邦解释与匈奴和亲原因时说:“天下初定,士卒罢于兵革,未可以武服也。冒顿杀父代立,妻群母,以力为威,未可以仁义说也。”遣嫡长公主外嫁,厚遗奁资,“生子必为太子,代单于,……可毋战以渐臣也。”虽然刘敬刻意强调只有遣身分尊贵的嫡长公主才能使“蛮夷必慕”;然而刘邦最终未遣长公主出塞,其中原因似乎不单是由于吕后的哭阻,或如后人所云长公主已嫁、“刘敬之言悖矣”等因素,更可能是刘邦考虑其可行性甚微,而以“家人子名为长公主,使刘敬往结和亲约”。
其后惠、吕、文、景及武帝初年,基本上均遵此模式实施和亲。汉匈双方关注的焦点似乎都不在于和亲女性的身份上:汉廷关注的是匈奴在得到以和亲名义输送大量财物后对汉的态度;而匈奴更多关心的是汉廷所输金帛等财物的数量。《汉书·匈奴传》文帝遗老上单于书曰:“汉与匈奴邻国之敌,匈奴处北地,寒,杀气早降,故诏吏遗单于秫金帛丝絮佗物岁有数。……朕闻古之帝王,约分明而无食言。单于留志,天下大安。和亲之后,汉过不先。单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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