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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包公的人类学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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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宝林
包公是中国最有名的清官。今年的包公千岁宝诞,值得很好纪念。
“清官”二字合为一词,有人说“查正史记载,始见于《清史稿》”(上海《文汇报》1978年11月25日),但明代李贽《焚书》卷四《杂述·因记往事》文中已有“彼为巨盗,我为清官”之说,将清官与巨盗对称,乃清明、清正、清廉之意。而金代元好问(1190-1257)《薛明府去思口号》一诗中更早已有清官一词:“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只从明府到,人信有清官。”从“清官”一词产生和流传的时间来看,与包拯(999-1062)关系甚大,似乎可以说是包公清官故事流传之后而盛行的。
于此亦可见包公影响之大。
一
包公为什么会成为最有名的清官呢?
首先他为官清正,执法如山,铁面无私,不畏权贵,廉明公正,是非常突出的。《宋史》卷316的本传虽短却很有分量,记述了当时老百姓对他的赞颂:
“拯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人以‘包拯笑比黄河清’。童稚妇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京师为之语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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