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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汉家制度”及其历史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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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作璋 刘德增
从三代礼制到“汉家制度”的确立
礼最初是用来祈福祛灾的,后来才被用于治国。商人在子虚乌有的鬼神面前表现得诚惶诚恐,毕恭毕敬,但仍不免于亡。周人从商亡的教训中悟出一个道理:事神敬天之外,还要注意人民的力量。于是在周礼中,伦理性被强化。这就是为儒家所称道的“制礼作乐”的主题思想。从此,礼治成为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治国方式。因为“礼治”被认为具有很强的等级性和教化性,“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断于已然之后”。所以,历代统治者均强调用制度化的伦理道德来治理国家,而把刑法视为维护统治的辅助手段,从而形成所谓“德主刑辅”的治国思想。
在夏商周三代,礼治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治国方式。到了春秋时期,由于社会上层建筑发生巨大的变革,因而造成礼崩乐坏,暴露出以礼治国的危机。进入战国后,如何恢复统治秩序?如何治理国家?这是一个摆在每一个*家、思想家面前的重要课题。诸子百家的思想言论大部分内容都涉及到这个问题。例如儒家认为“仁者无敌”,所以主张实行仁政德治;法家认为“一民之轨,莫良于法”,所以主张“法令为治之本”;道家认为“为无为,则无不治”,所以主张无为而治等等。百家争鸣的结果,法家思想在秦国占了上风。秦孝公用商鞅变法,使秦国富强;秦王嬴政又采用了法家韩非的法治理论,最后统一中国。但是,法家学说固然有助于秦的统一,而在如何巩固统一方面却暴露出它的弱点,而且法家的所谓“法治”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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