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金朝赐姓考述 |
|
|
|
周 峰
有金一代,统治者每在用人之际,或在建国初期正处于上升之势,或在国家危亡之时,多对女真族之外的其他民族之人,如汉、契丹、渤海、蕃族等赐予女真姓氏,以示宠渥,来换取他们为本朝尽忠效力。初期,赐姓并无制度可言,只是一时的权宜之计,而到宣宗时,已定下详细制度并广泛赐姓。但这是的大金王朝早已日薄西山,赐姓也未能挽救金朝灭亡的厄运。对金朝赐姓制度的研究,以陈述先生卓有成效。他辑有《金赐姓表》二卷,[1]并在表的序言中进行了初步研究。本文就是在此基础上,对金朝的赐姓作一粗略的考述,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一、金朝初期赐姓情况
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打正式建立了女真族的政权,国号大金,建元收国。随后十几年间,大金铁骑踏遍半个中国,先后灭掉了辽、北宋两个强大的政权,统一了中国北方。在对大金政权的建立和巩固中立下了汗马功劳的将领中,不仅有女真人,而且有渤海人、契丹人、汉人。对于这些人,金政权不仅给以高官厚禄,并对某些人还予以赐姓之宠。有史可考,金朝最初赐姓是在太祖天辅年间。“完颜元宜,本姓阿列,一名移特辇,本姓耶律氏。父慎思,天辅七年,宗望追辽主至天德,慎思来降,且言夏人以兵迎辽主,将渡河去。宗望移书夏人谕以祸福,夏人乃止。赐慎思姓完颜氏,官至开府仪同三司。”[2]可知,耶律慎思是契丹人,在辽天祚帝逃亡,躲避金兵 < 1 > < 2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