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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历史学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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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润明
历史学是以已经逝去的、不能重现的客观历史过程作为研究对象的一门人文科学,体现的是历史学家本于人类理性判断、以独特的逻辑建构起来的主体化的历史内容。正是基于人类所具有的求知的欲望、探秘的好奇和保留历史记忆的观念、面向未来的自信,才赋予了作为自身总结过去面向未来的一种意识手段的历史学以独特的精神 历史学精神。探讨这一课题,无论是对重估历史学的价值,还是强化对历史学重要性的认识,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尊重客观历史事实的求真精神
求真作为一种精神,是历史学存在的内在要求,尊重客观历史事实也是中外历史学家普遍认同的价值准则。历史学尽管是经过历史工作者主观加工过的主体化的历史,但是却只能对客观历史进行评价和选择,而不能杜撰。写史贵在求实、求真,只有秉笔直书才能反映真实的历史事实。因此,凡是按照历史人物附会或杜撰的内容,只能称传记文学或历史文学,而决不是历史著作。
中外史家都曾强调过求真、直书的重要性。刘知几认为,史家具有“仗气直书,不避强御”的能力和品德,才能写出信史来。在西方,著名历史学家兰克也主张必须尊重客观事实,重视第一手历史资料。此外,在研究历史的过程中,敢于对过去的史学成说大胆怀疑,并依据真实史料进行修正和批判等也是史学求真精神的一种体现。求真是史学的生命,也是它基本的存在形式,无史学之求真,即无史学之真;无史学之真,则无史学之真之用,史学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二、探究社会发展规律的理性精神
探究社会发展规律是历史学的一种基本精神,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科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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