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1037—1101年),北宋大文学家、书画家,是豪放派词人的先驱。字子瞻,号东坡居士,四川眉山人。他出身在一个比较清贫的知识分子家庭,父亲苏洵以及其弟苏辙都是当时著名的大文学家。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年)进士及第。当时,他虽20岁,但已博通经史,很有才气。主考的欧阳修读了他的文章,大为赞赏,并预言未来的文坛非苏轼莫属。六年,参加制科考试,献《进策略》、《进论》各25篇,入第三等,授官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厅公事。他主张革新,认为当时有三患:一患 无财,二患无兵,三患 无吏,提出以“课百官”来整顿吏治,以“安万民”来缓和阶级矛盾,以“厚货财”来理财富国,以“训军旅”来整军经武。但是,他主张渐变,反对速变,认为法“苟不至于害民而不可不去者,皆不变也。”
熙宁二年(1069年),在京历任殿中丞、直史馆和差判官诰院等职。当时,宋神宗赵顼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开始变法,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相继推行均输、青苗、农田水利、免役、市易、方田均税等新法。苏轼认为,设立制置三司条例是侵犯户部、度支、盐铁三司的权,免役法是加重市民和农民的负担,青苗法也是放债取利,均输法是朝廷与商贾争利,反对新法。四年(1071年),他请示外任,授杭州通判。他与知杭州陈述左整治六井,解决了杭州人民用水困难七年,改知密州(今山东诸城)。当时朝廷推行手实法,苏轼认为不便于民,没有执行,不久朝廷废罢此法。九年,改知徐州。徐州发生大水灾,苏轼组织人民修补堤坝,动员军队防洪抢险,并亲自住在城上指挥。元丰三年(1079年),改知湖州。当时,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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