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这两个中国古代哲学中长期争论不休的基本问题,作了批判分析。他用康德的理论来解释“性”,认为性超乎人的知觉之外,只有超经验的性是真性,而真性又是不可知的。他用叔本华的充足理由律给“理”下了这样的定义;广义上的理,即理由,以宋代学者陈淳的“理有确然不易底意”来作证明;狭义上的“理”,即理性,是从直观概念中制造出来的抽象概念。王国维认为,无论广义之理还是狭义之理,都“不存在于直观之世界,而惟寄生于广漠暗昧之概念中” (《静庵文集·释理》)。在“命”的问题上,他接受叔本华因果律存在于自然界和人的意志中的观点,认为没有什么自由意志,意志受动机支配,意志是不自由的。
王国维是中国近代美学的开创者之一。他把康德和叔本华等西文的美学观点和中国传统美学思想结合起来,运用在研究中国古典小说、诗词和戏曲方面,卓有贡献。他的美学思想由“游戏说”、“天才说”、“古雅说”、“境界说”构成,而“境界说”则是其中的精华他在《人间词话》中提出的美学理论,认为境界包括自然景物与人的思想感情以及二者的融合;词的高下以有无境界为衡量标准;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谓之无境界;境界可分“有我之境”,其特点是“以我观物”;“无我之境”,其特点是“以物观物”;在艺术创作方面,又有“造境”与“写境”之分。
王国维在古文字、古器物、古史地方面的治学方法,继承了清代乾嘉孝据学的传统,也汲取了西文实证科学的精神。首先,与前人不同,他治学善于运用比较法,熔古今中西于一炉。一取地下之实物与纸上之遗文,互相释证;二取异族之故书与吾国之旧籍,互相补正;三取外来之观念与固有之材料,互相参证(陈寅恪《王静安先生遗书·序》)。王国维研究甲骨文、上古史,是拿地下实物与文字记载互相释证;研究边疆地理,辽、金、元史,是拿中外古籍进行互相补正;写《殷周制度论》、《红楼梦评论》、《宋元戏曲考》、《人间词话》这些著作,则是把西文传来的观念同中国传统的思想互相参证。这比起乾嘉学派的学者来,视野确实要宽广得许多。
王国维一生著述宏富,著作达六十种之多,大部分收入《海宁王静安先生遗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