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骨子里讲,中国古代是一个相当保守的社会,故而变法维新之士,鲜有善终者。这头一个,就要属商鞅了。
商鞅是卫国的公族,自幼拜李悝为师,好刑名之术。学成后先到魏国,为魏相公叔痤门客。公叔痤临死前,向魏惠王推荐商鞅,说此人尽管年轻,但有奇才,可用之为相,若不用,必杀之,勿令出境。魏王以为公叔痤病重,在说胡话。结果既没有用,也没有杀,而是放他去了秦国。
据《史记·秦本纪》记载,商鞅在秦孝公元年入秦,三年变法,五年为左庶长,十年为大良造。二十二年,商鞅设计擒魏将公子,迫使魏国献河西之地与秦苟和,魏惠王这才恍然大悟,叹曰:"寡人恨不用公孙痤之言也!"
当然了,商鞅的最大贡献并不是用兵,而是变法。在秦国的二十几年里,他曾经两次变法,终于使秦国崛起西戎,虎视关内,为之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推行如此重要的变法,自非易事。为了确保新法的制定,商鞅首先必须取信于君。为了说服孝公,商鞅曾与甘龙、杜挚等要臣进行过一场激烈的辩论。针对甘、杜等人的陈辞滥调,商鞅既总结了"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的历史经验,又申明了"法者所以爱民也,礼者所以便事也。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的现实意义,从而最终赢得了孝公的信任。
为了确保新法的实施,商鞅不仅要取信于君,还要取信于民。在新法颁布之前,商鞅在国都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告谕市民:谁要能将它搬到北门,便可得到十金的奖赏。看热闹的人大都不信,以为哪有这等好事!于是商鞅干脆将赏钱提高到五十金。结果有一人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将木头扛到了北门,果真得到五十金的奖赏。此事传遍了整个秦国,人们始知以赏善罚恶为主要内容的商鞅变法,这回是要动真格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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