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舟,1887年6月出生于四川省宣汉县清溪乡场一个贫苦农民家庭。早年,他积极投身保路运动和辛亥革命,参加反袁护国战争和“护法”运动。第一次国共合作开始后,王维舟创建四川第一个*主义小组。1927年,王维舟转为中国*党党员。党的“八七会议”后,王维舟回川东创建革命根据地,发展党的组织和农民协会。1933年,王维舟任中国工农红军第三十三军军长。次年1月,王维舟被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
抗日战争时期,王维舟任一二九师三八五旅副旅长,1938年任该旅旅长兼政委,次年任陇东军政委员会书记兼三八五旅政委。王维舟率部冲破敌人对陇东和陕甘宁边区的封锁,实现部队“丰衣足食”。抗战胜利后,王维舟调任中共四川省委副书记。1946年,王维舟从南方局调回延安后,被任命为中共中央西北局委员,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副司令。1949年4月,王维舟任西北军区副司令员。在解放大西南的战斗中,任西路军副司令员的王维舟同司令员贺龙一道指挥十八兵团入川,与二野部队合力歼敌,解放四川。
西南解放后,王维舟任中共中央西南局常委、西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西南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兼西南民族学院院长,积极投身西南地区民族工作、民主改革工作。1954年后,王维舟任中央监察委员会常委,后调中央监察委员会工作。1970年1月,王维舟辞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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