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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 昕明清徽商和谐精神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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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执明清商界牛耳长达300余年,在经商处世的过程中形成的自身独具特色的和谐精神,主要体现在价值理念、制度文化、乡土文化三个层面:
在价值理念层面,徽商从观念和伦理的角度对和谐的思考和实践,为其崛起提供了精神动力和支撑,从思想理念层面推动了徽商的繁荣发展。
一是贾儒结合。“贾而好儒”是徽商的最大特色。翻开徽州的方志及相关文献,徽商贾而好儒,亦贾亦儒,贾儒结合的例子,举不胜举,正如汪道昆所言:“新安三贾一儒,要之文献国也。夫贾为厚利,儒为名高。夫人毕事儒不效,则驰儒而张贾;既侧身飨其利矣,及为子孙计,宁驰贾而张儒。一弛一张,迭相为用,不万钟则千驷,犹之转毂相巡,岂其单厚计然乎哉,择术审矣。”(汪道昆《太函集》卷52《海阳处士金仲翁配戴氏合葬墓志铭》)。徽商在经营中注意吸收文学、艺术、历史等方面的知识,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促进商业的发展,这二者的互动,有利地推动徽州,乃至整个经商乔寓地的和谐发展。
二是义利相兼。重利是商人的天性,但是徽商力图使“利”和“义”和谐存在,追求重利与保义的完美结合。每一个成功的徽商既是“善于择地通时”的高手,同时也是“富而好行其德”的代表。如休宁汪处士“与诸子弟约,居他县毋操利权;出母钱毋以苦杂良,毋短少;收子钱毋入奇羡,毋以日计取盈。”结果人人归市如流,“里中富人无出处士右者。”(汪道昆《太函副墨》卷4《汪处士传》) 【1】 【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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