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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人文精神”(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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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壁生:说起“人文精神大讨论”这一事件,不得不说一点题外话,那就是李2003年在网上抛出来的一个震动一时的长文《蓦然回首灯火阑珊处——中国20世纪80年代文化风景兼历史备忘》和《有关人文精神讨论及其他“合作”旧事》。我读过他的小说《丽娃河》,这个人可以说是文坛的异数,可惜后来远赴重洋,至今未归,让沪上文坛至今缺了这一道风景线。《有关人文精神讨论及其他“合作”旧事》一文,讲述了他当年为何在发起和勾划了整个重建人文精神讨论之后,又不得不被迫退到一边的原因和经过。这些文章在网上流传,也一定传入当事人的眼中,可惜直到今天,并不见回应或者反驳。这段历史花絮,只能等那些专门研究当时思想的人们去澄清了。我赞同李先生对人文精神的定义,也就是陈寅恪先生的“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事实上,“人文精神”这样的词语,在每个时代、每一个文化背景中,都有不同的定义。近代西方“人文”的提出,是为了以“人”对抗“神”,昭示着人的觉醒。而中国古典的“人文”,则是礼乐精神。面对着不同的时代状况,不同的社会形势,“人文”必须有不同的解释。而针对上世纪90年代初的历史环境,甚至针对现在的情况,我认为用“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来定义人文精神,都是非常确切的。不管面对不受约束的权力,还是面对商品经济带来的人的异化,“人文”都离不开独立精神与自由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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