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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论陆贾的政治法律思想

    求。这正是思想家努力探索的结果。在这批思想家中,陆贾是最早作出这种贡献的。 

        陆贾是刘邦的早期追随者之一,并在刘邦建立汉帝国的过程中一直伴随着他。约生于公元前240年,死于公元前170年,楚国人。史载,西汉建立不久,陆贾在汉高祖面前“时时说称《诗》、《书》。高祖骂之曰:‘乃公居马上而得之,安事《诗》、《书》!’陆生曰:‘居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且汤武逆取而以顺守之,文武并用,长久之术也。昔者吴王夫差、智伯极武而亡;秦任刑法不变,卒灭赵氏。向使秦已并天下,行仁义,法先圣,陛下安得而有之?’"[①]高祖是个聪明人,听得出这句话的分量,便对陆贾说:“试为我著秦所以失天下,吾所以得之者何,及占成败之国。”[②]陆贾便作了“论为治之道”的12篇文章,每奏一篇,皆得刘邦称许。这本书即为《新语》。 

       《新语》保存至今,文字有些窜乱,但内容基本可信,它相当全面地反映了陆贾的政治法律思想。通篇看来、陆贾的思想以仁义为本,又带有较浓的折衷色彩,然从一开始就提出了根本性的转变指导思想的问题。这是他的思想的主要价值所在。 

        陆贾的仁义学说从检讨秦朝灭亡的原因展开。陆贾认为秦朝的失败主要在于将“法治”运用到了极端,使老百姓“无所措手足”,由生怨而反抗。在他看来,法令只能诛恶,不能劝善。要真正使百姓顺服,必须用仁,去感化。在《新语》的第一篇《道基》中,陆贾开首就指出:“传曰:‘天生万物,以地养之,圣人成之。’功德参合,而道术生焉。”认为治理天下的“道术”是天、地、人三者相互结合而成的。天的作用是生,地的作用是养,人则以自己的作为承天统地,成就万物。综观历史上圣贤们的作为,”所以能统物通变,治情性,显仁义也”[③],使百姓变得温文而顺从,靠的就是仁义道德的教化。他接着又说:“夫人者,宽博浩大,恢廓密微,附远宁近,怀来万邦。故圣人怀仁仗义,分明纤微,忖度天地,危而不倾,佚而不乱者,仁义之所治也。”[④]自然万物与人不同,自然方面的天地、神灵,幽闲清净,只要尽情发挥自己的效能,无所作为却能自然成功。人的最大特点是有所作为,古来圣人莫不如是,而人在认识上和行为上的作为靠的就是仁义。仁义的效用是无限的,它是支配自然和阴阳的根本属性和力量,是动物生活和情感的根源,先圣的《诗》、《书》、《礼》、《易》、《乐》、《春秋》六经乃至君臣、亲属,一切神圣的东西,无不体现仁义精神,以仁义为最高原则。 

        陆贾洋洋12篇的恢弘之言,就是为了论证仁义是治国之本,历史上的圣哲明王,尧、舜、周公,他们领导下的大治,都是实行仁义德化的结果。圣人在认识上有着超凡的能力,在事业上成就非常的功业,就在于他们道德高尚,能够“怀仁仗义”。仁义是万世不易之则,是治理国家最好的指导原则。但陆贾并不完全否定法的作用,他主张将法用作仁义的调剂和补充,为汉天下作长久计,君主的作为应该“尚宽舒以口其身,行身中和以致疏远;民畏其威而从其化,怀其德而归其境,美其治而不敢违其政。民不罚而畏。不赏而劝,渐渍于道德,而被服于中和之所致也。”[⑤]威德并施,行宽舒之政,就可以达到不治之治的效果。汉初,陆贾是第一个站出来总结秦亡的经验教训,明确主张革秦苛法,化为仁义之治的。 

        受黄老学说的影响,陆贾《新语》的各篇都带有“无为”的色彩,认为“道莫大于无为,行莫大于谨敬”[⑥]。陆贾的“清静无为”主张和“至德之世”理想与老庄有着较大的不同。老庄道学立足于自然,否定道德文化和教育的作用,倾注于成败、祸福、得失的研究;陆贾思想的根本点是创造和前进,实行仁义之治。 

        汉朝建立之初,面临的是残破不堪的局面,田地荒芜,经济凋敝,劫后余生的百姓对秦政的苛刻记忆犹新。因此,当务之急是收拾人心,招抚流亡,拨乱反正,恢复经济。陆贾提出的无为方针是:“握道而治,据德而行,席仁而坐,杖义而强,虚无寂寞,通动无量。故制事因短,而动益长,以圆制规,以矩立方。”说得更详细一点,就是:“君子之为治也,块然若无事,寂然若无声,官府若无吏,亭落若无民。闾里不讼于巷,老幼不愁于庭。近者无所议,远者无所听。邮无夜行之卒,乡无夜召之征。犬不夜吠,鸡不夜鸣。舌老甘味于堂,丁男耕耘于野;在朝者忠于君,在家者孝于亲。”[⑦]这里所描绘的理想社会不是不要政府和官吏,也不是不要听讼断狱的法律制度,而是要求统治者对人民不要作过多的干涉,让人民休养生息,安居乐业,不致于激发民众对统治者的反抗。这样,政府官吏和法律制度的强制性也就会缓和。这是十分积极的治国之策,它不是放任自流,无所作为,是主张有一个不给民众增加烦劳而能统治广土众民的国君,达到真正意义上“君子之为治”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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