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震论“人性”,是展示其进步伦理观和思想启蒙意义的重要方面,是其义理之学的核心内容。戴震从元气实体的本体论观点来规定人性,反对宋儒以所谓“天理”来“凑泊附著以为性”,把其人性理论建构在坚实的“血气心知”基础之上。戴震论“性”,已不单纯局限于“性”之自身,而是具有超越“性”自身的人类学或伦理学的含义。本文将从人性的生成阶段、人性的自然结构和社会结构等方面对戴震的人性结构模式学说做一番梳理,以便我们能够更好地把握戴震人性思想的核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