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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秦儒家性观念及其现实意义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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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人的性观念及性行为,是人类生活实体的不可忽视的一个部分。它与社会设置如何实现良性运行与有序和谐的发展,不仅是个现实的社会问题,更是一个需要深入研究的理论问题。

    直接关于性的问题,先秦儒家的经典著作里很少阐述,更没有一个完整的体系,它是散乱的见诸于儒家的经典著作中并通过伦理关系表现出来,特别是在《诗经》和《礼记》中。但是,作为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文化的影响的许许多多的中国人,却很明显的感受到了儒家文化对性观念的约束。先秦儒家是儒家思想的源头,也就是中国传统主流文化的开端。他们的思想未必科学,甚至糟粕甚多,但是他们总是在反映我们人类社会发展的曲折过程。而且,文化是具有很强的传承性的,儒家文化关于性观念的认识,不管存在消极和积极,都是先人留给后人的思想遗产,对现有的性观念有着很大的影响作用。更何况,千百年来,我们生活在儒家文化的氛围之中,我们有很多来自儒家思想既成的观念标准。一来,这些标准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改变的;二来,当这些标准有其合理性的时候,我们就要辨证的看待这些标准,而不是盲目的把它排除,这不合民族的心理。

    因此对先秦儒家的性观念进行具体的分析,看来还是很有必要的。 

    性与人的自然性 

    人之所以为人,表现为人同时具备社会性和自然性。而人们在社会性和自然性的认识上,首先应该是更早的了解人的自然性,因为自然性比社会性来的表面化和直观,而社会性则需要更多的抽象思维。先秦时期尚处于奴隶社会,民智开化未久且未深。因此,当时的人们对自然性所表现出来的特征感到恐惧、崇拜、尊重和顺从。而在对于人的自然性所表现出来的性特征,至少表现在三个方面:男女之别,男女交合而生育,以及人们对性生活的要求。

    当成长到达一定阶段时,雌性动物和雄性动物在外貌体征以及心理上会产生显著的不同,这是动物界通过长期的进化而得来的不易的成果。而对于上古的人类来说,根本不可能了解到进化论,在他们的思想中,人类往往是由某种特殊而又强大的力量或神创造的,我们中国主要是女娲造人说。而对于由“神创造”的这种差别是受到先秦儒家相当的重视。在《礼记》有大量的这样的论述。“男女之有别,人道之大者也”(《礼记·丧服小记》),在古人看来,男女之间的不同,是要十分的注意的,以为这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而这种思想甚至表现的很极端,“男女不杂坐,不同施枷,不同巾栉。不亲授。嫂叔不通问,诸母不漱裳。”(《礼记·曲礼上》)“男不言内,女不言外。非祭非表,不相授器”(《礼记·内则》),也就是说,男女之间平常一般不直接递东西,就是相递也要注意不能碰手,还最好是“其相授,则女受以篚,其无篚, 则皆坐奠之而后取之”,在儒家看来男女之间递送东西之前要把东西放在地上,相互作揖才能拿东西。而且,他们认为“化不时则不生,男女之不辩者乱升”(《礼记·乐记》),如果没有区分男女,国家就会混乱,人民就不能安生。而对与这种男女之间的差别,儒家提倡从小就开始教育,“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 礼记·内则》),意思就是孩子们到了七岁以后,男孩、女孩就不能一起睡觉,也不能一起吃饭。以上这些“男女之别”虽然一方面有为男尊女卑的思想打下伏笔的嫌疑,但大体上还是在强调男女之间性的自然性上的差别,体现了先秦儒家对性的自然性的顺从和尊重。

    雄性和雌性的交合,就会产生后代,这不能不使对生理不是很了解的古人们感到新奇和好奇,或则也有恐惧和尊重。生育使万物繁荣,在生育中蕴涵着力量、未来以及生命。因此,在先秦儒家看来,生育是十分值得重视的,甚至男女之间的性生活也要建立在生育的基础之上。先秦儒家所推崇的《诗经》中有一篇是专门来表扬一位高生育的母亲。

    椒聊之实,蕃衍盈升。彼其之子,硕大无朋。椒聊且,远条且!

    椒聊之实,蕃衍盈匊。彼其之子,硕大且笃。椒聊且,远条且!

    诗的意思是说:花椒串串挂树上,结子繁盛满升量。这位妇人子孙多,身材高大称无双。花椒一揽揽,远闻扑鼻香!花椒串串已成熟,结子繁盛捧不够。这位妇人子孙多,身材高大又肥厚。花椒一兜兜,远远暗香透!对于生育而创造生命的神奇,以及对生育痛苦而使人恐惧的过程,再加上古人对生育知识的缺乏,我们可以看出,一方面对于先秦儒家提倡生育有其政治上要求人口数量的目的,另一方面也未尝不是思想家们对人的自然性的尊重。

    男女在性生活中会获得满足感,并有渴望不断的得到这种满足感的欲望。对于这种人的本欲,先秦儒家并没有持禁止态度,宋朝的张载也说道:“尝闻夫子言节欲,未闻夫子言禁欲”。在儒家的经典著作中也有诸多有如此类的阐述,“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礼记·礼运第九》),“食色,性也”(《孟子·告子上》),“好色,人之所欲”(《孟子·万章上》)。在先秦儒家看来,男女之间的交合就如同吃饭为人类所需要,是人的最重要的本欲之一。特别是在《诗经》中,关于男女之间的自由交往也有大量的描写。比如:

    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

    林有朴簌,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

    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

    对于这首诗,《毛诗序》(按,毛者,赵人也,世称毛公,治诗,为河间献王博士。《毛诗序》于汗平帝时立为官学,对后世影响甚大)是这样解释的:“《野有死麕》,恶无礼也。天下大乱,强暴相陵,逐成淫风。被文王之化,虽当乱世,犹恶无礼也”。其实,这是《召南》中的一首动人的情诗,诗的最后一句可解释为:轻轻慢慢别着忙,别掀裙子别莽撞,别惹狗而叫汪汪。《毛诗》的解释虽然过头,但我们对比诗意,确实也可以发现性的成分不少。当然,我们必须注意到的是先秦儒家虽然不像西方宗教那样把性交作为一种原罪,虽然承认它的必要性,但这和先秦儒家的节欲思想也是并行的。 

    性与节欲 

    人生来有欲,没有人能逃脱欲望的纠缠。客观的说性欲对一个普通人来说,确实是一个大的诱惑,也有很多的能人志士在色欲面前折了腰。先秦儒家对人的欲望做了大量的思考,其中当然也包括人的性欲。《论语·微子篇》中记载了一件事:齐人归女乐,季桓子受之,三日不朝,孔子行。看来,对于季桓子这种因色忘事的人,孔子是没有办法忍受的。难怪孔子在《论语·子罕》以及《论语·卫灵公》中反复的感叹道:“已矣呼!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

    但是,先秦儒家并不是把德和色对立起来,正如前面所阐述的,先秦儒家并没有持禁欲的思想,而是坚持节欲的思想。《左传·昭公》中有这样一个故事:“晋侯求医于秦。秦伯使医和视之,曰:‘疾不可为也。是谓:‘近女室,疾如蛊。非鬼非食,惑以丧志。良巨将死,天命不佑’’公曰:‘女不可近乎?’对曰:‘节之。先王之乐,所以节百事也’”可见,先秦儒家们的想法里面,女色并不是一定不要,只要有节制就可以。但是,虽然不一定要禁欲,但是最好能避开还是要避开的为好,他们认为要“去谗远欲”(《礼记·中庸》),甚至淳淳告戒道:“色足惮也”。

    那么如何节欲呢?先秦儒家也有给了一些方法。首先要把念头转移了,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论语·学而》)这里的第一个“贤”是动词,指敬重,后面的“贤”是名词,指美好的品德,意思就是说要把爱好美色的心换成尊重美好的品德,你就能做一个成功的人。其次,就是转移不了,也不是没有的救。当齐宣王对孟子说自己有好色的毛病该怎么办,孟子对曰:“昔者太王好色,爱厥妃。《诗》云:‘古公亶父,来朝走马,率西水浒,至于岐下,爰及姜女,聿来胥宇。’当是时也,内无怨女,外无旷夫。王如好色,与百姓同之,于王何有?”(《孟子·粱惠王下》)大意就是说:大王如果喜欢女色,能让老百姓也能有配偶,也上一件好事啊。孟子的意思就是,把好色的心摆正了并不可怕,而且如果能将心比心的因此去做好事,好色反到有些儿好处。当然,这样的说法是孟子顺藤摸瓜的一贯作风,作为儒家的第二掌们人,他自己估计也是有些反对过分的好色,但这也足够说明,先秦儒家并不像宋儒朱熹那样把《国风》中的许多诗篇,如《静女》、《桑中》、《氓》等当作淫诗,更不是像朱熹的传人王柏那样要把《诗经》的某些“淫诗”删除。 

    性与道德礼仪 

    我们所处的人类社会是这样的一个社会,就是作为人类一员的每个人,都必须交付一定的权力给社会这个整体,也就是说,我们必须要共同遵循某一些规则,否则,你甚至会被判处“自由的徒刑”,失去作为人类的权利。而这些规则最初就表现为道德礼仪的形式。儒家一向主张以“仁爱”治国,对法家和道家是较为反感,《孟子》中曾有孟子抨击管仲的一段故事,表现了孟子对法家思想的不屑一顾。而作为儒家创始人的孔子更是时时强调“克己复礼”,《论语·颜渊篇》写道:“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颜渊接着问具体办法,孔子答道:“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可见孔子和其门人是以宣扬周礼为己任。因此,我们不难从理论和现实看出,先秦儒家的性观念也必然是非常的讲求与礼相合。而对于性的“合情合礼”,我们可以从下面两个方面来看看:性与礼节法律,性与孝道。

    远在孔子景仰的周朝就设有专门负责婚姻合法性的机构,在《周礼》中是这样记载:“媒氏,下士二人、史二人、徒十人”(《周礼·地官司徒第二》),这就是周朝的掌管婚姻的机构组织。这些官员的职能是:“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周礼·地官司徒》)等等。在西周时期,如果没有发生自然灾害,组成一段婚姻还有诸多的礼仪,比如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等,而且这些礼仪如果没有完成就不能成其婚姻。而在《礼记》中也有这样的要求:“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币,不交不亲。” (《礼记·曲礼上》)对于不“合礼”的婚姻或则恋爱,先秦儒家们是持反对的态度的。在《孟子·滕文公章句》中孟子说道:“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在孟子等先秦儒家们看来,不合礼仪的婚姻是在全国范围内都是要受鄙视的。同样,我们在《诗经》也可以看到这些。《国风·墉风》的《蝃蝀》这样写道:

    蝃蝀在东,莫之敢指。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

    朝隮于西,崇朝其雨。女子有行,远兄弟父母。

    乃如之人也,怀婚姻也。大无信也,不知命也!

    诗歌的大意是批评一个女子没有在父母兄弟同意的情况下嫁人,破坏了礼教乱了婚姻。《毛诗序》对这首诗是这样解释的:“《蝃蝀》,止奔也。卫文公能以道化其民,淫奔之耻,国人不齿也。”这首诗讽刺一个争取婚姻自由的女子,同时也反映了当时人们对不合礼节婚姻的态度。

    在西周时期,周公最为倡导的就是孝道,在他肯定的几种道德规范中,孝是最为主要的一个。这是因为人们的“祖先崇拜”和“天神崇拜”是合二为一的,孝是被认为是最好的品德和族群繁盛的标志。后来,“孝”这个概念得到延伸,成为子女对父母的责任和以为,从精神世界的依念,到物质的赡给。而“孝”延伸到君臣关系上就加速了“忠”的概念的形成。在这样一个“忠孝”系统的封建制度中,性观念也必然会受到影响,特别是孝道的影响。我们最经常听到的一句话就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句话出自《孟子·离娄上》,原文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这句话隐藏着一层含义,一个人要想成为有道德的人,出于孝道的原由,他必须有和常人一致的性观念,否则“无后”就是最大的不孝,更不能成为一个道德的君子,其社会地位也不能得到保障。而且孟子在《孟子·万章章句上》中举例道:“好色,人之所欲也,妻帝之二女,而不足以解忧。”这是为什么呢?孟子接着解释道:“人悦之、好色、富贵,无足以解忧者,惟顺于父母,可以解忧。”意思说的很明白,就算是像舜一样娶了两个好妻子,如果得不到父母的欢心,也是不能快乐的。也由于这种孝道对性观念的干预,古来出现了数不胜数的爱情悲剧,如乐府歌曲《孔雀东南飞》中的男女主人公的悲剧,和宋代诗人陆游和妻子婉儿的爱情悲剧等等。 

    性与女性 

    不管对于男性还是女性,从一般意义上讲,男女之间都有对性的要求。而对于大自然的这种安排,其本意就是要求男女之间在性上面必须是平等的。因此女性作为性活动的另一半,其本应有权和男性享有平等的权利。但人类进入父系社会以后,女性因为其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的作用下降,社会地位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男尚忠信,女尚贞顺”(《孔子家语·卷一》),封建社会给女子的定位是既要注重贞洁,又要顺从,否则就不是好女子,要受到唾骂。因此,与其相随的是女性在性观念中处于被动的地位,女性的性观念受到深深的压抑。当然,漫长的历史中,也不乏敢爱敢恨的女性,她们用柔弱的身躯和坚强的心灵,去对抗不幸的婚姻和封建礼教对爱情的束缚。总的来说,女性的性地位和她们的社会地位是分不开的。这样看来,我们考察先秦儒家在他们性观念中的女性,就应该去了解在他们心中女性的社会和家庭地位,以及她们的性自由程度。

    在先秦儒家的经典著作中,我们可以发现,先贤们关于性的部分一般是通过“色”来阐述,如“食色性也”,“贤贤易色”等。但这里的“色”基本上是指“女色”,而不是“男色”,也就是说,女性在性交往的地位是远远低于男性的。孔夫子的“唯女子和小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的一句话,把女子排在小人之前,奠定了中国妇女千百年来的社会地位。可能是孔老人家在年轻时追求“好逑”遇到了困难而得出的经验教训,但女性朋友们确实是因为这句列入孔门经典的话被男性嘲弄了千百年。而且,“公庭不言妇女”(《礼记·曲礼下》),在比较神圣或则庄重的地方是不能谈论有关妇女的事的。因为在先秦儒家看来,在这种地方谈论女性是不吉利的。有专家认为这是因为女性在生产的过程中会有大量血污,所以古人认为女性是不神圣的,甚至是污浊的。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也是很被动的,孟子在《孟子·滕文公章句》中曾举例道:“女子之嫁,母命之,往送之门,戒之曰:‘往女之家,必敬必戒,无违夫子!’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其意思就是妇女在家必须服从丈夫,不能有自己的主见,否则就是有违妇道。而《礼记·礼运》也是这样写道:“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道由此始也。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更加是从根本上肯定男尊女卑的地位。在诗经中则有大量的“弃妇诗”,如《江有汜》中老妻的唉叹,《遵大路》中弃妇的苦苦哀求,《谷风》中被另结新欢的丈夫当作苦力的妻子的抱怨等等。就是如《白华》中的贵妇也难逃被遗弃的命运。试问在如此地位下的妇女,如何有性生活的主动权,又如何有性生活的美满?

    性自由程度主要是指女性在追求自己婚姻或者性幸福中的自由程度。我们可以从女性的婚姻自由和丧偶女性重新追求幸福的角度来看看。先秦女性在追求婚姻自由中是阻碍重重,《国风·墉风》中的《柏舟》这样写到:

    泛彼柏舟,在彼中河。髧彼两髦,实维我仪。之死矢靡它。母也天只,不谅人只!

    泛彼柏舟,在彼河侧。髧彼两髦,实维我特。之死矢靡慝。母也天只,不谅人只!

    这首诗的大意是一个女子有了一个适合自己的意中人,可是父母不同意,只好呼号“母也天只,不谅人只!”,埋怨父母的不体谅自己的心愿。可见,在当时女性基本没有婚姻上的自由,只能是最终顺从父母的意愿。而对于女性的改嫁,儒家也是持反对态度的,他们要求女性要从一而终,《礼记》中有这样的记载:“壹与之齐,终身不改。故夫死不嫁。”也就是说,女性要是丧偶,也就同时失去了性权利,只能是一生独守空房。而且,对于不遵守这个规定的女性就要受到鄙视。其实,就是不改嫁,在当时丧偶的女性一样被歧视。《墨子·节葬下》说当时越俗称寡妇为鬼妻,并说:“鬼妻不可与居之”,否则有娶之者,必受其崇。而《礼记·曲礼上》则这样说道:“寡妇之子,非有见焉,弗与为友”,这样一来连寡妇的子孙都有被歧视的可能。这些观点,必然会使女性的性权利受到了极大的迫害。

    当然,先秦儒家也反对过分残害女性,《礼记·檀弓下》有这样的记载:“陈干昔寝疾,属其兄弟,而命其子尊己曰:‘如我死,则必大为我棺,使吾二婢子夹我。’陈干昔死,其子曰:‘以殉葬,非礼也,况又同棺乎?’弗果杀。”因此,可以看出对于殉葬这样不人道的行为,先秦儒家也还是极为反对的。

    综上四个方面所述,先秦时期礼仪初设且古风尚存,先秦儒家们并没有人的性欲和天理对立起来,他们持的是一种节欲的态度。但我们也可以看到,由于封建制度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礼仪制度已经开始在束缚人的性观念,特别是对女性的性压抑的理论也开始系统起来。那么,研究这些对我们今天来说又有什么样的意义呢? 

    现实意义 

    有人说,中国人要求突破时总是要批判孔子,而遇到文化困惑的时候总是又回头去孔子那里寻求解惑之道。其实,这并没有不妥之处。批判糟粕使用自身发展,继承优点也使自身发展,两者没有矛盾。而我们在性观念的问题上,在现今的中国确实也正在经历着性的困惑。那么,我们先来看看中国的性现状。

    先秦儒家的性观念经过后面封建时代的演变,逐渐把个人和社会对立起来,和个人的性方面的表现对立起来。如果一个人在性方面有什么不道德的行为,这个人很可能就会被认为会危害国家和社会,同时,这样的人也会被认为一无是处。后来,中国的传统性观念又受到五四运动和文化大革命(这两次的作用和性质是完全不同的)的两次大震荡,又加上最近二、三十年的社会整体变化的推动,中国的性观念中的性公开程度、女性之性、性行为、性关系、性的主流价值观都有了很大的变化。那么,中国的性观念是不是在爆发着所谓的“性革命”?西方世界六、七十年代的性解放运动是不是在中国重新又燃起了战火?

    中国性观念的变化是显而易见的,特别是在大学生中。被调查的大学生中有近半数的大学生同意和基本同意婚前性行为(《中国西南地区大学生婚前性行为态度调查》,张杰龙,中国学校卫生,2005年11期),有46.8%的大学生发生过性爱抚(《北京高校学生的性观念和性行为》,潘绥铭,青年研究,1994年第五期),大学生发生过性关系的人数也在不断的上升,等等。这些数据足够说明了中国现在甚至未来的性状况。变化是世界前进的催化剂,也是运动的世界本身所蕴涵的。但正如化学反应一样,如果你要获得某种的新物质,也许你就要忍受反应过程中冒出来的黑烟。因此,在变化过程中如何使副作用降低到最小才是人们应该考虑的问题。西方世界六、七十年代爆发的性解放运动带来了大量的社会和心理问题,也使得西方世界的经济增长减速,这就是前车之鉴。同样的道理,中国性观念的变化已经是客观存在,关键的问题是如何要把副作用减为最低。

    而解决问题的关键就是要借鉴古今中外的各种合理的观念,甚至也要分析它们的不足之处。因此,我们有必要辨证的看待先秦儒家的性观念。也就说,儒家性观念中对人的自然性、节欲思想、道德礼仪的思考和关联,以及对待女性的态度都要引起我们的回顾和重视。

    这样看来,先秦儒家对于性的认识中的优点我们是要积极的继承。比如在关于儒家对人的自然性反面的思考。同性恋的问题,是一个很困扰人的问题。先秦儒家认为,男女不辩或则不分是要引起很大的社会问题的。因此,他们应该是反对同性相婚的,这很有一大部分是对人的自然性的尊敬,这种观点也未尝不能引起我们的思考。我们可以看到,对于男女不辩的“同性观念”确实是在伦理和道德上,甚至法律方面都引起了相当大的问题。当然,由于克隆技术的发展,人们在繁殖后代上的方法可能会有所改变,以及人们观念的变化,我们对先秦儒家的思想不能照单全收。我想人们对同性恋应该多一份宽容,但也不一定要提倡。先秦儒家的节欲思想也有很多的优点,很多地方很值得我们学习。欲望本身存在于人体之中。因此,人类从广义上来讲是无法逃避欲望的。当然,如果没有意志和方法去节制人的欲望,也许这个世界将处处都是灾难,特别是性欲,如果没有节制,不单单会引起身体健康的问题,更会是社会问题的一大根源。因此,先秦儒家所提倡的“贤贤易色”等思想是有其作用所在,拿来借鉴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同样,我们对先秦儒家性观念中的糟粕也要大胆的剔除,从批判的角度使我们自身得到发展。先秦儒家性观念的糟粕可谓甚多,特别是对女性的性压抑。我们观察现实可以发现,女性的性地位已经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女性不在是无权追求性幸福的“无性人”,也不再是生殖繁衍后代的工具,但在距离先秦千年的今天,女性的地位却还始终在男性之下,这不得不说是一种遗憾。以及先秦儒过分强调礼仪道德,强调男女的分别,都在很大程度上约束了男女之间的自由交往,也有很大的副面效应。

    性观念是个社会大问题,没有解决好必然会影响国家的建设。因此,我们必须认真的对待,大胆的借鉴古今中外的各种有见地的观点,从而从现实出发,提倡建立适合当今社会,适合个人的健康的性观念。 

    参考文献:

    [1]潘绥铭.当代中国人的性行为和性观念[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2]刘琦.四书详解[M].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4.

    [3]蒋见元.诗经注释[M].长沙:岳麓书社,2004.

    [4]姜林祥.儒家价值传统和现代化[M].济南:齐鲁书社,2003.

    [5]复旦大学历史系,复旦大学国际交流办公室合编.儒家思想与未来社会[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

    [6]国学网的经部(包括十三经),网址:www.guoxue.com

    [7]山乡.论“仲春之月,令会男女”[J].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5年第1期.

    [8]秦晴.从《诗经》,汉乐府看西周、汉代人的婚姻观念[J].安徽: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第4期. 

    The analysis of the early Confucianism’s sex ideas and it’s praxis significance 

    Abstract: As one of cradlelands of Chinese tradition ideas, the Confucianism in pre-Qin days thinks much more about men's lust,including human sexual desire. Although those thoughts didn't form a system, people started to pay attention to the issue.This article will expose the Confucianism's views of sex in pre-Qin days from four angles followed by nature、abstinence、moral and comity、the sex of female. And expound thoughts form these views. 

    Key words : sex ideas   nature    moral and comity    abstin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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