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據先秦古籍記載,孔子一生曾兩次涉嫌於殺人事件。
第一次是在魯定公十年(公元前500年),孔子五十二歲,相定公,會齊景公於夾谷。〔1〕
另一次就是李察先生批孔時有提到的,「攻乎異端」之孔子,「一出道就誅殺少正卯(按:這話不知何所據而云然。莫非是與《闕里誌.年譜》有關?《年譜》謂:『五十一歲,以司寇攝朝政,七日而誅亂政大夫少正卯於兩觀之下。』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