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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談孔子「不語怪力亂神」──孔子辯誣之一

    也是有偏失的話。」

    所引文字見於二月九日明報副刊李察先生的專欄。他批判「孔子哲學」。但個人認為,內中有不少觀點,都難站穩腳。

    而此前,我在另一篇題為「論《易.乾》所表的“天”有中道之修」的文章(同上述網站,分見二月五日及十七日之網頁),於第(六)部分,論到荀子「惟聖人為不求知天」這句話,則有謂:「聖人只是『為』不求知天吧了,這是『人為』的『不求知天』,而並非聖人不知天道,也非不求知天,只是不求知於『怪、力、亂、神』〔註81〕這樣的天吧了!」

    今本文之作,是還想在文題下多談一些相關的例証。

    (一)

    《論語.述而》篇記:「子不語怪、力、亂、神。」

    怪、力、亂、神最易生出邪妄事,故孔子不妄語之。句意即謂,孔子不妄談怪異、玄力、亂象和神鬼之類的事,也不妄執。這當是一句含總結性的話,指孔子對異象是不會輕率妄附到怪、力、亂、神諸方面去。

    下面試舉一些事例和言例來論說。〔1〕

    首先談孔子的不妄言「怪異」。

    《左傳》哀公十二年記載:「冬,十二月,螽。季孫問諸仲尼。仲尼曰:『丘聞之,火伏而後蟄者畢。今火猶西流,司曆過也。』」〔2〕

    冬天十二月發生蝗蟲的災害,季孫以為怪異,恐是不祥之兆。對此,孔子謂聞說要待大火星隱去後,昆蟲蟄伏完畢至驚蟄,才沒有蝗蟲。但現在大火星尚流經西方,自仍可見有蝗蟲。這很可能是曆官出錯。因按照周曆十二月是等於夏曆十月(杜預說「火伏在今十月」),應該沒有蝗蟲;但若曆官少算了一個閏月,則在夏曆九月發生蝗蟲災,就不是甚麼怪異現象了。

    此例亦反映出孔子並非「拒絕與大自然溝通」。〔3〕

    再來看另一事例。

    《左傳》哀公十四年記載:「春,西狩於大野,叔孫氏之車子鉏商獲麟,以為不祥,以賜虞人。仲尼觀之,曰:『麟也。』然後取之。」

    叔孫氏之御者於狩獵中獵獲一麟,眾皆不識,視為不祥之物。孔子去看,識之,說這是麒麟。(孔子真的見過「麒麟」嗎?未必。對此,《論衡.實知》有話可借作解語:「案孔子未嘗見狌狌,至輒能名之,……聞《昭人之歌》。」)

    故孔子嘗謂:「小子!何莫學夫《詩》?……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論語.陽貨》)

    正因孔子「好學」博聞,故他反對一些妄導人於迷信的思想,例如他曾批評魯國以前的大臣臧文仲「祀爰居」的「不智」(見《左傳》文公二年載)。「爰居」是海鳥,棲停於魯國東門外。但臧文仲竟認為是神物,命國人去祭祀(詳見《國語.魯語上》展禽有所批評的話)。孔子又每見對一些令王侯大公感到怪異不安的現象(例如《說苑.辨物》記「楚昭王渡江,有物大如斗,直觸王舟,止於舟中。昭王大怪之,使聘問孔子。……齊有飛鳥,一足,來下止於殿前,舒翅而跳,齊侯大怪之,又使聘問孔子」),或有所不明而在意考問他的事物(例如同篇記「吳伐越,隳會稽,得骨專車,使使問孔子曰:『骨何者最大?』」),能繞過「怪」的角度,明智地以知識去解答。他也因此而使自己「多聞闕疑」,「多見闕殆」的聞見之知,得到不少印証。〔4〕所以他說「知者樂」(《論語.雍也》),又嘗對子貢謂「汝以予為多學而識之者與?……非也,予一以貫之」(《衛靈公》),因這是他不求物而物自歸。而他的知識是既以予人己愈有(《列子.湯問》所記「兩小兒辯日」的故事,是很好的啟示)。故他又有說「仁者壽」(《雍也》)。而子貢則謂「夫子焉不學,而亦何常師之有」(《論語.子張》)。

    (二)

    其次談孔子之不附也不聚玄虛的力量。

    孔子嘗批評臧文仲的「不智」,曰:「臧文仲居蔡,山節藻梲,何如其知(智)也?」(《論語.公冶長》)

    殷周卜筮盛行,人們視龜為神物,愈大愈靈異。「蔡」便是大龜。臧文仲乃魯莊公和僖公時之相,時人稱賢大夫及智者。但他卻越禮並僭龜人之職掌,藏養大龜,龜屋的華飾媲美太廟,獻媚求福。〔5〕此事孔子乃批評為「作虛器」(《左傳》文公二年載),不認為這樣討好一個龜殼,就能聚福增加神靈的庇佑。

    故知孔子並不贊成以迷信的態度來和超自然溝通。

    其實卜、筮本非迷信事,初先是人要為思想上許多蒙昧不知處,尋求出路。這實質就是信仰天上存有超自然的力量,因而渴求能與這等神秘力量,亦即被尊崇為天帝天神者,取得性靈上的溝通,以趨吉避凶。而巫祝的占卜、占筮,向神明求取指示,就都被認為是至表誠意、敬意,且能顯出效用的重要方法。

    故《周易.蒙卦》有云:「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利貞。」對於「初筮告」一語,推想孔子嘗進入這樣範疇的理解:「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易.繫辭下》)這是把動念之誠和事誠之敬,看得較卜筮結果更為重要的話。而誠在心,敬既在心也在禮。故帛書《繆和》見有記言謂:「『初筮吉』者,聞其始而知其終,見其本而知其〔末。故〕曰『初筮吉』。『再三瀆,瀆則不吉』者,反覆問之而瀆,瀆弗敬,故曰『不吉』。」

    因此《禮記.曲禮上》有說:「卜筮者,先聖王之所以使民信時日,敬鬼神,畏法令也;所以使民決嫌疑,定猶與也。」

    故孔子又曾這樣表示過:「昔三代明王,皆事天地之神明,無非卜筮之用,不敢以其私褻事上帝,是故不犯日月,不違卜筮。卜筮不相襲也〔6〕。」(〈表記〉)

    但可惜當人一旦陷入迷信迷思,便會執心待物,於是首先失去的便是心上的誠意。這相信就是《易.恆》卦九三爻辭批判地說「不恆其德,或承之羞」的用意所在。

    而人既迷竅於神權,則人心與玄力之交織交纏,人為「損益」的事必層出不窮。試看嬴秦,一句「亡秦者胡也」之讖語,〔7〕多少孟姜女哭斷長城的悲劇,即此悽厲上演!秦皇又納李斯之議,「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肆意摧殘百家之學;「所去不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史記.秦本記》)。好一句「以吏為師」!骨子裡卻邪得可以。而卜筮之書不焚,是大幸也是大不幸。大不幸是統治者變相可假借它利用它來蠱惑人心;權術者可妄加利用以迎合或迷惑當權者。蓋天下間的玄虛術數,無形中已成其羽翼。鳴呼,大罪有甚於此一充滿欺詐而又專制獨裁的愚民政策乎!

    是知《左傳》桓公六年記小國有把「祝史正辭」視為國政的兩大要道之一(「所謂道,忠於民而信於神也。上思利民,忠也;祝史正辭,信也」),以抗衡大國,不謂無因。蓋這一方面以表祝史的上事鬼神,是要守正不阿,絕不可妄私弄權,或替君主遮掩過失;另方面這又可反映出一個信念,就是「有德之君」,「其祝史荐信(國君不失其政,祝史的言辭自可忠信於鬼神),無愧心矣。是以鬼神用飨,國受其福,祝史與焉」(《左傳》昭公二十年)。〔8〕

    故知孔子謂:「不占而已矣!」(《論語.子路》)這實在是一句早具歷史觸覺,史識超卓的話!

    (三)

    復次,是孔子的不妄言亂象。

    《左傳》哀公六年載有這樣的事:

    天象出現反常變異(「有雲如眾鳥,夾日以飛三日」),楚昭王遣使詢問於周太史,得到的答覆是這異象對王乃不祥之兆,會有及身的災禍。不過若進行禳祭,便可把禍害轉移給大臣承受。但昭王沒有接納建議,因他視大臣如手足。昭王又自審沒犯大過失,不信天會降大禍於他。若然有罪受罰,他也承擔。

    而此前,昭王亦試過不理會卜官之言,不認為他的生病是與黃河之神作祟有關,故不行禳祭。就算大臣請他郊祀作補救,他也表示沒得罪河神而加拒絕。

    對於昭王的「弗祭」,孔子有讚語謂:「楚昭王知大道矣,其不失國,宜哉!」

    這話可反映出孔子「不語怪力亂神」這思想的背景。現分三方面來論說。

    其一,對於昭王自信沒得罪河神,因而拒絕以禳祭的方式除病及「祭諸郊」,當是孔子謂「昭王知大道」的兩大內容之一。昭王對「弗祭」所持的理由是:「三代命祀,祭不越望。江、漢、睢、漳,楚之望也。禍福之至,不是,過也。不穀雖不德,河非所獲罪也。」意謂,根據三代以來對山川之神祭祀祈福所定的禮制,「天子可以祭祀天地山川,諸侯衹能祭祀國境內的山川」。〔9〕故他楚昭王的望祭,是不會越過長江、漢水等水域在楚境內的山川,自不會越禮祭黃河之神。他這是謹遵祖制。正因祭祀之事可成「禍福之至」的一個根由,不此圖便是過失(按:原句為「不是過也」。「是」,此;句意謂能降禍福的不會超過楚境內的山川之神。這是一般的解法,通順沒問題。獨嫌內涵欠周延,故今本文易句讀為「不是,過也」,是想提供多一個說法)。故不祭河神,不行郊祀,昭王是都不信會即此而獲罪。

    故「知大道」當可看成是孔子所以不妄語、不妄附於「怪、力、亂、神」的主要因由。

    其二,昭王的不贊成透過禳祭把災禍轉移到大臣身上,這是他的不妄私。所以孔子讚他「知大道」。而這「大道」意同「天道」。事實《說苑.君道》之記此事而於孔子的讚語,是稱作:「昭王可謂知天道矣,其不失國,宜哉!」

    那末大道的天又是怎樣法則的天?在孔子,這就是指「天道有常」,也是他言「昭王知大道」時所說及的「天常」,意即「天行健」,道是常「中」不偏,無過不及。〔10〕

    故知孔子之譽昭王,當因其人既能不偏私(例如不願徒顧私益而做傷害大臣的事),又能無過不及(例如昭王嘗表示若行祭祀,也只祭地望,而非祭境外的河神)。更重要的是,昭王相信天是講公義的(「不穀不有大過,天其夭諸」),他本人亦具有問責的精神(「有罪受罰,又焉移之」)。這樣的國君,又怎會輕易被一些怪異的天象及妄言所惑亂,而「失其行,亂其紀綱」?

    事實昭王即位之初,便已試探地提出祭祀是否可以廢止一問題(《國語.楚語下》:「祀不可以已乎」)。這看似是不可思議的事。但春秋至後期,重德性、理性的人本主義思想之飛躍高揚,〔11〕對此又可信是起了一定的推動作用。而人文主義精神所造成的影響,於人際關係的活動中,往往又是互動的。本文談到的孔子與昭王,應是很貼切的例子。

    其三,儒家重視內省、反求的工夫,例如所謂:「吾日三省吾身」、「敦於反己」「反求諸其身」、「反身修德」、「慎求之於己」、「內省不疚」、「反身而誠」等皆是。這一體的思想,很可能正是來自孔子言「大道」所引《夏書》的話,孔子並有釋言謂:「由己率常,可矣。」

    我曾不只一次為文論說孔子的天不但是「主宰的天」,而且講無妄的修為。〔12〕天帝是始以天地為大用,而對「四時行焉,百物生焉」之所生物,又自始至終都只是中道本末的不離,無妄執偏倚,任物自取、自成、自道,無過不及,是孔子所稱的「中庸之為德」。故孔子說:「天地之道(此『道』乃中道。《左傳》成公十三年:『民受天地之中以生』),可一言而盡也:其為物不貳(指中道無為),則其生物不測(指中道自然,這即《易.繫辭上》所稱的『神无方而易无體』,所稱的『通變之謂事,陰陽不測之謂神』,也是大自然之所以成)。」(《中庸》第26章)故孔子又說:「畏天命。」(《論語.季氏》)因天對人是由始至終都沒有剝奪其選擇事物的自主權,但大道卻有不言之教在,要人好自為之,〔13〕因天是以福善禍淫為天地間興替盛衰的大精神,正如孔子所謂:「天之生物,必因其材而篤焉(謂天是會順着物本身對材之使用而厚加生發),故栽者培之,傾者覆之。」(《中庸》第17章)

    故知大道的天也即指超自然、具意志的人格神的「天」,自有其修。

    但天這修又非謂由弗能到能,由無到有的那種行修;而是說天對其反知於自性即「自明」所得的「知」,復能無妄地體現,有若「無知」地「恆其德」。這就是上天中道無妄的修為。

    而如此這般的「天」,「帝」雖是所謂「昊天上帝」(《詩.大雅.雲漢》)、「皇天上帝」(《書.召誥》)這樣的至尊神(「天」可視為此一人格神所居住的世界〔14〕),但其道卻又是至卑的。因上天中道無為的派生,是一任得於道而始有之物,自成、自道。這也是孔子所稱的「道者,自然之妙用」(《亢倉子.訓道》)和「大道者,所以變化遂成萬物也」(《荀子.哀公》)。則知天雖本具主宰大能,但對這能力,天卻是顯於不言之教中。所以孔子說:「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而上博簡《三德》開篇的「天供時,地供材,民供力,明王無思,是謂三德」,則可視為是對孔子這話的一種闡義與申說。

    所以《中庸》對「天」這一「成己」、「成物」的真實無妄,乃表之以「誠」,曰:「誠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誠者,物之終始,不誠無物。是故君子誠之為貴。」(第25章)

    由於天對所自知的道,並無改其所「變」,能由「易」而「不易」地「成己」,反復如常,一若「無知」,而遂成無妄;故《雜卦傳》說:「《復》,反也。」《易.繫辭下》謂:「《復》以自知。」又:「《復》,德之本也;《恆》,德之固也。」《序卦傳》曰:「復則不妄矣,故受之以《无妄》。」而郭店楚簡《大常》則稱:「昔者君子有言曰『聖人天德』何?言慎求之於己,而可以至順天常矣。」

    而最先能體認得此道的往哲,就是堯。因孔子的譽昭王,是嘗引《書》之言來論此道,有云:「《夏書》曰:『惟彼陶唐,帥彼天常,有此冀方。今失其行,亂其紀綱,乃滅而亡。』又曰:『允出茲在茲。』由己率常,可矣。」

    「陶唐」是指堯。而據《論語.堯曰》知「人道尚中」(《逸周書.武順解》)的思想是始於堯。「天常」則謂天的常「中」不偏,無過不及。是「敬者得之,怠者失之」(上博簡《三德》第二簡)。這也即大道的綱常。萬物是莫不始出於這綱常,即謂「天德」。「天德」不是道,但卻離不開道;因它是無有的為,無妄地行道,成道的無妄私無妄為。故孔子說「道者所以明德也,德者所以尊道也。是故非德不尊,非道不明」(《大戴禮記.主言》),《大學》說「是故君子有大道,必忠信以得之」,並引《詩》強調「克配上帝」的事,乃「君子先慎乎德」。因此孔子對《夏書》所說的「天常」及「允出茲在茲」,乃釋之以:「由己率常,可矣。」這結合《論語.堯曰》篇載堯所說的「允執厥中」,則知堯所體認得天的大道,當是中道無妄,這包括了中道無為與中道自然。亦知孔子所說的「唯天為大,唯堯則之」(《論語.泰伯》),乃本自《夏書》的「唯彼陶唐,帥彼天常」。而此論當可作為孔子「沒有」把「周以前的中國思想,一概消滅」其中一個有力的証據!     

    (四)

    孔子也不妄談天帝(至上神)和鬼神(這包括祖先神、精靈妖怪及神靈〔15〕)的事。

    孔子對天有他的認知與信仰。請看下面一段話:

    「子曰:『莫我知也夫!』子貢曰:『何為其莫知子也?』子曰:『不怨天,不尤人,不學而上達。知我者其天乎!』」(《論語.憲問》)

    毋庸置疑,孔子心目中的「天」是人格神的天。這裡的「莫我知也夫」、「知我者其天乎」、「不怨天,不尤人(〈學而〉:『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是都可理解為與他所具的信念和信仰有關。而「下學而上達」,則又涉及求知問題。

    那末「下學」者何?「上達」者何?再看下引《易.繫辭下》孔子的一則話:

    「知『幾』,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諂(例如『敬鬼神而遠之』。這是因能『上達』於天帝這至上神的『神明之德』及無妄之道),下交不瀆(例如『不語怪力亂神』),其知幾乎?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這亦《論語.述而》他所說『丘之禱久矣』的一義)。《易》曰:『介于石,不終日,貞吉。』介如石焉,寧用終日,斷可識矣。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剛,萬夫之望。」

    在孔子看來,天的自知自明這一始變,獨知平易無妄的「常」,就是「吉之先見者也」。這由《艮》卦上九天爻「敦艮」這關乎反顧的自變,是變〈坤〉為《謙》即可証知。事實《周易》六十四卦,「卦辭及六爻皆繫以吉利之辭者,獨有謙卦」。〔16〕因此《謙》的卦辭曰:「亨。君子有終。」這是說既善其始又克其終,是本末終始的一貫。故知天所顯的「神明之德」,當為「毋自欺」和「慎其獨」的「自謙」(辭見《大學》),乃涵「卑」、「讓」、「虛」、「遜」等義理,而俱可在大道之行中見得。此所以《謙.彖傳》之於天道、地道、鬼神之道和人道,皆所述及,而其餘各《彖傳》則少見有如此者(僅「尚大」的《豐.彖》差可比擬)。《序卦傳》亦曰:「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謙》。」大者,大道也,「大一」之道也。天帝有大能而大道謙卑,宜乎孔子說「學《易》可以無大過矣」!

    所以孔子於其「下學而上達」的行修,有說:「默而識之,學而不厭,誨人不倦,何有於我哉?」(〈述而〉)這當是他扣緊所知的天道而說的話,成所謂「蒙以養正,聖功也」(《蒙卦.彖傳》)。即此亦知,人的「不恆其德」,即不能「思無邪(思想不偏歪走邪)」(《論語.為政》),不能如「明王無思」(上博簡《三德》),不能「《恆》以一德」(《易.繫辭下》),便會成為大道至德的「異端」;〔17〕是如孔子引《詩》所謂「誠不以富,亦祇以異」(《論語.顏淵》),亦所謂:「不以誠立,雖立不久矣。」(《韓詩外傳》卷六)

    而孔子既會悟到天有自知之明,便即視天的此一能知及所知之體為「神」。(事實《春秋穀梁傳》昭公十八年就嘗記子產有謂「天者神」之語。)故孔子之譽堯,是嘗見有這樣的形容:「其仁如天,其知如神。」(《大戴禮記.五帝德》)而《易.繫辭上》則有云:「顯道,神德行。是故可與酬酢,可與祐神矣!子曰:『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乎?』」這裡又指出,「神」是關乎「變」與「化」的事,也是「帝」的既體即用之事,可蔚成「神道」與「神德」。

    故《觀卦.彖傳》有云:「觀天之神道,而四時不忒。聖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

    而「神德」孔子又稱作「神明之德」(〈繫辭下〉,是中道的「無妄」義,例如上所言《易.豫卦》之六二爻辭:「介于石,不終日,貞吉」,謂人之藉樂石以自娛.能玩物有度,不致終日沉迷放縱,〔18〕就正是申說「無妄」之義,故云「貞吉」。所以〈小象傳〉說「以中正也」。孔子並以此設立言教,有所「微顯闡幽」,曰:「介如石焉,寧用終日,斷可識矣。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剛,萬夫之望。」這裡的「介如石」與上所言的「介于石」,不但句義有別,〔19〕,且還存着先與後的不同,是先有「介于石」,才有「介如石」。後者是指撃觸小石所發之聲就如磬石之音,若此則為可立判而知的事,並無「不及」,何須待至終日。這主要帶出一個道理,就是聖人對「幾而知之,天也」的天道,是「聞而知之」。而君子對聖人之道,則是「見而知之,智也」,這是「亦既見之,亦既覯之,我心則悅」的「及時」之事,〔20〕是關乎聖人的「神而明之,存乎其人;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繫辭上〉),由是而有所謂「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按:這句話有兩個思想背景,一承帝的『知幾』義;二承人的『知幾』義,也即『知天道』。至所謂『見幾而作』,乃是指卜筮之『幾』言,即關乎『初筮告』、『初筮吉』的誠敬事。而『不俟終曰』則謂不會待至終有成果這有終之時,因這會有所『不及』。深言之,君子是不會把神啟,例如卜筮結果,和期能得見神迹或祥瑞之類事,〔21〕看得比誠敬更為重要);是所謂「見幾而務之,〔則〕有功矣」〔22〕。而這「幾」,在人當還包括了對聖人「精義入神,以致用也」的精微之言,也即不言之教之知,正所謂:「《易》,无思也,无為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與于此?夫《易》,聖人之所以極深而研幾也。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唯幾也,故能成天下之務;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繫辭上〉)故孔子又有謂「《易》以神化」(《史記》〈滑稽列傳〉),說「窮神知化,德之盛也」(《繫辭下》及《說苑.辨物》)。

    所以最後孔子要強調:「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剛,萬夫之望。」

    即此亦知,孔子是有意以「介如石,寧用終日」這話,配合《易.豫卦》六二「介于石,不終日,貞吉」的爻辭,立言教來設不言之教(另例則見於帛書《二三子問》,他同樣有以類似的話,配合《蹇》卦六二爻辭,體行天道的不言之教。這我在《孔子辯誣之三》將會論到)。因這兩則話合在一起來論說,正足反映「妄」所涵表的「過猶不及」義。故「無妄」也就即中而不偏,無過不及。

    故知「知幾,其神乎」這話,原來可分兩方面說。於天言,它是指天的「知幾」,而「幾」是包括了「變」與「化」。所以《左傳》莊公三十二年見有載言謂:「神,聰明正直而壹者也,依人而行。」但在於人,則是謂聖人的「知天道」和智者的知聖人之道。故馬王堆帛書《周易.繫辭》說:「天變化,〔23〕聖人效之。」荀子亦有語謂:「變化代興,謂之天德。」(〈不苟〉)而天的「神明之德」之為用,是能使天地萬物莫不有其神道,正如有所謂:「利用出入,民咸用之謂之神。」(《繫辭上》)而聖人更可有其「不言之教」,君子也因此能以其神「上交不諂,下交不瀆」。

    由於「神」在孔子哲學思想中,是表「帝」的既體即用,故孔子的天道觀,當同《周易》,〔24〕是主天帝一神。因此他的言道,是說「吾道-以貫之」。     

    孔子又認為「神」的得顯妙用,這方面是無異於鬼,即不可無物而有(《繫辭上》:「精氣為物,游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25〕「體物而不可遺」(《中庸》第16章孔子語)。是以萬物萬事萬象,都無不可以有其神妙的語言和神話,是如《說卦傳》所謂「神也者,妙萬物而為言者也」。

    而有關孔子「以神道設教」這一思想,到了荀子,更見有深明的發揮,例如:

    〈儒效〉:「盡善挾治(無為而治)之謂神。」而這也就是孔子說「七十而欲心所欲,不踰矩」的化境。在《莊子.應帝王》則有所謂「明王之治」。

    〈天論〉:「列星隨旋,日月遞炤,四時代御,陰陽大化,風雨博施,萬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養以成,不見其事而見其功,夫是之謂神。」

    〈正論〉:「居如大神,動如天帝。」

    〈王制〉:「故天之所覆,地之所載,莫不盡其美,致其用,上以飾賢良,下以養百姓而安樂之,夫是之謂大神。」

    故《說文》之釋「神」,是說:「神,天神引出萬物者也。」又有說:「申,神也。」

    正因孔子對天是有他的信念與信仰,故他既不會妄談於神,也不會妄知於帝。在他,天為主宰的天,這已是天道問題的極致。此所以莊子說:「六合之外,聖人存而不論。六合之內,聖人論而不議。」(〈齊物論〉)孟子亦有語謂:「聖而不可知之之謂神。」(〈盡心下〉)而事實孔子的言「心」,就曾說過這樣的話:「操則存,舍則亡,出入無時,莫知其鄉,惟心之謂與?」(《孟子.告子上》)對心的奧妙存有及其歸宿,人尚且不能知,何況是對主宰的天主宰的帝?

    這相信也就是孔子說「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和「未知生,焉知死」的含意要在。

    (五)

    跟着說孔子的不妄言鬼神。

    《論語》載:「季路問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敢問死?曰:『未知生,焉知死?』」(〈先進〉)

    又載:「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諂也。』」(〈為政〉)

    孔子並沒有否定鬼神。這裡,前者只反映出他對怪、力、亂、神事的詭時惑世,存有戎心;後者則是他在這方面有所撥亂反正的話。

    而孔子對鬼神所抱持的態度,可用「敬鬼神而遠之」一語括之。

    不錯他是「敬鬼神」,這一因他出於鬼神思想特別濃厚的殷後(《禮記.表記》:「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後禮」),重視對祖先神的崇拜和祭祀;例如他就說過「吾不與祭,如不祭」(〈八佾〉);又嘗譽禹「菲飲食而致孝乎鬼神」(〈泰伯〉)。二因這是「慎終追遠」的事,可使「民德歸厚」。三因他認為鬼神不掩其誠,能以自化成其妙顯之道,令人自行產生警惕和隆而重之的心理意識;這就如具天德(天不言而百物生),有着「無名」的影響力。正如他所說:「鬼神之為德,其盛矣乎!視之而弗見,聽之而弗聞,體物而不可遺。使天下之人,齊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詩》曰:『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矧可射思!』夫微之顯,誠之不可掩,如此夫!」(《中庸》第16章)

    但孔子卻又說「遠之」。這思想因素推究有四:

    其一是凡事過猶不及。人對鬼神之事若過分執迷,便會偏陷迷信。故他這是提醒人要讓思想有個空間,對難以真確認知的鬼神事,宜保持一定的距離。否則,埋怨鬼神不盡神明的事必常見發生。例如上博簡《鬼神之明》所說的「鬼神有所明,有所不明」即是。

    其二是「神話」的生命,姿采多端,可賞可玩,可論可議,惟獨不可以辯。以「黃帝」為例,「神話家的黃帝,歷史家的黃帝,儒家的黃帝,兵家的黃帝」,「道家的始祖黃帝」,「各有一副面孔」;〔26〕「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已」(《論語.雍也》)。

    其三是祭祀所以表誠敬,是誠於心,敬於禮事。故孔子有說:「純而祭祀,是為不敬。」又:「牲,禮樂齊盛,是以無害乎鬼神,無怨乎百姓。」(《禮記.表記》)荀子亦有謂:「《禮》之敬文也。」(〈勸學〉)但「禮」這文飾雖具有「敬鬼神,畏法令」的功能作用,卻不表示祭祀者、禱求者即此便必得神祐。若有此一偏執,就會流為孔子所嘗引話批評「人而無恆」或「不恆其德」的那種「或承之羞」(《禮記.緇衣》)。因那是「以末論本」(《說苑.修文》孔子語),也即妄私地執末以為本。如此則「道」便難以本末一貫,終始如一;只會反向成為「以一貫之」的「異端」。這種人若請卜請筮,其對凶兆不吉之占,是必致「卜筮相襲」,「我龜既厭」之事,褻瀆神靈;而為巫醫,則面對過失時,亦必加掩飾或推卸責任。因此看重內省工夫,能自我批判的孔子,乃有所謂:「攻乎異端,斯害也已!」(《論語.為政》)此「異端」當是指與「其道」相反的「以一貫之」來說,而非謂孔子不能容納異己,甚至主張要消滅異端。事實孟子對此同樣有所批判,說:「所惡執一者,謂其賊道也,舉一而廢百也!」(〈盡心上〉)故荀子對人的以卜筮決大事,亦有語謂:「非以為得求也,以文之也。故君子以為文,而百姓以為神。以為文則吉,以為神則凶也。」(〈天論〉)

    其四是孔子認為,智者的所以為「智」,是因能誠意致力於做人應有的道義,其行善非為懼怕鬼神,而是「義以為上」,「據義行理而志不懾」。所以孔子要強調:「務民之義,敬鬼神而遠之,可謂知矣。」(〈雍也〉)是以《淮南子.主術訓》有謂孔子「作為《春秋》,不道鬼神,不敢專己」。

    此所以孔子是既不妄言也不會妄知妄執於神鬼的事。

    (六)

    最後,我想引《晋書》卷九十五,〈列傳第六十五.藝術〉篇首的一段話,作為本文的一點結語:

    「藝術之興,由來尚矣。先王以是決猶豫,定吉凶,審存亡,省禍福。曰神與智,藏往知來;幽贊冥符,弼成人事;既興利而除害,亦威眾以立權,所謂神道設教,率由於此。然而詭托近於妖妄,迂誕難可根源,法術紛以多端,變態諒非一緒,真雖存矣,偽亦憑焉。聖人不語怪、力、亂、神,良有以也。」

    註釋:

    〔1〕    本文的寫作,所引用關於孔子一些言例、事例的資料,除多參考和有所取材利用於張立文《周易與儒道墨》一書(民國八十年版,東大圖書公司)第179-191頁的內容外,亦取楊伯峻的《論語譯注》(2000年版,香港中華書局)及郭沂的《孔子集語校補》(齊魯書社,1998年)為翻檢資料時的要籍。

    〔2〕    又杜預《春秋釋例》卷十五經傳長歷第四十五之六云:「仲尼以斗建在戌,火星尚未盡沒,據今猶見,故言猶西流,明夏之九月尚可有螽也。季孫聞仲尼此言,猶不即改。」(引見《孔子集語校補》第105頁)

    〔3〕    再舉一例。王充《論衡.明雩》篇記:「孔子出,使子路齎雨具。有頃,天果大雨。子路問其故,孔子曰:『昨暮月離於畢(“畢”,星宿名)。』後日,月復離畢。孔子出,子路請齎雨具,孔子不聽。出,果無雨。子路問其故,孔子曰:『昔日,月離其陰,故雨。昨暮,月離其陽,故不雨。』」

    〔4〕    這也是所謂:「故聖人非獨守道而已也,睹物記也,即得其應矣。」(《說苑.辨物》)說例要可參看《孔子集語校補》卷十一〈博物〉。

    〔5〕    此段內容所述,亦有參考蔡仁厚《論語人物論》(1997年版,台灣商務)第41-43頁,及徐英《論語會箋》(台灣正中書局)第66頁。

    〔6〕    鄭玄注有云:「卜不吉則又筮,筮不吉則又卜,是瀆龜筴也。」見楊天宇《禮記譯注》(上)第40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

    〔7〕    見《史記.秦本紀》及《論衡.實知》。

    〔8〕    此段的論說,部分資料是取材自陳來《古代思想文化的世界》第五章「祭祀」。北京三聯書店出版,2002年。

    〔9〕    見賴炎元《韓詩外傳今註今譯》第101頁,1994年版,台灣商務。又此事之載,除《左傳》和《韓詩外傳》卷三外,《說苑.君道》與《史記.楚世家》亦記及之。但《韓詩外傳》作楚莊王時事。賴炎元謂「疑《外傳》錯誤」。

    〔10〕說詳拙文「簡帛《五行》天道思想初探討」,見「前言」所述的網站。

    〔11〕見註〔8〕所引書之第一章占筮、第二章星象及第四章鬼神。

    〔12〕見「前言」所引拙作。

    〔13〕試舉一例。《說苑.雜言》載孔子曰:「人有三死而非命也者,人自取之:夫寢處不時,飲食不節,佚勞過度者,疾共殺之;居下位而上忤其君,嗜欲無厭,而求不止者,刑共殺之;少以犯罪,弱以侮強,忿怒不量力者,兵共殺之。此三死者,非命也,人自取之。」

    〔14〕徐復觀《中國人性論史》(先秦篇)第18頁。

    〔15〕《國語.魯語下》:「丘聞之,木石之怪,曰夔、蝄蜽;水之怪,曰龍.罔象;土之怪,曰羵羊。」而「神靈」則例如子產所提到的「山川之神」和「日月星辰之神」(見《左傳》昭公元年)。又《詩經.大雅.雲漢》於言「昊天上帝」時,所說到「敬恭明神」的「明神」,在《左傳》、《國語》亦每見出現,例如《國語.周語上》:「又崇立於上帝明神而敬事之。」明神是可降臨監察國與國之間的盟誓,或執理國之興與亡,不一而足。而「夏、商、周三代興起的時候,都有明神來降;快要滅亡的時候,也都有明神來降。」(說例可參看陳來《古代思想文化的世界》第85、114、115頁)

    〔16〕黃沛榮《易學乾坤》第238頁,台灣大安出版社,1998年。

    〔17〕顧炎武《日知錄》孔子論《易》:「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一言以蔽之曰:『不恆其德,或承之羞』。夫子所以思得見夫有恆也,有恆然後可以無大過。」(引自韋政通《中國哲學辭典》第400頁,台灣大林出版社)

    〔18〕黃沛榮《易學乾坤》:「『介于石,不終日,貞吉。』古人多不得其解,……『石』蓋指『磬石』、『樂石』,即八音之一。……『介』為『觸小石聲』,引申為『擊觸』之義。『介于石』,謂藉樂石以自娛。擊磬作樂本無可議,然而玩物則喪志,故須適度節制,維持其常度方可得吉,此『介于石,不終日』所以為『貞吉』之故。」今証以本文,黃說甚是。

    〔19〕對於「介于石」與「介如石」,黃沛榮謂「『于』、『如』二字聲母懸隔,無由假借,古書罕見其例。更自辭例觀之,『于』字他卦卦爻辭中,皆用作介詞,絶無讀為『如』字之例,皆可見傳說之難通。」(見前引書第96頁)

    〔20〕引文合見竹簡《五行》第10、11、26、27及48簡。

    〔21〕《論語.子罕》:「子曰:『鳳鳥不至,河不出圖,吾已矣夫!』」對此,楊伯峻《論語譯注》謂:「古代傳說,鳳凰是一種神鳥,祥瑞的象徵,出現就是表示天下太平。又說,聖人受命,黃河就出現圖晝。孔子說這幾句話,不過藉此比喻當時天下無清明之望罷了。」(第89頁)

    〔22〕見帛書《易》傳《二三子問》第8行。

    〔23〕《易.繫辭上.12》這句作「天地變化」。但觀前後之文理,皆是言「天」(「是故天生神物,聖人則之」、「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而非言「天地」,知帛書《繫辭》此說勝《易.繫辭傳》。而本文有關的論証,亦足以証成此說。

    〔24〕《周易》中的「帝」,是天帝一神觀。說詳拙文「論《易.乾》所表的“天”有中道而修」,簡帛研究網.2006/2/5。

    〔25〕「鬼從來沒有擺脫物質性,且不說鬼後來總是被想像為人體陰陽之氣的散而未盡的殘餘,僅從它們需要祭祀的物品就可以了解這一點。」(陳來《古代思想文化的世界》第97頁)

    〔26〕龐樸《薊門散思》,第142頁,上海文藝出版社,19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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