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侯、张二人的说法,一方面,思想史的对象是非常宽泛的,不仅包括了“社会思想”,而且包括了“哲学思想”(较广义的可涵盖“逻辑思想”)(其实“社会思想”这个概念颇为模糊);然而另一方面,思想史的对象又是颇为狭窄的,它仅仅指这样一种思想:“理论化的”、亦即“以理论形式出现的”思想。
我们知道,近年来,葛兆光对这种传统的思想史研究范式发起了挑战,称之为“思想家的思想史或经典的思想史”[③],其研究对象仅仅局限于“思想家”的“经典”。而在葛兆光看来,思想史的研究对象应当是一个更为广阔的领域,即所谓“一般知识与思想”。他说:
一般知识与思想,是指最普遍的、也能被有一定知识的人所接受、掌握和使用的对宇宙间现象与事物的解释,…… 是一种“日用而不知”的普遍知识和思想,作为一种普遍认可的知识与思想,这些知识与思想通过最基本的教育构成人们的文化底色,它一方面背靠人们不言而喻的终极的依据和假设,建立起一整套有效的理解,一方面在日常生活中起着解释与操作的作用,作为人们生活的规则和理由。[④]
这种观点确实极大地拓展了思想史的对象域,不仅包含“精英”的“雅”的思想,而且尤其包诉诸“大众”的“俗”的思想,而不再局限于那种“理论化的”、“以理论形式出现的”思想。但这个对象域也并不是漫无边际的,葛兆光明确说:它必须是某种“一般”的或者“普遍”的东西。这就意味着:不仅并非任何一个张三李四的“思想”都可以进入思想史,而且并非任何思想家、哲学家的思想都可以进入思想史(我们知道,有些被学者们研究的“思想家”、“哲学家”的思想并没有对“一般”“普遍”的社会生活及其历史发生任何实际的影响)。然而令人疑惑的是,葛兆光又说:
人们都在思想,无论这种思想伟大或者渺小,也不管这种思想能否进入记忆或被人遗忘,它们与那些后来想起来就肃然起敬的思想一样,曾经在同样流逝的历史时间中存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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