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论老子“和谐”社会的思想 |
|
|
|
内容提要:该文从阐明老子的“无为而治”观、“善恶”观,和“契约”观出发,揭示了老子“德治”政治思想。并阐明正是老子“德治”政治思想构成了“和谐”社会的条件。
主题词:老子 和谐 社会
对于“建立和谐社会”问题,一时间,论者如云。其中,从继承中国传统文化的角度,即从老子思想着眼来阐述这个问题的,也大有人在。不过其论大多述牵强附会,有失偏颇。
老子有没有社会“和谐”的思想呢?答案是肯定的。老子的社会“和谐”思想,归结为老子的“无为而治”的“德治”政治思想。
在老子看来,社会中“统治者”与“被统治者”这对矛盾及其关系是普遍存在的,不足为奇。但问题在于,应该如何处理好这个矛盾和关系?以达到实现“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矛盾和斗争的止息,出现上下“同心”、“同德”共同推进社会历史前进的局面,这才是关键所在。因此,老子的社会“和谐”,根本在于要止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实现和平共处。为此,老子认为,统治者要将“有为”变为“无为”,将“刚强”变为“柔弱”,并甘居“柔弱”的地位,以之实现向被统治者的立场靠拢和一致,使之出现上下“同心”、“同德”的政治局面,共同推进社会向前发展。而历史上,“汉初政治”就表现为“和谐”社会,这就是老子的“无为而治”的“德治”政治思想的反映和结晶。
为什么老子“无为而治”的“德治”政治思想会铸成社会的“和谐”?要了解这个问题,先要了解老子“无为而治”的“德治”政治思想中所蕴含的“无为而治”观 < 1 > < 2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