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景点 |
相关文章    
首页>>历史名人 >>老子
  • 大国之“道”:无为而治
  • 道德经中蕴含的投资理念
  • 老子学说中的资源节约思想
  • 老子“道法自然”哲学思想对现代人类仍有借鉴价值
  • 弘扬传统去伪存真
  • 论老子“和谐”社会的思想
  • 王博:道家的生存智慧
  • 论道的显现——再读《道德经》
  • 我是这样研究老子的
  • 易、儒、道三句真言
  • 最新热门    
     
    老子道论价值趣向辨略

        黄克剑

    老子的“道”在被人们纳入认知的视野作了种种探究后,这里试图从价值趣向上对其底蕴再作寻问。离言绝待的“道”所示于人的是天人之际的消息,领受这消息用生命的体悟也许比智思的推求更切当些。

    一、“道法自然”

    老子论“道”,并未把“道”悬设为某种类似泰勒斯的“水”或黑格尔的“绝对精神”那样的实体,也从未在《道德经》中有过“什么是道”或“何谓道”式的发问。他不仅对“道”未作任何落于言筌的界说(定义),甚至对这“不知其名”者勉强“字之曰道”也要分外申明乃是出于不得已(见《老子》二十五章,以下凡引《老子》只注章号)。“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易·系辞上》),老子的“道”是“形而上者”。不过,此“形而上者”终是在价值的格位上,非可谓不同于经验实体(“器”)的又一种实体。就不得已而“字之曰道”的那个“道”字的词性而言,它似乎属于名谓,“道”由此则可视为道路之“道”向着形而上一度的升华——《说文解字》即有“道,所行道也”之说,但溯向源头,“道”的本始义涵则在于“导”(“导”,疏导,引导),唐人陆德明所撰《经典释文》就曾指出“‘道’本或作‘导’”。《尚书·禹贡》有谓“九河既道(导)”,《左传·襄公三十一年》亦有谓“大决所犯,伤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决使道(导)”,所称之“道”皆可看作原始“道”(“导”)义的孑遗。“道”在《论语》、《老子》、《中庸》、《易传》等先秦著述中虽以名谓的方式称说“形而上者”,但其所含原初之“导”义却默默提示人们不可把“道”执著为实体。它无宁只在于标举一种

    < 1 >   < 2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7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