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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老子》的“绝仁弃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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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进 井冈山大学副教授
随着郭店简《老子》的出土及其释文的发表,其与帛书、传世《老子》异文之处颇为学界所关注。一些论者通过异文的比勘、疏释,认为简本与帛本、传世本在思想内容上存在重大差异,进而对《老子》思想以及先秦儒道关系予以新的认识与评价。其中,尤引人注目的是帛本、传世诸本"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数句,简本写作" 智弃 ,民利百倍; 巧弃利, 亡又; 弃 ,民复季子",一般释为"绝智弃辩,民利百倍;绝巧弃利,盗贼亡有;绝伪弃虑(诈),民复孝慈"。对此,一种观点认为,简本既无"绝仁弃义"、"绝圣弃智"之语,表明早期儒道关系并不紧张对立。亦有学者持不同的看法。许抗生先生即认为不能凭简本无"绝仁弃义"、"绝圣弃智"之语而以为早期儒道和平相处,因为简本"大道废,安有仁义"之语仍表现出对仁义的贬抑,"绝学无忧"、"绝伪弃虑"等语也与孔子思想相互对立,"简本《老子》的整个思想体系与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体系,是根本不同的两种思想路数……简本《老子》有贬损仁义,甚至否定儒家思想的倾向";吕绍纲先生也认为简《老子》"绝伪弃诈"的伪诈指的是儒家所鼓吹的仁义。以上两类观点看似相对,但都有一个共同的思想预设作为立论前提,即认为《老子》"绝仁弃义"一语涵有否定道德伦理之意,表现出反儒倾向。笔者认为,这一预设存在对《老子》思想的误解,似不可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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