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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道”

    招损,谦受益,时乃天道”;“今失厥道,乱其纪纲”。《左传》中所讲 “道”颇多:“天灾流行,国家代有,救灾恤邻,道也,行道有福”;“所谓道,忠于民而信于神也,上思利民忠也,祝史正辞信也”。这些“道”字涵义有“法”,“理”,“规律”,“道德”,“人伦”,与老子所提出的“道”的涵义是不同的,甚至可以说有本质的差别。老子赋予了“道”全新的涵义,他是以一种哲学家的思维,以“道”为核心构造了他整个的哲学体系。虽然《道德经》中所有的“道”字在不同的章句中的意义不尽相同,但却是可以贯通起来的,共同为他的哲学体系而服务。那么,老子的这个“道”到底有什么涵义呢?   二、“道”的内涵       从宏观上看,老子的“道”的概念可以说是一种宇宙本体论。老子哲学的论理基础是由“道”这个观念展开的 而“道”所具有的种种特性和作用,都是老子所预设的。老子所预设的“道”,其实就是他在经验世界中
    所体悟的道理,而把这些所体悟的道理统统赋予所谓的“道”,以作为他的特性。根据陈鼓应在《老子注
    释及评介》(中华书局1984年版)中的阐述,尽管在《道德经》中涵义有所不同,我们可归纳为四种:
    
    
    
    
     (一) 道的特征:
    先看几段关于“道”的描述: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
    
    
    
    
    为一。其上不□,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
    
    
    
    
    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
    
    
    
    
    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十四章)
    
    
    
    
     
    
    
    
    
    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
    
    
    
    
    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二十一章)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
    
    
    
    
    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二十五章)
    
    
    
    
     
    
    
    
    
         这些都是关于道体的描述。“道”是一个“混然一体”的东西,因为不知其所,所以才勉强叫它做“道”。“道”是一个有具体形象的东西。“道”之所以无形,是因为如果“道”是有形的,那必定就是存在于特殊时空中的具体之物。而存在于特殊时空中的具体事物会生灭变化的。然而在老子看来,“道”却是永久存在的东西,所以他要肯定“道”是无形的。“道”具有不可限定性,所以无法用语言文字来指称它。《道德经》开篇讲:“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真正的道是不可言说的,无法用概念来表达。现在勉强地用“道”来称呼它,只是为了方便起见,这与佛家的“方便法”有相似之处。     “道”虽然没有具体的形体,虽然超越了我们感觉知觉的范围,但它却并非空无所有;“其中有象”、“其中有物”、“其中有精”、“其中有道”,都说明了“道”是一个实有的实在体。而且“道”在宇宙是唯一的、绝对的;万物则是复杂的、相对的。他本身是永久存在的,不会随外物的变化而消失,也不会因外在力量而改变,所以说“独立而不改”。这些都是对于道的特征描述。也是我们认识道的最基本的依据。
     (二)生成宇宙的“道”
    “道”不仅在天地落成以前就存在,而且天地万物还是它所创生的(有物混成,先天地生。)下面几章都很清楚地讲到了“道”是天地万物创造的根源: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一章)
    
    
    
    
      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四十章)   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四章)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四十二章)  
    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
    
    
    
    
    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
    
    
    
    
    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
    
    
    
    
    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成之熟之;养之覆之。(五十一章)
    
    
    
    
           
    
    
    
    
    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里所说的“一”、“二”、“三”,即形容“道”创造了物的历程。“道”一层层的向下落实,而创造万物。同时,老子用“无”、“有”来表示形上的“道”向下落实而产生万物时的一个过程。老子认为,“道”是一切存在的根源,也是一切存在的始源。“道”是自然界中最初的发动者,它具有无穷的潜在力和创造力。万物蓬勃的成长,都是“道”的潜在力不断发挥的一种表现。
    
    
    
    
            (三)“道”——万物必须遵循的规律“道” 老子说“反者道之动”。老子认为自然界中事物的运动和变化莫不是依循着某些规律,其中的一个总规律就是“反”,事物向相反的方向运动发展;同时,事物的运动发展总要返回到原来的初始状态。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
        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第二章)
    
    
    
    
     
    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多,多则惑。(二十二章)
    
    
    
    
     
    
    
    
    
    将欲歙之,必故张之;将欲弱之,必故强之;将欲废之,必故兴之;将欲取之,必故与
    
    
    
    
    之。是谓微明。 (三十六章)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第五十八章)
    
    
    
    
            总结上面所讲,老子认为一切事物都在对立的情况中反复变化着,这种反复的转化过程是无尽止的。“道”表现了这种规律。它的运动和发展是向对立面的转化,也就是朝相反的方向进行着。当“道”作用于事物时,事物也依循着这个变化规律而运行着。
     (四)形而下的“道”
          形而上的“道”,落实到物界,作用于人生,便可以称它为“德”。“德”是“道”的作用,也是“道”的显现。“道”在创生的活动中,内化于万物,而成为个物的属性,这便是“德”。简言之,落到经验层面的“道”就是“德”。老子认为凡是自然无为,致虚守静,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亲弱,不争,居下,取后,慈俭等观念都是“道”所表现的基本特征与精神。其中“自然无为”的观念也是《道德经》中重要的思想核心。
     
    
    
    
    
    致虚极,守静笃。
    
    
    
    
            万物并作,吾以观复。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
    
    
    
    
    凶。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十六章)
    
    
    
    
     
    
    
    
    
            希言自然。
    
    
    
    
    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故从事于
    
    
    
    
    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
    
    
    
    
    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二十三章)
    
    
    
    
       
    
    
    
    
    道者万物之奥。善人之宝,不善人之所保。
    
    
    
    
    美言可以市尊,美行可以加人。人之不善,何弃之有?故立天子,置三公,虽有拱璧以
    
    
    
    
    先驷马,不如坐进此道。
    
    
    
    
    古之所以贵此道者何?不曰:求以得,有罪以免邪?故为天下贵。(六十二章)
    
    
    
    
     
    
    
    
    
    以上三章,所说的“道”都是指的“自然无为”之“道”。老子认为,“道”是遵循着某种自然法则静悄悄地起作用的,它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人们的行动必须象“道”那样保持“自然无为”的状态,才能受到好的效果。也就是所谓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综上所述,都是对其“道”的解释和描述,我们可以看到“道”有以下一些特点:“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但因为不知道它的名字,故“强字之曰道”。这个被称为“道”的东西具有“周行而不殆”的规律,而且只有依照“道”的规律行事,才算得上认识了“道”。概括来讲,便是万物由“道”而产生,当消亡的时候又复归于“道”,这种万物不停周转的生生死死,都是“道”的一个循环过程。这样“道”作为宇宙本体论的表述,是贯穿于《道德经》之中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道”与古希腊哲学家们把世界本原归结为空气、水、火等元素有相似之处,但老子的“道”已经超越了元素说。如果套用古希腊哲学家的口吻,那么宇宙的本源是“道”。“道”之所以超越“元素说”,其原因在于“元素说”仅仅局限在某一物质或元素,当用它去解释整个宇宙时,就会产生一些难圆其说的地方。正如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中所指出的:“这些元素是互相反对的,气的性质是冷,水的性质是湿,火的性质是热。如果其中之一是无限的,其余的就不能存在。”这里所提到的“无限”与老子的“道”是有些相近的。    三、“道”的作用       老子是中国古代第一个以理论性的形式来宣传无神论的思想家。他提出的“道”这个至高无上的宇宙本体,批判了殷周以来“帝”、“天”、“鬼神”观念为基础的宗教神学宇宙观。他的“道”理论的出现,对中国古代无神论的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湛兮,似或存。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第四章)
    
    
    
    
     
    
    
    
    
          在老子那里,只有那无穷无尽,永不枯竭的“道”,才是支配万物的宗祖,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而一向被人们视为万物主宰的“帝”已经不是被怀疑,而是被“道”所否定和代替了。 “天”是西周以来一直为人们敬畏尊崇的人格化的神。然而,到了老子那里,对于“天”的传统的宗教色彩的影响则完全摆脱不见了: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第五章)
     
    
    
    
    
          在这里,老子不但剥夺了“天”的人格神的尊严,而且,他还以无神论的思想,赋予“天”以新的含义:天地不过是自然运化的一种形式。在他看来,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是依照着自然界的发展规律自生自灭,无需有任何主宰凌驾于其上加以安排和命令。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上,老子第一次提出了以“自然之天”来代替有意志的人格之天。       对于“鬼神,老子同样是用“道”来否定和消解。他说:“道莅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六十章)在老子看来,只要体“道”的“圣人”以“道”君临天下,就能制伏一切邪魔,使鬼神毫无作用。虽然老子没有正面否定鬼神存在的问题,但他以“道”制鬼神的提法还是对无神论的发展有积极的作用。 四、结语       在百家之学中,儒道两家对中国思想文化影响最大。这是因为儒道两家在社会与自然,群体与个人的对立中各自把握住了一端。儒家哲学致力于人生、道德问题的探讨,留心人际关系:缺陷是这种以伦理道德为中心的实践理性使认知局限在人伦关系的范围,不甚追求自然之所以。而道家在中国思想文化史上的一个十分重要的作用在于它弥补了儒家伦理型哲学的这些缺陷:道家的立足点虽也没有离开“人”,但是它在不满和否定宗法关系时,却把人类的思考范围有人生扩展到整个宇宙,从而将社会与自然,都置于宇宙和“道”这样一贯大的哲学系统中来加以认识,进而主张人与自然万物,均需要以“道”这个宇宙的总规律为理法,并且提出“道”的属性即在“自然”,由此而建立了“自然性的哲学”。可以说,老子之学通过新的方法建构起来的这个思维开阔,范畴众多,具有鲜明的哲学思辨色彩的思想体形,开创了中国哲学的光辉篇章! 参考书目: 1.      陈鼓应.《老子注释及评介》.(中华书局.1984年版) 2.      詹剑峰.《老子其人其书及其道论》.(湖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3.      张松如.赵明.张军.《老庄论集》.(齐鲁书社.198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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