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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老子对“道”的三重规定及其哲学启示

    谓“道”作为一物,尽管从其形态上看恍惚不清,但其中有“象 ”、“物”、“精”、“信”。“象”即物质实体,因为在老子哲学中,“象”有小大之分 ,“大象无形”(41章),为“道”之别名,“小象”则是通常所说的物质实体。老子说“道 ”中有“象”,盖“小象”也。因为老子不可能说“道”中有“道”(大象),故“其中有 象 ”只能解释为“道”中实际存在着具体的物质形态。“精”就是“精气”,正如《管子·内 业》所说:“精,气之极也。精也者,气之精者也。”至于“信”,今人多释为“诚”,与 前文“其精甚真”语义重复,故不妥。王弼释“信”为“信验”(王弼《老子道德经注》21 章),盖由“诚”引伸而来,亦失之牵强。窃谓“信”当通“伸”也,有伸展变化之意。《 集韵·真韵》云:“伸,经典作信。”《易传·系辞下》云:“往者屈也,来者信也。”陆 德明《经典释文》曰:“信,本又作伸……韦昭《汉书音义》云:古伸字。”(1985年)《荀 子·不苟》云:“糜所不信。”杨@①注曰:“信,读为伸,古字通用。”因此,老子这段 话的意思应当是说,“道”作为恍惚幽冥、无形不见的宇宙本体,其中存在着实物,存在着 极细微的精气,存在着伸展和变化。
        其次,“道”作为世界本体,不仅“其中有物”,而且它本身就是“物”。老子说:“有 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25章)又说:“道 之为物,惟恍惟惚。”(21章)本来“物”就是“物”,一清二楚,但不知为什么有些论者硬 是把“物”解说成“东西”(“东西”可以是物质,亦可是精神)。杨柳桥先生在他的《老子 译话》中,把“道之为物”解为“道这个概念”,这就走得更远了。依笔者之见,先人的头 脑尚不至于复杂到用“物”来指代“非物”的程度。更有甚者,在50年代末的老子哲学大论 战中竟有人牵强附会地把“道之为物”改为“道之生物”,把“有物混成”说成是有一个浑 然一体的绝对精神产生了,但他们又拿不出令人信服的证据来。我想,这里面是不是带着一 些个人的私见,潜意识中存在着老子注我的思想?
        最后,“道”有生化万物的功能。老子认为,“道”作为世界本体,尽管其“冲”,“视 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但却“用之不足既”(35章),“用之或不盈”(4章),“用 之不勤”(6章)。试想,能够被使用和消耗的东西能是绝对的空无吗?何况在老子的时代人们 对世界本体的思考,恐怕还很难做到不借助于具体事物进行。正因为“道”有生化天地万物 的功能,因此老子说道“象帝之先”,“似万物之宗”(4章),为“玄牝之门”、“天地根 ”(6章)。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道”具有物质的属性,但并不是纯粹的物质。它既不是我们今天所 说的物质一般,也不是我们今天所说的物质具体。如果把老子的“道”看作是物质一般的话 ,就“超出了老子时代(春秋)的人们的认识水平”,“把老子思想说过了头”,因为“‘物 质一般’的概念也是近代科学以前不可能有的”。(任继愈,第32、33页)受时代思维水平的 限 制,老子之言“物”与今日之言“物”,其含义已相去甚远。因为在老子的时代,人们对物 质世界和物质本体的认识还带有浓重的原始思维的遗痕,亦即存在着物质和精神的互渗现象 。因此,老子所谓“物”,大致可以理解为“物活论”者所说的物。如果我们把“道”理解 为物质具体,也明显不妥。因为凡是物质具体,都是有形可见的有限之物,而作为世界本体 的“道”所具有的产生和决定万物的使命,决定了它必须是永恒、无限的存在者。
        二、“道”无形体,但并不是纯粹的虚无的概念
        老子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40章)有人把这里的“无”解说为纯粹的空无 ,并进而以“空无”释“道”。按照我的理解,所谓“无”、“无状”、“无物”云云,都 只是老子对“道”所具有的无限性和广袤性的一种规定,是老子为了把作为世界本原的道与 有形的具体事物相区别而作出的一种规定。
        首先,老子之所以把“道”规定为“无”,是为了说明世界本体的广袤与无限。正如他自 己所说:“天下皆谓我道大,似不肖。夫惟大,故似不肖。若肖,久矣其细也夫!”(67章) 正因为“道”广大无限,所以才不像有形具体之物。如果像的话,“道”早就成为渺小的东 西了。可见,老子为了把“大”(广袤与无限)的属性赋予“道”,因而,便以“无”、“无 形”、“无物”、“恍惚”等名之。在另一个地方老子说:“道冲,而用之或不盈。”(4章 )“大盈若冲,其用不穷。”(45章)唯其“冲”而不见,故能用而不穷,“渊兮,似万物之 宗”(4章);唯其“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故能“用之不足既”(35章);唯其“寂兮 寥兮”,故能“独立不改,周行不殆”(25章)。因此,老子所谓“无”、“无物”、“无形 ”云云,并不是真的什么也没有,而只是外部形态上的无形不见。这种外形上的无形不见, 是老子借以来描述世界本根和本体的广袤与无限,是为了说明世界本根和本体的广大无边和 无 所不在。
        其次,老子之所以把“道”规定为“无”和“无形”,是为了使作为世界本根和本体的“ 道”区别于有形具体之物。老子认为,具体之物(“众甫”)只能生成有限的存在,但却不能 生化无限的万有。因为具体之有是个别的有限的,而作为世界本体所要产生的大千世界则是 无限的,有限的东西是不能产生无限的。对此,朱熹曾有过精彩的论述,他说:“不言无极 则太极同于一物,而不足为万化根本;不言太极则无极沦于空寂,而不能为万化根本。”( 《 朱文公文集·答陆子美》卷36)前一句说世界本体如果同于有限的具体之物,就不足以产生 万物,故名之以无极;后一句则说世界本体若成为绝对的虚空,就根本不能产生万物,故名 之以太极。朱熹之所以这样讲,“乃是推本周子之意,以为当时若不如此两下说破,则读者 错认语意,必有偏见之病。闻人说有,即谓之实有。见人说无,即以为真无耳”(同上),可 见朱子认为当时常人对世界本体的认识存有二蔽:一认本体为实有,二认本体为真无。朱熹 对世界本体之“有”和“无”的这一阐释,道出了老子思考本体的一个秘密:“道”既非实 有(有形具体之物),又非真无(绝对空无)。实有则不足以生物,真无则根本就不能生物。 全真教思想家刘一明说过一段对于我们理解“道”颇有启发意义的话:“道也者,至无而含 至有,至虚而含至实,空而不空,不空而空。”(《通关文·看空关》卷下)“一阴一阳之谓 道,是就道之用言;无形无象,是就道之体言”(《修真辨难》卷上)。因此,从“道”的外 部形态上看,它无形无象,故云为空;从“道”的功用上看,它所含至有或阴阳二气又可生 形生象,故又不空。刘氏所论虽掺杂了一些佛学的成份,然其立论主旨,实与老子“道”合 。
        因此,“无”只是老子对“道”作为世界本体的外在形态的一种把握和规定,是对世界本 体的广袤性及其生化万有的无限性的阐释,而非“空无”。
        三、“道”具有精神属性,但并不是纯粹的精神一般的概念
        “道”作为生化天地万物的本原所具有的物质属性,使得它不同于黑格尔的“绝对精神” 和朱熹的“天理”。但这并不排斥“道”可以具有情感、意志等精神属性。
        首先,老子的“天道”范畴中有精神性因素。有人把老子的“天道”观看作是老子哲学最 唯物、最革命的地方。我认为,恰恰相反,老子把“道”和天挂钩,就使得“道”具有了人 格意志的特征。因为天固然有自然之天的含义,但是,在老子的时代人们言“天”往往与情 感、意志等精神性因素纠缠在一起。老子说:“天将救之,以慈卫之”(67章);“天之所恶 , 敦知其故?”(73章),都明确地道出了天所具有的精神性内涵。“天”既如是,与“天”相 连而使用的“天道”当莫能外。就拿“不窥牖,见天道”(47章)这句话来说,其中确有自然 之天的内容,但恐怕也很难否认在自然之天中渗透着神秘的精神属性。所以,唐兰说:“所 谓‘不窥牖,见天道’,也很像反映着占星望气的人所讲的天道。”(《古史辨》第6册,第 616页)诚然,占星望气是以某些天文学和其他科学知识作基础,但其主流却是神秘主义的。 再譬如说,老子讲“天道无亲,常与善人”(79章),“天之道,利而不害”(81章)。若仅从 “无亲”上看,天道似是纯粹的自然之道,但问题在于它为什么会“常与善人”呢?为什么 会“利而不害”呢?这就很难排除“天道”中的精神性内涵。老子还说:“天之道,不争而 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②然而善谋。”(73章)“善胜”、“善应”、“善谋” ,都是对具有思维、意志和情感的人来说的,而老子用以言“道”,也清楚地表明了“道” 具有人格、意志等精神性属性。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吕振羽先生说老子的“天和道还是有意 识地主宰万物”。
        其次,老子关于“道”的一些论述,不像是把“道”视为纯粹的物质对象,而是注入了精 神性的内容。他说“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23章),意谓与“道”相同的人,“道”就乐 于与他为伍。在论及“道”之品格时,老子又说:“功成而不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 “可名为大,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34章),“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 ”(2章)。功成但不自名为有,生化养育了万物而又不作它们的主宰,具有此种品质的“道 ”,可以称作是“大”,但它始终不自以为是大。他还说:“功成身退,天之道。”(9章) 凡此等等,给人的印象是老子谈论的不是一个无情感、意志的死物,而是有好恶、有思维和 道德的君子。
        最后,与以上两点相联系,打倒天国的任务在老子那里并没有也不可能完成。范文澜先生 说,在老子那里“并无人格化的神存在”(第248页)。事实上,老子不但承认精神之天的存 在,在思维上不自觉地赋予客体以人格、意志等精神属性,而且还明确承认鬼神的存在。他 说,如果能够以“道”来治理天下,那么鬼就不起作用了(“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当 然,并不是鬼真地不起作用了,而是它的作用不能伤人而已(“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 。事实上,也不是鬼的作用真的不伤人,而只是由于圣人用“道”来治理天下才使得鬼的作 用不伤人(参见60章)。这表明,老子不但承认鬼的存在,而且还认为鬼会起作用且能伤人。 在另一个地方,老子又说:“神得一则灵”,“神无以灵,将恐歇”。(39章)这就不但承认 了神的存在,而且还认为神只要与“道”相合,就有“灵”。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老子在思考事物、寻求世界本体的时候,总是把人格、意志等精神性 因素不自觉地注入其中,从而使得“道”在具有了物质属性的同时,也具有了精神性的内容 。因此,在老子哲学中,既不存在纯粹的物质一般的概念,也不存在纯粹的精神一般的概念 。物质和精神不是被截然分开,而是水乳交融地混揉在一起。他在思考精神现象时,总是借 物质实体来表达,而在思考物质现象时又把精神属性灌注其中。笔者把以老子为代表的古代 哲学家在思考宇宙本体时所具有的这种模糊性特征,称作物质与精神的互渗现象。我认为, 老子“道”范畴所具有的物质与精神的互渗现象是关于老子之“道”唯物、唯心之争产生的 客观原因。因为“道”具有物质的属性是事实,“道”具有精神的属性也是事实,由此便造 成了争论双方各持一端互不相让的局面。
        四、“道”的哲学启示
        1.老子关于“道”的三种规定,在古代哲学中具有典型意义。这里所说的典型意义,主要 是指由老子“道”的三重规定所体现出的物质与精神的互渗现象较普遍地存在于古代哲学的 发展过程中。
        考诸老子以前哲学历史的发展,几乎无人能够摆脱以物质和精神的互渗现象为特征的思维 方式。拿殷朝来说,殷人不但有山川崇拜和巫术迷信,而且还有山川祭祀、凡事都要向上天 请示的习俗。在殷人的甲骨卜辞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话:国王想建造城邑,上帝答应了 (“王封邑,帝若”);上帝要刮风了吗?上帝要下雨了吗?(“帝令其风”,“帝令其雨”)上 帝要赐给我们吃的并且保yòu@③我们?(“帝降食授又”)这表明,殷人的一切活动都受到 了天帝的干预,因此,殷人眼中的世界就必然是充满着意志、情感等精神属性的世界。处在 这一感知水平上的人们对周围世界的认识,便不可避免地同精神属性缠连在一起。
        《诗》、《书》中言“天”,也大多是指充满了神秘力量和情感意志的天帝。《诗·小雅 ·正月》云:“天之@④我”,《信南山》云:“受天之@③”,《小宛》云:“天命不又” ,皆是其证。我们从《尚书·洪范》中武王问事于箕子也可看出,无论是自然法则还是社会 秩序,都是上天的安排。而《诗》、《书》所反映的基本上是殷、周之际的人对“天”的看 法。由此我们可以断定,殷周之际人们对世界的认识尚未摆脱神秘精神的影响。
        《易经》也是先于老子的著作,其成书年代大致可断在西周到春秋之间,这里面就存在着 极为明显的物质与精神的互渗现象。作者把存在于天地间的物象和人事同吉凶祸福相联系, 把 原本偶然出现的两件事的前后相继视为一种具有内在必然性的因果联系,使本来普通的人和 事具有了神秘性,而且六十四卦自始至终无不充满着这种东西。《左传》、《国语》中虽不 乏子产、史伯一类具有无神论倾向的思想家,但也存在着大量的信天、尊天、卜筮、迷信一 类的内容。这表明万物有灵的影子以及与此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物质与精神的互渗现象直到春 秋时期还大量存在。
        那么,老子以后的情况呢?我们且不谈墨子的“天志”、“明鬼”,也暂不论汉人神秘莫测 的天人感应,就拿《管子》来说吧,《管子》在中国哲学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精气”概 念。好多人一看到“精气”,便不加思索地肯定其哲学的唯物主义性质。但是,在《管子》 的时代,精气作为世界本体一方面具有物质的属性,另一方面则又带着人格、意志

    等精神性 成份。《内业》说:“凡物之精,比则为生。下生五谷,上为列星;流于天地之间,谓之鬼 神。”前半句说精气结合产生天地万物,是就精气的物质特性而言。后半句说精气流散
        在天地之间就是鬼神,则是就精气的精神特性而言。把流散在天地之间的精气称为鬼神,我 们在《管子》书中的另外两个地方也可得到印证。《心术下》云:“(人)思之不得,鬼神教 之。非鬼神之力也,精气之极也。”《内业》篇中也有类似的话:“思之而不通,鬼神将通 之。非鬼神之力也,精气之极也。”可见,《管子》之言精气是同鬼神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鬼神是精气的一种表现形态,精气的最高作用也就是鬼神。正是在这一意义上,《管子》书 中又称精气为“灵气”,并说:“是故此气也,不可止以力,而可按以德,不可呼以声而可 迎以意。敬守勿失,是谓成德。”(《内业》)因此,《管子》所言“精气”是同精神属性粘 连在一起的,是物质与精神的统一体。
        两汉是一个谶纬神学弥漫的时代,物质和精神的互渗现象表现得尤为突出。董仲舒就不必 说了,他的“天谴告人”、“人副天数”等思想,都是在把天视为客体的同时,又赋予了天 以浓重的神学色彩。王充“问孔刺孟”,又是著名的无神论者,但他在思维上仍未摆脱物质 和精神的互渗现象对他的限约。他认为,天象星位有“尊卑小大”之分,而众星施于人的气 亦有高低贵贱之别,“人禀气而生,含气而长,得贵则贵,得贱则贱”(《论衡·命义》)。 在王充眼中,本是自然存在的星象天体,他认为有尊卑;本是物质的气,他认为有贵贱。这 种物质与精神的互渗现象在东汉另一著名无神论思想家王符那里的表现也是明显的。当他讲 “用天之道,分地之利”(《潜夫论·述赦》)、“人行之动天地,譬犹车上御驰马,篷中擢 舟船矣”(《本训》)时,他的“天”具有明显的自然之天的含义。可是,与此同时,他又认 为“天”有意志情感和是非好恶,其云:“况乃犯天,得无咎乎?”(《忠贵》)“夫天道赏 善而刑淫”,“民安乐者,天悦喜而增历数”(《巫列》),皆是其证。
        值得一提的是,物质与精神的互渗现象不唯存在于古代哲学的发展过程中,就是在近代中 国哲学的历程中,亦可寻见其踪迹。谭嗣同把“以太”作为世界的物质本原,认为大自宇宙 天体的联系,小至化学元素的构成,都由“以太”所决定,但同时他又认为“以太”是“心 力”,是“仁”,是“灵魂”,这就使他所规定的世界本体具有了精神属性,所以,他说: “ 以太即性”,“仁为天地万物之源,故唯心,故唯识。”(《仁学》,载《谭嗣同全集》)这 是典型的物质和精神的互渗现象。这一现象直到孙中山那里还隐约可见。他对“生元”概念 的理解明显受到了古代哲学中以物质和精神的互渗为特征的思维倾向的影响。他说,生元之 说“盖取生物元始之意也”,“学者多译之为细胞”,这是就生元的物质特性来说的。但另 一方面,他又说“生元之为物也,乃有知觉灵明者也,乃有动作思为者也,乃有主意计划者 也”,“生元之构造人类及万物也,亦犹乎人类之构造屋宇、舟车、城市、桥梁等物也”( 《孙中山选集》,第110页)。这就把生元理解为一种同人一样具有灵明知觉和动作思维的生 命的有机体,把细胞形成生命的自然生理过程看成如同人类创造世界一样具有主意计划和思 想意图。
        可见,物质与精神的互渗现象在中国传统哲学的历史发展中不是偶然出现的个别现象,而 是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中国古代哲学中关于世界本体的一些基本范畴,如“道”、“气”、 “天”等,大多没有摆脱物质与精神互渗现象的影响。其实不唯中国,在西方哲学的早期发 展中,我们也可看到这一现象。
        泰勒斯提出“水”是万物的始基和本原,因而在许多论者那里他便成了彻底的唯物主义者 ,但是,仔细分析一下就会发现问题并不那么简单。在泰勒斯那里,整个世界都是有生命和 灵魂的,并且万物都充满了神。第欧根尼·拉尔修说,泰勒斯“承认那些被认为无生命的东 西有一个灵魂,他拿琥珀和磁石来证明这一点”(《古希腊罗马哲学》,第2页)。他还进一 步认为:“世界是有生命的,并且充满了神。”(同上,第3页)亚里士多德在《论灵魂》中 也谈到了泰勒斯的类似的观点:“人们还说,灵魂是作为组成部分存在于全宇宙中的,泰勒 斯 也许就是因此而得到了万物都充满着神灵这个看法的。”(同上,第5页)不仅如此,灵魂在 泰勒斯那里甚至成了运动的根源。亚里士多德说:“根据泰勒斯的记载来看,他似乎是把灵 魂看成是某种具有引起运动的能力的东西。”(同上)因此,在泰勒斯那里,作为世界本原和 万物始基的“水”不是一个纯粹的物质实体,而是一个有生命和灵魂的物质实体,是物质与 精神的统一体。
        阿那克西米尼提出了“气”是世界的本原和万物始基的观点。许多人一看到“气”往往就 不加思索地肯定其哲学的唯物主义性质,却忽视了他曾说过的“灵魂是空气”的话。他说: “正如我们的灵魂是空气,并且是通过灵魂使我们结成一体一样,嘘气和空气也包围着整个 世界。”(同上,第13页)因此,在阿那克西米尼那里,作为万物始基的物质之气是同灵魂、 精神分不开的,或者说它本身就是灵魂和精神。对此,恩格斯早就注意到了,他说:“早在 泰勒斯那里,灵魂就被看作某种特殊的东西,某种和肉体不同的东西(比如他认为磁石
        也有灵魂);在阿那克西米尼那里,灵魂是空气……在毕达哥拉斯派那里,灵魂又是‘以太 的碎片’,冷的以太是空气,密集的以太则形成海和水气。”(《马恩全集》第20卷,第528 页)
        物质与精神的互渗现象,在古希腊罗马其他哲学家那里亦可看到。冯友兰先生引用敦尼克 《 哲学史》中的一段话说:“在希腊哲学那里,赫拉克利特认为灵魂是物质,是火转化的一种 状态。阿那克萨哥拉把‘奴斯’(世界智慧)了解为极薄极轻的物体。德谟克利特认为灵魂像 火一样,是圆形的能动的原子的结合,灵魂是肉体中的火的本原。卢克莱修认为灵魂和精神 是物质的,它们是由极其精微和细小的原子构成。”(第64页)这些人物在我们的哲学史教 科书中一般都是被划归到唯物主义的阵营。但是,他们把灵魂和精神说成是物质、火和原子 ,把世界智慧说成是物质,表明他们对世界万物的思考和对本体概念的规定,具有明显的把 物质与精神相渗透乃至相混同的特征。
        尤有可言者,物质与精神的互渗现象直到17世纪,在荷兰哲学家斯宾诺莎那里还有明显的 表现。他指出,构成万物的实体具有“惟一”、“无限”和“永恒”的属性,它既是“自然 ”,又是“神”,神即自然。斯宾诺莎认为,整个物质世界“除了神以外,不能有任何实体 ,也不能设想任何实体”,“自然的力量与上帝的力量是一回事”,“说万物遵从自然规律 而发生,和说万物被上帝的天命所规定是一件事情”。(转引自冒从虎等,第417-418页)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无论是西方还是中国,在古代哲学发展过程中都大量存在着物质 和精神的互渗现象,而且由于社会意识形态所具有的相对独立性作用,使得这种互渗现象直 到近代哲学中还隐约可见。面对这样一些哲学家,我们不能简单地说一声唯物主义不彻底就 完 事了。
        既然物质与精神的互渗现象较普遍地存在于古代哲学的发展过程中,那么,对于还没有形 成纯粹物质一般和精神一般的哲学家的学派性质究竟如何评判?长期以来,思维的惯性使得 我们一看到一个哲学家首先就去想是唯物主义还是唯心主义,而忽视了一个常识性的问题, 即现代意义上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大阵营的划分,是以人类抽象出了较为清晰的物质与 精神概念为前提。但是,任何概念的形成都有一个历史的过程,物质和精神这两个哲学上 最基本的范畴的形成和出现,更是如此。因此,当人类思维还没有抽象出纯粹的物质一般和
        精神一般概念的时候,以物质与精神何者为第一性划分出来的现代意义上的唯物主义与唯心 主义实际上是不存在的。
        如此说来,物质与精神互渗现象的存在,是不是就否定了恩格斯的哲学基本问题理论呢?一 个时期以来,一些研究哲学史的人不敢再提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认为哲学基本问题理论在 古代哲学的研究中已经失灵了。但事实上,物质与精神互渗现象在古代哲学中的大量存在, 不是推翻而恰恰是证明了恩格斯的哲学基本问题理论。恩格斯说:“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 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马恩选集》第4卷,第223页)这里 恩格斯为什么特别强调“全部哲学”和“特别是近代哲学”?因为哲学基本问题毕竟根源于 “蒙昧时代的愚昧无知的观念”(同上,第224页),即灵魂不死的观念和自然力的人格化的 观念,以及由这两种观念生发出的灵魂与肉体、灵魂与外界的关系和神与自然的关系,这是 哲学基本问题的最古老的表现形式。因此,在古代和中世纪,哲学基本问题尽管以这样或那 样的形式存在着,如天与人、心与物、道与气(器)、上帝与世界等,但是,由于在这一时期 哲学上还很难出现纯粹的物质一般和精神一般的概念,因此,哲学基本问题就不可能被明确 提出,也不可能获得其完整意义。但是,进入近代社会以后,随着近代科学的诞生和发展, 万物有灵的观念逐渐被摒弃,蒙在物质世界之上的精神性的神秘面纱逐渐被撩开,人类抽象 思维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得到提高,对物质一般和精神一般概念的认识和抽象就成为可能。只 有到这时候,“什么是本原的,是精神,还是自然界”这一问题才以“世界是神创造的呢, 还是从来就有的”(同上)这样尖锐的形式向教会提了出来。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恩格斯才认 为,哲学基本问题“只是在欧洲人从基督教中世纪的长期冬眠中觉醒以后,才被十分清楚地 提了出来,才获得了它的完全的意义”(同上)。从此以后,科学和宗教、唯物主义和唯心主 义两条对立的路线才十分清晰地呈现在我们面前。因此,我们既不能用纯粹的物质一般的概
        念要求古代的唯物主义哲学家,也不能用纯粹的精神一般的概念要求古代的唯心主义哲学家 。【参考文献】
        范文澜,1978年:《中国通史》第1卷,人民出版社。
        冯友兰,1959年:《老子哲学讨论集》,中华书局。
        《古史辨》,1938年,上海开明书店。
        《古希腊罗马哲学》,1961年,商务印书馆。
        刘一明:《通关文》卷下,《修真辨难》卷上,道书十二种本(刘一明独撰),清嘉庆二十 四年刊本。
        陆德明,1985年:《经典释文》,上海古籍出版社。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971年,人民出版社。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95年,人民出版社。
        冒从虎等,1985年:《欧洲哲学通史》,南开大学出版社。
        任继愈,1985年:《老子新译》,上海古籍出版社。
        十三经注疏本:《周易正义》,《尚书正义》,《毛诗正义》。
        《孙中山选集》,1956年,人民出版社。
        《谭嗣同全集》,1954年,三联书店。
        王弼:《老子道德经注》。
        《朱文公文集》,1936年,上海商务印书馆缩印《四部丛刊》本。
        诸子集成本:《老子注》,《荀子集释》,《管子校正》,《论衡》,《潜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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