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 1509~公元 1564
著名的新教①神学家和道德学家约翰·加尔文是欧洲历史上的主要人物之一。四百多年来,他的有关神学、*、个人道德和工作习惯等许多不同学科的观点影响着数以亿计人的生活。
约翰·加尔文(原名琼·考文)于1509年出生在法国努瓦营镇。他受过良好的教育,在巴黎蒙泰居学院毕业后到奥良尔大学攻读法律,也在布尔日大学攻读过法律。
正当加尔文年仅八岁的时候,马丁·路德把自己的“95条论纲”张贴在维腾贝格大学教堂大门上并由此发动了宗教改革运动。加尔文从小就成为天主教徒,但是在青年时期改信新教。为了免受迫害,他不久便离开了他一直生活的巴黎。他经过一个时期的旅游生活后,就定居在瑞士巴塞尔市。从此他隐姓埋名,努力钻研神学。1530年他二十七岁时发表了他的最有名的著作《基督教原理》。该书概括了新教的基本信仰,并对此做了全面系统的介绍,使他一鸣惊人。
1536年末期他访问了瑞士日内瓦,当时那里的新教势力正在迅速增长。他在那里住了下来,被聘为新教团体的领袖和导师。但是宗教狂加尔文和日内瓦人不久便发生了冲突,1538年他被迫离开日内瓦。但是1541年他应邀重新归来,这次他不仅是该市的宗教领袖,也是具有实力的*领袖,直到1564年死去为止。
在口头上加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