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发,狂呼大叫,在粉壁和屏障上东涂西抹。那是酒与书的联袂狂欢,线条的舞动如风如龙如疾驰的野马。一笔狂草,满壁纵横,那上面写的是什么字,已经不重要了,人们欣赏的是一种惊世骇俗的表演——酒神的舞蹈——线的舞蹈、肢体的舞蹈、灵魂的舞蹈。
酒是好东西。天子赐酒,美人劝酒,曹操煮酒,刘伶醉酒,陶潜菊酒,贺知章金龟换酒……千般万种的人生滋味,也因了酒的滋润而芳香四溢。然而,酒之于张旭,又何为呢?酒,可以哭、可以笑、可以醉、可以解忧、可以消愁……他借酒袒露自己的自由个性、怀才不遇的郁闷和牢骚,也借酒开创了醉中狂草的特有书风,掀起了中国书法史上浪漫主义的第一次浪潮。
《新唐书》里另有一段记载:张旭“既醒自视,以为神,不可复得也。”是啊,没有酒,哪来的张旭神奇的狂草?因为酒,潜意识中压抑的、积藏的、生命之原始的、本能的,都一股脑地抖了出来,再也没有顾忌,一切规律、偶然,平日必须遵循的法则都被踏倒、推翻,精神获得了大解放。张旭举起了酒杯,喝着,然后跳着、喊着、舞着,把所有的生命力、创造力都灌注进去,这样的作品怎不泣鬼神而惊天地呢?
为张旭草书作理论上的精彩总结,应该是唐代韩愈的《送高闲上人序》。他在序中说:“往时,旭善草书,不治他技。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观于物,见山水崖谷,鸟兽虫鱼,草木之花实,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战斗,天地事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故旭之书,变动犹鬼神,不可端倪,以此终其身而名后世。”历史上没有人像韩愈这样把主体性情对书法创作的重要作用强调得这么具体,这么实在。他高举的是书法“形其哀乐,达其性情”的抒情旗帜。决定书法艺术高下的,不在技巧,我赞同韩愈的观点。但是,遗憾的是:他丢开了酒。也许,昌黎先生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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