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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作鹏:把我的档案保存下来 等史学家作结论

时间:2009-4-17 23:02:46  来源:人民网
是搞军事工作的,对法律没有什么研究。对于你们来,我表示欢迎。

我的罪行、错误不要求你们辩护,是我的,我承担;只要有真凭实据,我不抵赖。我的肩膀还是硬的,扛得起!”可是,他又说:“因为事情比较复杂,有些问题法院有法院的看法,我有我的看法,看法不一样没有关系。判我的罪,我没有意见。

怎么判我,我都接受。有的问题,我只是保留看法。我要求把我的档案保存下来,保留三百年到五百年,留待史学家去研究,作出结论。”看来他对法庭会怎样判决也已有了一定的揣测。

当问李作鹏对辩护律师有什么要求时,他若有所思地说:“请你们来,我只有三点要求:第一,实事求是,希望按这条原则办事;第二,维护党的政策,该怎么样就怎么样;第三,维护国家的法律,合乎法律的不希望你们说话。”

接着再次表白:“我自己有什么罪,该承认的我会承认的,一句话也不希望你们讲。我的罪行涉及高层活动,我这些年已经写了10万字以上的材料。对审讯中提出的问题我都作了回答,有些不同意的我也回答了,当时讲得太多了不太适当,成了不认罪。

预审时,有些有保留的重大原则问题我都提出来了。给我辩护,要看看这些材料,大体上有个数。”接着又说:“将来公开审判时,我不想多说话。身体不好,有心脏病,一激动就犯病。我不愿死在法庭上,那样影响不好。反正许多话我在预审时都讲过了。”

这时,律师告诉他: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对起诉书上指控的认定,都是要经过庭审调查的,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在庭审中被告人对证据进行质证,这是被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李作鹏听后似乎并不以为然地说:“必要的话,我会回答的。但不愿意详细讲不同的意见,也不进行激烈的争论,因为一争论,就犯病。我性情很急,压制不住。有必要时请你们帮我回答若干问题,如你们认为没有必要,可以不吭声。”

李作鹏的心脏病看来不轻,会见中不时大口喘着气,说话不紧不慢,讲一会儿停一会儿,断断续续。只是讲到关键处,非常激动,时而又好像在有意识地克制自己。不等律师作答,李作鹏转过话题,想听听律师的意见,说:“你们可以给我提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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