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一刀砍了头,两人相互不知道,像商量好了一样地去死!
我嫂手巧,鞋做得好,不光给我哥做鞋,还给我和弟弟做。那时嫂嫂工作忙,有一阵子见不着,她回来时会用绳拴着一串做好的小鞋给我们。
1943年边区政府有了婚姻法,规定女18岁男20岁才能结婚,我哥那年17岁,我嫂22岁。我哥说,不然咱们就离婚吧,我嫂说:死离活不离。这句话后来传遍了全村,现在许多小辈人也知道。
一些介绍刘耀梅事迹的文章写道,刘耀梅为了响应边区政府号召从五丈湾婆家回到了罗峪村,与丈夫“隔婚”,即与丈夫不解除婚姻而暂时分居。而在齐尚荣老人的回忆中,哥嫂名义上是“隔婚”,实际上嫂子只要有空就会悄悄跑回家来与哥哥住一宿,然后很早就又走了。
刘耀梅母亲的控诉状
《刘耀梅之死》,由八路军晋察冀画报摄影记者叶曼之拍摄
1943年12月初,在晋察冀边区军民反“扫荡”的英勇抗击下,盘踞阜平县平阳镇32天的日寇荒井部队被迫撤退。抗日军民从一口水井里捞出了惨遭日军杀害的该镇罗峪村妇救会主任、年仅22岁的刘耀梅的遗体。
她双目微闭,头和脖子只连着一层皮;腹腔被剖,胸前两个大血坑露着肋骨;胳膊、大腿都被割得露出了骨头……人们含泪把她侧翻过来,由八路军晋察冀画报摄影记者叶曼之拍摄了后来广为人知的照片《刘耀梅之死》。
这张照片,成为侵华日军令人发指暴行的见证。
这张照片,也将一个忍痛傲刑、具有坚贞民族气节的女英雄永留于世。
那是个爱唱歌的俊姑娘。在鬼子的“红部”,受尽折磨的她还在柴棚里唱歌。早上,乡亲们看到,在凶残的敌人面前没掉一滴泪的凤竹子(刘耀梅在娘家的乳名),脸上有两道清晰的泪印儿。
罗峪村81岁的刘改善比刘耀梅小3岁,可论辈分,刘耀梅要叫他爷爷。在他的印象里,凤竹子“细高挑儿,长瓜脸儿,双眼皮,长得白净,性情好,模样好。总是挨家挨户地通知开会,还带着姑娘媳妇们扭秧歌。”他记得,刘耀梅总是挎着一个自家缝制的挎包,“好像总是要到上平阳开会的样子”。老人还记得,凤竹子唱歌很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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