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濮州濮阳(今河南濮阳西南)人。举明经,补婺州参军。任满离州,州吏赠以纸万余张,惟受一百,为人所称。开元四年(716),迁监察御史,审核西突厥可汗与唐官互讦事。后为安西副大都护,以清慎深得各族人士爱戴。十四年,与李元纮同相;十七年,同罢知政事。一生清廉,勤于办事,然素无学术,当朝论议,常失之肤浅。卒年六十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