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汉军镶黄旗人,字苏公,号眉山。文程子。以任子历官御史、郎中。康熙二十三年(1684),得举廉吏,擢内阁学士。累迁广西巡抚、云贵总督、都察院左都御史、江南江西总督。曾奏裁贵州部分卫所,并入州县,疏请减免部分地区战时欠赋,请发府库存粮赈济灾民。三十八年,授兵部尚书,监修高家堰堤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