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沛国相(今安徽濉溪西北)人,字君山。官至议郎给事中。善鼓琴,博学多通,遍习五经,喜非毁俗儒。因反对谶纬神学,几被光武帝所杀。出为六安郡丞,道病卒。提出“以烛火喻形神”的有名论点,正如烛光之不能脱离烛体而存在一样。断言精神不能离开人的形体而独立存在,著有《新论》二十九篇,早佚,仅存《形神》一篇,收入《弘明集》内,今有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