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浙江兰溪人,字笠鸿,后字笠翁,一字谪凡,别署笠道人、随庵主人等。清顺治年间流寓金陵,康熙中迁杭州。能为小说,尤精谱曲,世称李十郎。著有《闲情偶寄》,在戏曲理论上有所丰富和发展。有著有传奇《风筝误》、《蜃中楼》、《玉搔头》等十种,合称《笠翁十种曲》。所撰杂著《一家言》,其中《居室部》论述建筑设计,别具心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