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末明初江西泰和人,原名楚,字子高。元末举人。洪武三年(1370)举经明行修,改今名。召为兵部职方郎中,迁北平按察司副使。受胡惟庸诬害,谪输作。惟庸诛,召拜礼部侍郎,擢吏部尚书。辞归后,再征为国子司业,寻病卒。博学有志行,从政之暇赋诗达旦。年愈老,思愈壮,诗愈工,雅正标宗,人称“西洒派”。著有《北平八府志》、《职方集》、《槎翁诗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