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晋广陵(今江苏扬州)人,字子雅。世为名族。仕晋,初为尚书三公郎,典科律,申冤讼。后任廷尉六年,执法详平。东吴平,参定诸将功,武帝以为不当,出为河内太守。在任表罢多处公主水碓以利民。转淮南相,整修芍陂。多次上书请复肉刑及划一刑法。官至光禄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