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泾州鹑觚(今甘肃灵台)人。初为县小吏,以军功升洮州司马。后为河西节度使判官,清勤不懈,得代萧嵩为节度使。开元二十四年(736),又代信安王李伟为朔方行军大总管。在任时,仓库盈满,器械精劲。任为工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知门下事。在相位时,独善其身,遇事不敢裁决,唯唯诺诺而已。后封豳国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