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广东南海(今广州)人,字少南。嘉靖进士。由乐平知县历巡按河南、浙江,鉴于民苦徭役,创行条鞭均徭法。隆庆二年(1568)任佥都御史,辖两淮、长芦、山东三运司盐政,兼领九边屯务。为中官所恶,革职为民。万历四年(1576)再起,巡无福建,为张居正所不容,罢去。卒于家。有《百可亭摘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