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安州安陆(今属湖北)人,徙居开封雍丘(今河南杞县),字子京。天圣二年(1024)进士第一。历直史馆、同修起居注。权度支判官时,上疏请去三冗,节三费。为翰林学士,以史馆修撰,助欧阳修撰《新唐书》列传。出知州郡,入为三司使,被劾奢侈过度而罢。与兄庠俱以文学名于时,人称“二宋”。诗词工丽,描摹生动,然题材多为个人琐事。著有《宋景文集》、《益部方物略记》、《笔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