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山西阳城人,字克五。康熙进士。授广东英德知县。行取考选科道,授云南道御史。疏言请革督抚滥调州县之弊。一历任通政司参议、光禄寺卿、兵部侍郎等职。康熙五十八年(1719),任左都御史,纠按安徽布政使年希尧贪奸案。擢户部尚书。世宗即位后,任文华殿大学士兼吏部尚书。后致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