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浙江临海人,字新甫,号敬所。嘉靖进士。任刑部主事,与同官李攀龙、王世贞以诗文为友。擢江西提学副使,修白鹿洞书院,引诸生讲习其中。历任山西、山东布政使。隆庆五年(1571)上疏罅开胶莱河之议。以右副都御史出任漕运总督兼巡抚凤阳,以河决无常,运道常梗阻,请复海运,曾试办有成效。进刑部右侍郎,以京察拾遗罢归。著有《海运详考》、《海运志》、《漕抚奏议》、《敬所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