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契丹五院部人。本名屋骨朶鲁,字同文。金皇统间与修《辽史》。天德三年(1151)为翰林修撰,迁礼部郎中。大定中以翰林待制同修国史,累迁签书枢密院事。常与金世宗论古今事,尝建言以猎地与民耕种,世宗纳之。曾为贺宋生日使。历兴中、广宁尹。为官清廉耿直,卒后家无余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