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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七岁赋诗》的解释

时间:2010-3-3 专题:岳飞
岳飞生逢乱世,显示出了惊人的军事天赋,是南宋初期著名的军事家,生平指挥作战凡126仗,未尝一败,乃是名副其实的常胜将军。如此雄才,焉能忘之?
典故内容:隋唐时期,凡是读书人要做官,都必须通过科举考试.唐僖宗当政期间,在京城长安举行了一次考试,各地已经取得一定资格的读书人,来到长安应考.在众多的考生中,有个叫崔瀣的很有才华,考下来自己感觉也不错就等着发榜了.主将这次考试的官员名崔沆.他批阅到崔瀣的卷子,越看越觉得好,就把他录取了.发榜那天,崔瀣见自己榜上有名,非常高兴.按照当时的习俗,考试及第的人,都算是主考官的门生,而主考官技术考试及第可人的座主,大家都尊称他为恩师.发榜后,门生要去拜访恩师.崔瀣自然也不例外.崔沆作为座主,见崔瀣这位与自己同姓的门生,显得格外高兴.也真是巧合,"沆""瀣"二字合起来是一个词.表示夜间的水气.雾露.于是,爱凑趣的人就把二字合在一起编成两句话:"座主门生,沆瀣一气."意思是,他们师生两人象是夜间的水气.雾露连在一起.可见,沆瀣一词并不是什么贬义词,只是后来变成成语不是赞美的话了。这是因为崔瀣一经录取,马上就当官上任了。别人见他不仅当官特别快,而且官职也特别的好显然与众不同。别人不免怀疑,崔沆和崔瀣是有特殊关系的吧。有人更进一步断定,那还用说,看他们的名字就明白了。因此,沆瀣一气渐渐流传为一个贬义的成语了。《南史·江淹传》尝宿守冶亭,梦一丈夫,自称郭璞谓淹曰:“吾有笔在卿处多年。可以见还。”淹乃探怀中,得玉色彩笔以授之;尔后为诗,绝无美句,时人谓之才尽。“莫须有”的典故,出自“宋史”岳飞传,岳飞传记岳飞被捕,案子将要做成的时候,韩世忠不服,找秦桧质问。秦桧说,岳飞儿子岳云给张宪的反动信,虽然找不到了,可是“其事体莫须有”。韩世忠说:“‘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这就是莫须有被人注意的开始。李贺字长吉,系出郑王后。七岁能辞章,韩愈、皇甫(氵是)始闻未信,过其家,使贺赋诗,援笔辄就如素构,自目曰高轩过,二人大惊,自是有名。为人纤瘦,通眉,长指爪,能疾书。每旦日出,骑弱马,从小奚奴,背古锦囊,遇所得,书投囊中。未始先立题然后为诗,如他人牵合课程者。及暮归,足成之。非大醉、吊丧日率如此,过亦不甚省。母使婢探囊中,见所书多,即怒曰:“是儿要呕出心乃已耳!”
岳飞传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
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靖康耻,犹未雪。
臣子恨,何时灭?
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岳飞:《满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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