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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为什么采纳韩非子的思想

时间:2010-3-24 专题:韩非子
秦始皇为什么采纳韩非子的思想
韩非子师承荀子,但却提出许多超越儒家的新观点,写下不少伟大著作,是战国时期法家的代表。

《韩非子》通过许多寓言故事,系统地阐明法、术、势的法制理论。他的著作总结了古代国君的得失,表达了自己的抱负和主张,例如:《孤愤》、《五蠹》、内外《储说》等。其中《自相矛盾》和《守株待兔》便是有趣的寓言故事。

法家思想:

一、天不能决定人事吉凶,人定胜天。

二、人不应该违背自然规律,而要把天当作物类来利用。

三、国家要富强,要靠耕战,耕是搞好农业生产,战是加强战备。

四、法治比德治更适合于当时社会,因为社会发展变化了,一切事物也随之变化,因此具体措施也应改变。

五、法治讲求法术、法令,要让人人皆知,坚决执行。是国君驾驭群臣的方法,是国君至高无上的权力和威势。
韩非生于周赧王三十五年,卒于秦王政十四年(前232)战国时韩国人(今河南省新郑),为韩国公子(即国君之子),汉族。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政论家和散文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后世称“韩子”或“韩非子”。韩非口吃(结巴),不善言谈,而善于著述。韩非与李斯同是荀卿的学生,他博学多能,才学超人,思维敏捷,李斯自以为不如。他写起文章来气势逼人,堪称当时的大手笔。凡是读过他的文章的人,几乎没有不佩服他的才学的。
韩非师从荀卿,但思想观念却与荀卿大不相同,他没有承袭儒家的思想,却“喜刑名法术之学”(申不害主张君主当执术无刑,因循以督责臣下,其责深刻,所以申不害的理论称为“术”。商鞅的理论称为“法”。这两种理论统称“刑名”,所以称为“刑名法术之学”),“归本于黄老”(指韩非的理论与黄老之法相似,都不尚繁华,清简无为,君臣自正),继承并发展了法家思想,成为战国末年法家之集大成者。
韩非子有两个解释,一指人物战国末期韩国的哲学家、法家代表韩非;二指一本书,是韩非死后,后人搜集其遗著,并加入他人论述韩非学说的文章编成的。
韩非注意研究历史,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进步的。他认为如果当今之世还赞美“尧、舜、汤、武之道”“必为新圣笑矣”。因此他主张“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韩非子·五蠹》),要根据今天的实际来制定政策。他的历史观,为当时地主阶级的改革提供了理论根据。
韩非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理论。他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韩非子·物权》),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圣人”)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韩非子·人主》)。为此,君主应该使用各种手段清除世袭的奴隶主贵族,“散其党”“夺其辅”(《韩非子·主道》);同时,选拔一批经过实践锻炼的封建官吏来取代他们,“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韩非子·显学》)。韩非还主张改革和实行法治,要求“废先王之教”(《韩非子·问田》),“以法为教”(《韩非子·五蠹》)。他强调制定了“法”,就要严格执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他还认为只有实行严刑重罚,人民才会顺从,社会才能安定,封建统治才能巩固。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为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采取的许多政治措施,就是韩非理论的应用和发展。
秦始皇吸取了战国时期设置官职的具体经验,建立了一套相当完整的中央集权制度和政权机构。
中央机构
中央设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有左右二员,掌政事。太尉掌军事,不常置。御史大夫是丞相的副贰,掌图籍秘书,监察百官。
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以下,是分掌具体政务的诸卿,其中有掌宫殿掖门户的郎中令,掌宫门卫屯兵的卫尉,掌京畿警卫的中尉,掌刑辟的廷尉,掌谷货的治粟内史,掌山海池泽之税和官府手工业制造以供应皇室的少府,掌治宫室的将作少府,掌国内民族事务和外事的典客,掌宗庙礼仪的奉常,掌皇室属籍的宗正,掌舆马的太仆等。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与诸卿议论政务,皇帝作裁决。
在此之外,秦代还有一些比较重要的官职,比如博士—“掌通古今”,即通晓古今史以备皇帝咨询,同时负责图书收藏;典属国—与典客一样主管少数民族事务,不同的是典客掌管与秦友好的少数民族的交往,而典属国则负责已投降秦朝的少数民族;詹事—管理皇后和太子的事务;将作少府—负责宫殿建造。
秦王朝建立的这套中央集权机构的政权机构,以后一直被历代王朝所仿效。其中汉代的“三公九卿”,基本上是照搬秦制。
由于当时社会上百家争鸣,严重的阻碍了秦始皇对征服的原六国民众思想的统一,并威胁到了秦朝的统治。于是,秦始皇为了统一原六国人民的思想,于公元前213年开始销毁除秦记以外的所有史书,民间只允许留下关于医药、占卜和种植的书。一直到公元前206年秦朝灭亡,史称“焚书”。
公元前212年,秦始皇因两个方士私自逃跑且诽谤皇帝,在当时秦首都咸阳将四百六十余名方士坑杀,史记上称“坑术士”。“坑儒”是后代的一种不严密说法,正规说法应为“坑术士”。
秦始皇对中国的统一,做了许多前无古人的业绩,将影响较大的几项罗列如下:
1.统一文字,使其成为一个民族的基础,并延用至今;
2.废封国,立郡县,成为以后中国统一后管理的标准模式.历时数千年之久;
3.统一货币和度量衡,在商业上大大便利国内交流.;
4.车同轨,道同距,修建秦直道大大便利国内交通;
5.焚书坑儒,客观来讲统一了思想,避免因为历史问题而导致国家分裂;但是毁掉的各国古籍使得中国相当部分古文化断层、古代史断代,这点确是遗憾;
6.修建灵渠,加强了对珠江流域的控制,并使该地区永远成为中国的版图;
7.修建长城,使其成为农业民族与游牧民族的天然分界,长城长期成为国界;
8.北击匈奴,夺回河套地区,并使该地区永远成为中国的版图。
秦国自商鞅变法以来重视以法治国,秦始皇继承了这个传统,十分推崇法家人物韩非,曾自叹“若与其同游,则无恨矣”。对将领赏功罚罪,皆依法。秦始皇虽专制,认为“朕即天下”,但有秦一代,仍是依法治国。陈胜、吴广起义,其理由也是“秦法严苛”,其罪当死,不得不反,乃是法逼民反。而并非如后世“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那般因严重腐败,而官逼民反。后世儒家倡导人治,治国不依法,由君主一言而决,而至今日人治之风,马屁之风犹在。
秦始皇首创驿站制度,并修驿道。为庞大帝国的政令通达以及由此而来的郡县制皇权国家奠定了技术基础。“修驿道,设郡县”,这是中国能够采用郡县制这种先进制度,而非类似西方的分封制的一个必要条件。同时期的罗马不能有效控制占领区,只能设权利极大的总督(总督总揽一地的军政大权,都是贵族,基层组织都依靠当地的原有组织),仍旧类似于分封制,这是罗马帝国后来分裂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郡县制是一种平民制度,其军政首脑都由皇帝任命,依政绩军功可上可下,可平职调动,这就导致了职业官僚和职业军人的出现。职业官僚和职业军人都可以来自平民,郡县官僚制有效的保证了平民(布衣)参政议政的权利(如李斯,蒙敖等等都是布衣,依军功政绩才出将入相),相比分封制这种贵族政治,无疑是一大历史进步。现代国家的文官制度和军队制度就是起源于此。
秦始皇建立的秦帝国为之后近一千七百年的时间,中国在政治制度上先进于西方,从而比西方发达奠定了基础。所谓“汉承秦制”,“自秦以来,其制未变”,“百代犹行秦法政”。两千年的皇权时代的中国,在政治制度上基本上沿袭了秦朝的制度。
初见秦第一
●存韩第二
●难言第三
●爱臣第四
●主道第五
●有度第六
●二柄第七
●扬榷第八
●八奸第九
●十过第十
●孤愤第十一
●说难第十二
●和氏第十三
●奸劫弑臣第十四
●亡徵第十五
●三守第十六
●备内第十七
●南面第十八
●饰邪第十九
●解老第二十
●喻老第二十一
●说林上第二十二
●说林下第二十三
●观行第二十四
●安危第二十五
●守道第二十六
●用人第二十七
●功名第二十八
●大体第二十九
●内储说上七术第三十
●内储说下六微第三十一
●外储说左上第三十二
●外储说左下第三十三
●外储说右上第三十四
●外储说右下第三十五
韩非子乃是法家的代表人物,他的思想可以用几个字来概括。依法治国,君王为尊。
而秦始皇正好需要这种思想来管理天下。
其实最重要的是因为,当时的战场社会,要求的是利用兵器及战车取得更多的土地和人民。而儒家思想等在当时都是主张反战的。法家思想顺应了当时时代的需求,满足了统治者扩张,侵占的需要,所以说受到重用。而韩非子是当时法家的集大成者,他提出的法不阿贵,出皇帝外人人皆须尊法,建立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等收到欢迎,所以被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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