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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墙改进模型是怎样的?

时间:2010-4-27 专题:张衡地动仪
中国墙改进模型是怎样的?
候风地动仪是汉代科学家张衡的又一传世杰作。在张衡所处的东汉时代,地震比较频繁。据《后汉书·五行志》记载,自和帝永元四年(公元92年)到安帝延光四年(公元125年)的三十多年间,共发生了二十六次大的地震。地震区有时大到几十个郡,引起地裂山崩、江河泛滥、房屋倒塌,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张衡对地震有不少亲身体验。为了掌握全国地震动态,他经过长年研究,终于在阳嘉元年(公元132年)发明了候风地动仪──世界上第一架地震仪。
外形机关
据《后汉书·张衡传》记载,候风地动仪“以精铜铸成,圆径八尺”,“形似酒樽”,上有隆起的圆盖,仪器的外表刻有篆文以及山、龟、鸟、兽等图形。仪器的内部中央有一根铜质“都柱”,柱旁有八条通道,称为“八道,还有巧妙的机、关。樽体外部周围有八个龙头,按东、南、西、北、东南、东北、西南、西北八个方向布列。龙头和内部通道中的发动机关相连,每个龙头嘴里都衔有一个铜球。对着龙头,八个蟾蜍蹲在地上,个个昂头张嘴,准备承接铜球。当某个地方发生地震时,樽体随之运动,触动机关,使发生地震方向的龙头张开嘴,吐出铜球,落到铜蟾蜍的嘴里,发生很大的声响。于是人们就可以知道地震发生的方向
1700多年前,地动仪神秘消失,它的模样和工作原理成为千古谜团。
2004年8月,河南博物院与中国地震台网中心组成课题组,联合研究张衡地动仪新的复原模型。
目前,这项课题取得重大进展,课题组用“悬垂摆原理”取代了传统的“直立杆原理”。
2005年4月16日,这一科研成果得到了来自中国科学院、国家博物馆、中国地震局等单位的地震学和考古学专家的肯定。专家们认为:这台复原地动仪首次把概念模型还原成了科学仪器,使之真正有了验震功能
验收
地动仪复原模型把概念模型复原成了科学仪器
4月16日上午,河南博物院《天地经纬》专题陈列厅,由地震学、考古学、机械工程学等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的验收委员会,开始对用挑剔的眼光注视着地动仪复原模型(1/3小样)。
当日下午,验收组的7位专家经过激烈讨论,最终认为:新模型首次把概念模型复原成了具有验震功能的科学仪器,迈出了复原研究的历史性一步。这个验收意见意味着,新复原的地动仪通过了阶段性成果验收,后续工作只需对某些技术细节做进一步优化,对外观做出最终确定。
河南博物院副院长田凯对此感触颇深:“我们不仅在复原一件仪器,也在找寻1000多年前那位伟大科学家‘求实疾虚’的科学精神……”
心愿
一定要让地动仪模型“动”起来
1998年,河南博物院新馆建设过程中,田凯负责主持《河南古代文化之光》陈列。布置汉代展厅需要展示张衡的地动仪,当时最权威的模型陈列在原中国历史博物馆里,它是王振铎先生于1951年设计的,这台卵状体上含有8条飞龙的模型,已成为地动仪的“标准形象”。
河南博物院请苏州天文仪器研究所按王振铎的模型重新复制了一个木制模型,并提出“能否让地动仪动起来”,得到的回答是:不可能,即使是中国历史博物馆里陈列的那台也不能检测地震。但对方可以在模型下面人为地安上一个装置,让它动起来。
“我们展出的是科学仪器不是玩具,这样做是对观众的欺骗。所以当时只能造一个不能动的模型,但这个情结在我心里一直存留了好多年。”田凯说。
6年后,了解到国家地震局和国家博物馆的研究人员正在做复原工作。2004年8月,河南博物院与中国地震台网中心签订了合作协议,组成了课题小组,共同复原张衡地动仪。
解谜
找到“垂悬摆原理”
该课题的负责人是中国地震台网中心冯锐研究员。冯先生表示,1700多年前的地动仪究竟如何工作是首先须破译的谜团,深入研究证实,地动仪应该是“悬垂摆原理”而不是王振铎模型的“直立杆原理”。
几十年来,国内外地震学界对王振铎模型的否定意见一直没有停。更有近现代西方学者认为张衡地动仪之所以失传,是因为它没有达到科学的要求,它不是个科学的东西。冯锐说:“看到这些严厉的批评以后,我们才感到问题的严重性。”
历时1年多,课题组最终确认了地动仪的工作原理应该是“悬垂摆原理”,而不是“直立杆原理”。
评价
这是一次重大跨越
地动仪的历史资料,最著名的是《后汉书·张衡传》中的记载,只有196个字。早期的复原工作都是据此开展的。冯锐的课题组把资料的考证和利用扩大到《续汉书》、《后汉纪》等古代文献,但相关文献的总字数也不过231个。这些资料,使他们复原的史料根据更加充分。
在研制过程中,冯锐还采用了一些新技术、新方法,即利用洛阳地震台接收到的现代陇西地震记录,算出模拟的陇西历史地震的波动效应,然后把数据输入计算机,再控制特殊的振动台完成洛阳地面震动过程的复现,用这种运动信号对振动台上的复原模型进行检验和改进。
验收组的专家们认为:新模型对4次实际地震事件已经实现了良好的验震反应,迈出了从概念模型到科学仪器的关键性一步,研究工作突破了古代科学仪器复原的传统模式,是一次重大的跨越。
验收会结束后,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所的滕吉文院士说:“地动仪是中华文明留给人类的宝贵文化遗产,各国科学家都在尝试复原,如果我们不把这件事做好,那就是罪过。从原理上和制作过程上讲,这台复原模型符合史料记载,符合张衡的基本思想……这台地动仪复原模型代表了现代人的认识,它在现阶段是最好的。”
给你两个材料,仅供参考。
城市畸高房价应声而跌,为期不远。
                                 曹思源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住房制度改革有过两次大突破。第一次是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住宅由政府组织统建转为房地产开发,出现了商品房,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业零的突破;第二次是1998年,国务院正式宣布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向住房分配货币化、商品化转化。二十多年来,这两次大突破都有重大意义,不仅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而且城乡住宅建设硕果累累,相当多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都有明显改善,这些成就是有目共睹的。
  时至今日,中国的住房制度改革正面临着第三次大突破,原因在于住房制度已陷入一个空前的困境。
这个困境是怎么回事?症结何在?如何冲出困境,实现第三次大突破?下面让我们来共同探讨。

  一、中国房价,世界第一
  中国房地产的困境主要表现在于城市商品房价格居高不下。
  房价究竟有多高,请看下表:
              五城市一类地段
           普通商品住宅市场价格统计表
                 (2008年3月)
最低
成交价
(元/米2)最高
成交价
(元/米2)中间价

(元/米2)按中间价计算
90米2住宅
每套价格(万元)
北京72002500016100145
天津730010300880079
上海107951509512945117
成都347311979772670
广州8860100199439.585
北京诚思源经济咨询中心据中国房地产信息网资料制表            
2008.04.16

  上述统计表告诉我们:如果按现行户型政策90平米来计算,一般老百姓以中间价买一套90平米以下的普通住宅(还要考虑一定比例的公摊面积),必须掏出70万至145万元人民币!
  这么高的房价谁承受得起?在五大城市中价位最低的成都市,一位专家坦率地说:“我一个教授级的专家每年工资总收入也才4万元,要让我一次性花五六十万买一套百余平方米的住房,这明显是承受不起的”。教授尚且承受不起五六十万的房价,一般老百姓如何承受?
  房价到底高不高?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收入水平的人群感觉并不一样。但有一个计算公式可以说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那就是房价收入比,即一个地区的住房平均价与家庭年平均收入之比。上面提到的那位教授年收入4万元,一套住房如果要花60万元,房价收入之比等于15,当然是太高了。
  朋友,您不妨掐指算算,自家一年收入有多少?您得攒够多少年才能买下一套住房?这就要看房价收入之比有多大了。
  有人说,房价高不是可以分期付款吗?但是如果还款能力太低,分期付款负担太重不就成了“房奴”吗?据新浪网的调查,在贷款买房的人当中,32%的人月供占到了其收入的50%以上,已成为名副其实的“房奴”。另有更多的家庭收入更低,够不上贷款买房的资格,欲当“房奴”而不可得,只能望房兴叹了。这部分“叹”者有多少?据《北京晚报》调查显示,占市民的九成。有的市民表示:“关于房价,我已经绝望了”。这种情况导致一方面已建楼房的空置率甚高(截至2008年3月末,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达1.2亿平方米);另一方面,全国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不足10平米的有1000多万户。[注1]
  据美国房地产经纪人协会数据,美国房价收入之比2004年为3.4左右,2006年为5左右;[注2]瑞士是全世界房价最高的国家之一,买一套100平米住宅相当于一个超市售货员年收入的3-6倍;[注3]日本东京的房价之高世界闻名,即使在房地产泡沫最大时,房价收入比也不过8[,就是说,在东京花八年的收入可以买一套住房;而我们成都的教授却要花15年以上的收入去买一套房,这房价还不高得出奇吗?
  因此,有人发手机短信开玩笑说:“中国的房价与东京接轨了。”殊不知,这个玩笑已经远远落后于时代了!
  2008年3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局长张先生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主办的一次会议上表示,我国房价跟居民收入的比例,比世界上其他国家都高。[注5]
  简而言之,中国房价世界第一!
  面对如此尴尬的“世界第一”,中央政府不断出台各种政策,重拳出击房地产市场,各地房价节节上涨的情形似乎并没有太多改观。究竟原因何在?
  据《北京青年报》2008年3月8日报道,“两会”期间,十位全国政协委员来到北京市朝阳区一个名为东区国际的小区,就该小区房地产商在房地产开发环节的费用进行实地调研。十位委员此次调研的目的,是为了印证他们即将提交给全国政协的一份联名提案——《关于减少政府收费环节遏制住房价格上涨的建议》。根据这家开发商提供的数据,东区国际每平方米平均售价约为23000元。其中,在每平方米的房价构成中,建筑成本约3500元,土地费用近6000元,各种税费近10000元。此外,开发商还需要支出的费用包括拆迁补偿费、不可预见费等等。
  这份联名提案的第一提案人——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工商联副主席王超斌表示,这次在北京东区国际实地调研的数据,与他们此前取得的河南、四川、江苏、安徽等地房地产开发的费用成本构成基本吻合。王超斌等委员在提案中提出,目前我国住房价格居高不下,一个重要原因是住房开发过程中政府收取的税费环节过多,造成房地产开发成本过高。
  各地政府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所征收的费用,除了土地出让金和双重配套费外,还要收取蓝图审查费、防雷检验费、防震检测费、绿化费、墙改费、施工放线费、规划设计费、人防费、文物勘探费、施工合同鉴证费、预算审核费、工程造价咨询审核费、质量监督费、土壤氡气检测费、室内空气检测费、政府价格调整基金、劳务咨询费、职工培训费、安全施工措施费、散装水泥推广费、预售许可证服务费、房屋面积界定费、房价审查服务费、管线综合竣工图设计费、电力委托费等等多达50余项,涉及25个部门,这些成本约占到房价的15%至20%。
  更不可思议的是还要收取不可预见费。在这50多个收费环节中,有很多个收费属于乱收费、白收费。比如,企业交了绿化费以后还是要自己花钱做绿化。再比如,开发商的图纸,政府部门收上去象征性地看一看,动辄就要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收费。
  开发商把这些政府的收费,加入了房价里。埋单的实际上还是消费者。
  除了这些收费外,政府还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征营业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契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十余项税负。经过统计,这些税负成本约占到房价的15%。
  各种收费加上税收,每年来自房地产行业的税费,约占到地方财政收入的30%至50%,成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王超斌委员举例说,江苏省在2006年一季度仅房地产业和建筑业两大行业就缴纳土地税91亿元,这两大行业的税收占到江苏省地方财政收入的35%。如果算上各种收费,那么这个比例更上升到50%以上。
  由此可以看到,地方政府以房地产开发增加财政收入的利益冲动,是造成住房价格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更多的地方政府将房地产行业当成了地方财政的取款机。地方政府以极低的价格从农民手中拿地,然后高价出让给开发商。最后让开发商在购房者身上扒皮。虽说财政收入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这部分向开发商收取的财政收入实际上都转嫁给了购房者,构成了新的“三座大山”基础因素之一。
  二、破除土地垄断,统一城乡房地产市场 
  众所周知土地价格是住宅成本的大头,盼望房价回落的人,眼见地价疯涨,没有不揪心的。
  据统计,北京2008年第一季度成交的住宅及含住宅性质土地,平均楼面价已高达4606元/平方米,相比2007年同期的3395元/平方米,增长了36%;其中六环外住宅用地的楼面价为2853元/平方米,相比2007年同期的1061元/平方米增长了1.7倍,通过挂牌出让的通州某住宅项目地块甚至出现了成交价高于原始价三倍的情况。专家分析,这也预示着成交土地在完成1-2年的建设期后,将会促进郊区房价踏上一个新的台阶。因为地块的楼面价只要达到每平米4600元以上,要保住开发商的利润,房价就不可能低于每平米12000元。
  地价与房价互相推动、你追我涨,可不仅仅限于北京。2008年1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已达11.3%![注6]
  地价疯涨,看热闹的甚多,叫苦的是购房者,真正得利的是谁?是开发商吗?非也。开发商不是地主,赚不了土地钱。赚钱的是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为什么能从土地上赚钱?此乃一系列制度安排的结果。
  我国向城镇国有土地使用者征费的制度始于1987年。当时作为地方税的一个变种,主要用于城镇建设和维护。1988年正式称为土地使用税,中央和地方政府五五分成。1989年财政部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实施办法》中规定:城市土地出让收益的20%留给地方政府,用作城建和土地开发费用,其余80%按四六分成,中央政府占40%,地方政府占60%。然而地方政府并不以此为满足,而期望所有的土地出让收益都留归地方。为协调关系,财政部便决定,将中央财政所得部分,对不同城市按不同比例(85%-99%)返还给城市政府。
  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后,土地出让金全部划归地方政府所有。正是这样的制度安排,不断刺激地方政府的征地、用地、卖地冲动。地方政府千方百计提高房地产各种税费标准以尽可能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和预算外收入。在一些地方,土地直接税收及城市扩张带来的间接税收占地方预算内收入的40%,而土地出让金净收入占政府预算外收入的60%以上,成为名副其实的“卖地财政”。
  在农业税取消之后,地方政府对“卖地财政”更加形成依赖。加上错位的政绩考核和扭曲的政绩观,一些地方官员有足够的动力在规划、征地等环节违规、违法,甚至不惜与开发商默契配合哄抬商品房价格,从而拉高地价,以牟取更多的土地收益,共享“地产盛宴”。
  正是由于这种盘根错节的利害关系,在2006年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发现的土地违法案件中,地方政府违法案件占案件总数的20%左右,但涉及的土地面积却占总违法面积的80%。2007年9月15日至2008年1月5日,国土资源部集中开展了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共清查土地违法案件3.2万件,涉及土地336.4万亩。移送纪检、监察机关3857人,已追究党纪、政纪责任2864人;移送司法机关2797人,已追究刑事责任535人。[注7]
  多少年来,土地征用买卖领域几乎成了中国官场的百慕大三角,多少颇有前途的党政干部,在此陷于灭顶之灾!
  细究起来,土地工作领域之所以能够成为高风险区,根源在于,中国的地产市场是一个垄断型市场,地方政府官员在这个垄断市场上,拥有超乎寻常的权力。凭借这种权力,某些官员们既可以把市场越治越乱,也可以让自己越走越黑。而我们如果能取消地方政府对地产市场的垄断,那就既可以救市,也可以救人──救救那些站在悬崖上的官员,更可以帮助众多求购不能、望房兴叹的购房者。
  中国地产市场的垄断性,集中表现在地方政府垄断了建设用地的供应权,并以极其低廉的价格从农民手里征用土地,然后以几倍、几十倍的价格卖给房地产商。转手之间成万上亿元的资金就滚进了地方政府的手中。这甚至不是“一本万利”,而是“无本万利”的买卖。因为政府并没有付出经济上的成本,它只是凭借行政垄断权来谋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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