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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和墨子思想的不同之处

时间:2010-6-1 专题:墨子
孔子和墨子思想的不同之处
孔子、孟子、荀子——儒家核心是"仁","礼"
老子、庄子——道家的核心是“道”,认为“道”是宇宙的本源,也是统治宇宙中一切运动的法则。主张顺应自然生活。
韩非子——法家:主张“以法治国”
墨子——墨家:主张“兼爱”、“非攻

儒家→孔子、孟子、荀子
墨家→墨子
道家→老子、庄子
法家→慎到(重势)、申不害(重术)、商鞅(重法)、韩非
墨,在先秦与儒家齐名,并称显学,徒属遍天下。墨子摩顶放踵以利天下的奉献精神、反对战争主张和平的思想、尚贤尚同的政治主张、墨辨逻辑等科技贡献以及以“巨子”为领袖的集团管理运营模式,都是值得发掘的宝库。
法,管理庞杂群体的应势之举;引领团队通时达变的自强之途;领袖人物驱吏利民的“大棒”;诱导群下趋向目标的“规矩”;事业兴盛的基石……用“法”,商鞅“任法”,助穆公霸立诸侯,威震天下;李斯相始皇一统江山,定中华统一万世之基。申不害“主术”;慎到“尚势”;韩非子集法家之大成,阐发“处势”、“抱法”、“行术”之精微。
道家所谈论的是自然之道,是天道,却不与民生和人伦为重,也就是说,道家是高山流水,智慧中的智慧,一般民众是无法理解和接受的,恰恰相反,儒墨两家重的是民生和人伦。先秦时期,是战争最频繁,民生最艰难的时期,朝纲先失,人伦破坏,或者也可以说,先秦时期正是中国社会的大转型时期,一切人伦都在新旧更替阶段,百姓需要一种新的人伦道德来安定社会,需要一种更为世俗化的学说来解释和稳定民众。同时,先秦时期,也是民众意识崛起之时,民众也迫切需要一种承认自己的理论。
在这种情况下,诸子之说中,只有儒家和墨家拥有这些道德文化资源。道家几乎不关心世俗,阴阳家重的是世界的常理,即形而上的理论,法家一味地为统治者服务,名家也不关心民生,等等。儒家和墨家不同,儒家所持的六艺代表了当时最重要的文化力量,可以说是当时社会中的中坚力量,儒家提倡的仁义礼的观念正好符合了当时混乱的社会需要,不仅仅是统治者需要,老百姓也需要。儒家被当时人们接受,最重要的是,她的巨大的文化传承性,即她极力地强调传统的重要,这符合人们的接受心理。在此基础上,儒家又改造传统,从传统中抽象出仁、义、礼的哲学、道德思想。孔子时代主要提倡仁与礼,仁便是爱人,爱一切人,它符合民众的意愿,这是孔子最重要的哲学思想,也是孔子成为圣人主要所持者。当然最主要的是传承的礼的思想和形式。这也符合当时宗法制思想日渐上升的时代心理,它既是王公贵族们稳定社会的主要所依者,同时也是社会细胞家庭的主要依据。
在传统观念中,我们总是批判孔子的思想符合当时统治阶级的思想,不符合被统治阶级的思想。这样的观念是不符合历史的,也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在一段时期里,我们总是强调对立的哲学观,使阶级论一直潜伏在中国人的内心里。现在还有很多学者和知识分子仍然认为,孔子和董仲舒等只是为统治阶级服务,没有为被统治阶级着想。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没有民众的支持,任何观念都将成为短命鬼。如早期的法家,一味地强调由上而下的酷刑。秦亡了,隋亡了,元也亡了。法家就是强调了对立面对遭此下场。儒家强调的礼的观念由周时就开始了,已经深入民心。孔子用仁的思想将其改造,孟子又加以义,孟子还特别强调“民为贵,君为轻”的观念,旬子则从客观主义的角度和“人性恶”的方面进行了另一番解释,自此,先秦时期儒家的思想基本上可以说非常符合当时社会的需要了,上自王公贵族,下自平民百姓,都能接受。大概是儒家的观念太甚,以至于在秦时有“焚书坑儒”的恶事发生。
墨家也一样。从发生学的角度来看,墨家初期是儒家的派出者。墨子受学于儒家,同时,墨子提倡的“兼爱”观念与孔子“仁”的思想是一致的。所不同的是,墨子更加强调中下层民众的意愿。这就使得墨子在当时中下层民众中享有盛誉。
其它学派则不曾有这样的力量。而在儒家和墨家之间,儒家又比墨家更切合当时的社会需要。儒家所持的六艺,正是当时中上层阶级所必须的,而墨家进行的是中下层阶级即当时的工商业阶层的教育。儒家很容易地占领了社会各界最重要的岗位,而墨家则仅仅成为“江湖”联盟。在当时以农业为主的社会,墨家还不能主宰社会的意志。儒家学说与墨家学说相比,儒家学说更为系统化,既具有形而上的哲学,又具有世俗人生所必须的伦常道德(这是至关重要的),而墨家学说则流于表面,甚至流于诡辩。
所以说,在先秦时期,只有儒家最适合当时社会的需求。
自然法学派着重于法的内精神(心灵);
历史法学派着重于法的历史表现;虽然“自然法”理论从渊源上说是一脉相承的,但学者也指出,“十七、十八世纪的自然法论与中世纪的自然法论有重大的区别。中世纪的自然法论是以神作为理论的最后依据,近代的自然法论却以人类的理性作为理论的基础。近代的自然法学者关心的是法的目的,而不是法的历史与成长。他们企图依据自由与平等的一些原则,来建设一种新的法律秩序。他们宣称这法律秩序是理性与正义的永恒的表征。”
墨家和道家的法律思想(中国法律思想史)

(一)墨家的法律思想

墨家是战国初期以墨翟为创始人的一个学派,也是先秦最早起来反对儒家的一个学派。

墨翟,鲁国人,出身小手工业者,自称“贱人”。他精通手工技艺,与当时著名的鲁班齐名。但他并没有直接从事生产,也没有做过大官,他自嘲说:“翟上无君上之事,下无耕农之劳”,反而成为一个学问渊源的大学者。据说他早年曾从事儒学学习,但他没有成为儒家,却创立了一个与儒家对立的墨家学派。他和他所创立的墨家反映了当时小私有生产者的要求与愿望。在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法家崛起以前,墨家是先秦与儒家两相对峙的最大学派。墨翟桃李满天下,与儒家并列“显学”。

墨家学派是以墨翟的姓命名的,他是一个有严格组织和严格纪律的团体,其成员叫“墨者”,他们大多数出身小生产者,特别是小手工业者,经常过着极端刻苦的生活,节俭自励;一般又都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自我牺牲精神,被儒家骂为“役夫之道”。后人记述:“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皆可使赴汤蹈火,死不旋踵”。墨家的纪律叫做“墨家之法”,以“兼爱”和“非攻”为基本精神,以“杀人者死,伤人者刑”为主要原则。“墨家之法”还规定:到各诸侯国做官的墨家弟子有义务将其所得俸禄的一部分贡献给墨家团体;弟子在外必须宣传墨家学说,遵守墨家纪律,如果背弃墨家基本精神,墨家领袖有权随时把他招回。

墨家之所以反对儒家,根源于他们对周礼的态度。他们不仅反对“厚葬”、“久服”等浪费财物和妨碍生产的繁文缛节,而且从根本上反对周礼的宗法世袭,以及由此而来的各级贵族所享有的世袭特权。因此,他们把矛头指向维护周礼的儒家,讽刺儒者是“贪于饮食,惰于作务”的“散儒”;是靠替贵族治丧一骗取衣食的“小人”。针对儒家提出“仁者爱人”,墨家以“兼爱”为武器加以反对。

一、墨家以“兼爱”为核心的法律观

(一)“天下之人皆相爱”的理想社会

墨翟认为战国初期是一个“强执弱、众劫寡、富侮贫、贵傲贱”的“大乱之世”,人民过着“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的痛苦生活,原因在于“天下之人皆不相爱”,渴望代之以一个“天下之人互爱护利”的“兼相爱、交相利”,“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傲贱”的理想社会。

“兼相爱”是针对“别相恶”而言的。,墨家的爱是“爱无等差”,而儒家的爱是“爱有等差”,墨子把自己所主张的“爱无等差”称为“兼”,而把儒家的“爱有等差”称为“别”。墨家认为孔子的“爱人”具有宗法性,要“亲亲”;具有等级性,要“尊尊”;具有强制性,违背了“爱人”不仅受到道德的谴责,还要受到刑罚的制裁。而墨家强调一个“兼”字,墨家的“兼”,一方面含有“普遍”的意义,要求打破贵、贱、富、贫、强、弱的界限,主张“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傲贱”;另一方面,墨家的“兼”又含有“平等”的意义,要求“爱人若爱其身”,不分远近、亲疏,一视同仁地爱,即“爱无等差”,反对儒家的“亲亲”和“爱有等差”。墨家认为不兼爱不算真正的“爱人”,也就不能说是“仁”,只有“兼爱”才是真正的“爱人”。

“交相利”是针对“交相贼”而言的,墨子的“兼相爱”是以“交相利”作为基础的。儒家反对言“利”,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墨子则谈“利”,他认为爱人就是利人,“兼相爱”就是“交相利”。

墨家用他的“兼相爱,交相利”原则,首先反对当时连绵不断的兼并战争,认为战争是“亏人自利”,要求终止这种战争,提出了“非攻”的主张。墨子列举了大量材料揭露当时战争加给人民的沉重负担和痛苦。墨子的“非攻”思想中最可贵的是,他虽然主张和平,却不是无条件地反对一切战争。对于反对侵略、保卫和平的战争,他不但不反对而且积极参加。他试图区分正义的战争和非正义的战争。墨子的“非攻”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人民热爱和平、反对侵略战争的精神。但他们的“非攻”思想也有一定的问题:第一,不懂得战争产生的社会阶级根源,而只是归罪于人与人之间不相爱;第二,没有看到战争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推动人类社会的进步;第三,没有看到在当时的历史时期,中国的统一只有通过兼并战争才能实现。

墨家的“兼爱”,本来是小生产者互爱互利思想的放映。但墨家将其推广到整个社会,主张剥削者与被剥削者、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也要互爱互利。这是不现实的。他们要求?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傲贱”,只能是一种脱离实际的幻想。但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他们提出的观点仍具有重大进步意义。


(二)“一同天下之义”的法律起源论

为了实现“兼相爱,交相利”,墨家提出了“尚同”的主张,要求人人“一同天下之义”,即用“兼相爱,交相利”来统一人们的思想。

墨子否认国家和法律的先天存在,认为他们是人类社会建立之后的产物。在国家和法律上尚未产生之前,每人都有自己的是非标准,“一人一义,十人十义”,人人意见不一,而且“各非其义,以非人之义”,具有强烈的排他性。因此,大家互相争夺,互相亏害,“天下之乱,若禽兽然”。墨子认为,人类社会是以混乱和争夺作为开端的,而“一人一义”则是惑乱的根源。为了消除“一人一义”的混乱,就必须建立“政长”即国家机构、各级官吏和天子;天子“发宪布令于天下之众”,于是就建立了“刑政”即国家制度和法令。这样就可以“一同天下之义”了。一方面,天子要求人们必须逐级向上报告“善与不善”的情况;另一方面,人民要“上同乎天子”,绝对地服从天子。

墨家提出“一同天下之义”的法律起源论,目的在于使“兼相爱,交相利”上升为国家的法律,以便用国家强制力自上而下地贯彻,从而统一人们的思想。

(三)天志是墨家的理想法

在墨子和墨家的整个思想中,基于“非儒”这一主攻方向,概括为十大命题,即“尚贤”、“尚国”、“节用”、“节丧”、“非乐”、“非命”、“天志”、“明鬼”、“非攻”、“兼爱”,而“天志”是源,其他是流。

墨家提出“一同天下之义”的法律起源论,那么“天下之义”由何而来?墨家认为来自于“天志”,君主治理国家应该效法“天志”制定法令和国策。为什么要以天为法呢?原因在于:

1、天是为了庶民百姓的利益而造就世界万物,天志爱人。

2、天具有主宰人间善恶的最高权威,君主也必须要遵守天志。

3、天兼有万物,一视同仁,天志的公正无私是普遍和永恒的。

4、天是人类的良知和正确认识的总根源。

天志的核心是“兼相爱,交相利”,天志的表现是“尚同”,即“一同天下之义”,天志主张“非攻”。

(四)“兼相爱,交相利”在社会政治经济各方面的具体表。

1、维护劳动者的生存权。墨家把“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称之为“三患”,政治的首要任务,就是解决人民的这三患。他一方面借天志论证劳动者生存权的神圣性,一方面认为劳动是人类生存之本,是物质财富之。统治者如何维护劳动者的生存权呢?要“节用”(节省费用)、“节葬”(简办丧事)、“非乐”(不要用音乐等寻欢作乐),这些都是劳民伤财的奢侈礼仪。

2、保护财产的私有权利。墨子认为,法律要惩罚不义,“义,利也。”财产是主要的物质利益。法律要保护财产的私有权利。这也是他的“交相利”主张的体现。

3、反对贵族专权,提出“尚贤”,选任贤人治理国家。打破儒家“世卿世禄”的宗法制度,破除等级身份的限制,主张人人都有权利参与政治。墨子认为“官无长贵民无终贱”。

4、“杀人者死,伤人者刑”与“杀盗人非杀人”。墨家专论刑法的思想不多,但这两点是后人所乐道的。前者作为“墨家之法”加以规定。在秦国有一个叫腹吞的墨家子弟,他的儿子杀了人,秦惠王念他年老,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就没有追究他儿子的杀人之罪。腹吞对秦惠王说:“墨者之法,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以禁杀伤人也。王虽为之赐而令吏弗诛,腹吞不可不行墨者之法。”秦惠王只得杀了他的儿子。“杀盗人非杀人”的命题是基于墨家维护私有制而提出的。但是墨家想要打击的主要对象不是一般盗贼,而是那些不顾劳动人民死活,铺张浪费的“当今之主”。但这只能是墨家在经济上对劳动人民犯罪原因的深刻分析,却不能实现他们的真正目的。

5、法律必须以“为万民兴利除害”为目的。儒家是不屑于谈利的,认为那是“恶欲”。墨家则大张旗鼓地言利,他们认为“义,利也。”“义,-------可以利民。”墨家把“利”作为“义”的实质内容。而“利”则是要保障人民享有物质利益的权益和权利。“利民”则是法律的目的。

6、国家之间应该是平等的,彼此承认和尊重利益,要对等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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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家的法律思想

道家是以老子和庄周为主要代表的一个学派,因其以“无为而无不为”的“道”作为万物的本源和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最高主宰而得名。

春秋战国时期正是奴隶主贵族统治由瓦解到崩溃的时代。在这一过程中,由于广大劳动人民和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的斗争,以及贵族连绵不断的兼并战争,使许多下级贵族以至中上级贵族陆续丧失贵族地位和身份,没落为庶人,甚至降为奴隶。这一批贵族对现实不满。他们一方面感到悲观,浸透着没落情绪;另一方面又不甘心自己的衰亡,总想寻求出自身没落的原因,图谋补救。在当时社会生产进一步发展,阶级矛盾进一步深入和激化的客观条件下,他们基于自身没落的经历,又由于掉到社会下层,对劳动人民的生产和生活了解较多,因而初步观察到自然界和社会的一些对立统一的矛盾及其互相转化的现象,形成道家之说。但是道家把对立统一规律不看成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而看成是超然物外的“道”的作用,因此,他们认为,只要了解了“道”,认识到“道”是以“柔弱胜刚强”的原则,无形地、自然而然地支配着人类社会,如同其支配自然界一样,那么就可以顺应这一原则,设法消除矛盾,避免斗争,始终保持住自己的统治。也就是说,社会可以存在阶级统治和剥削,却可以没有反抗。他们取消了斗争,也就取消了转化和发展。所以他们认为统治者只要能避免斗争,就可以保持对立面的统一,使其不发生转化。

1、老子的“道法自然”和“无为而治”,对礼、法的批判

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老子第一个提出“道法自然”的自然法观点。他认为“道”是宇宙的本体,主宰着天地万物,普遍而无私,并且有自己的运行规律,不受任何人的意志影响。与礼、法相比,“道”是最高的原则。统治者只有顺应自然,按照自然法则办事,才符合“道”的精神;统治者只有“惟道是从”,才能保持自己的统治。

在老子看来,最理想的治国方法,就是“无为”,进而能达到“无为而治”。怎样作到“无为”呢?概括起来有两个方面:一是统治者少干涉,少作为;二是被统治者要“无知无欲”。首先,对于统治者,要薄赋轻敛、要廉政轻刑,反对法令膨胀、穷兵黩武。其次,对于被统治者,要采取愚民政策来窒息人民的反抗思想和麻痹人民的斗志。他极力反对开发民智,要从精神、物质上杜绝一切能够激发民智和引起争端的措施。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他提出违背历史进步的三个原则:‘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这样就可以成就一个“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临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止老死,不相往来。”

老子“无为而治”的法律观,是针对儒家的“礼”,法家的“法治”和墨家的“尚贤”等主张而提出的。老子认为,作为儒家“礼治”的仁、义、忠、孝等原则,是失去了“道”之后,社会家族不和、尔虞我诈、秩序混乱等病态的反映。也就是说,“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针对墨家的“兼爱”、“天志”、“尚贤”等观点,老子认为,天是没有意志的,更不会有“兼爱”之心,要让人民无争斗之心,就要“不尚贤”。

老子认为法家的“法治”是与自然相违背的人为之道,是欲治反乱的倒行逆施。他说“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即统治者制定的法令越多,民众就越陷入贫困,盗贼也就越多;或者说“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这时,即使施以严刑峻法,也无济于事。因为“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老子反对以“法”治国,但他的很多观点却被后来的法家继承并加以改造。法家的立法顺乎自然,任法而不任智,尚法而不尚贤等,都源于老子的学说。

归根到底,老子认为“天之道”无所不在,无往不胜,“天网恢恢,疏而不失”,只能“惟道是从”,“无为而治”。

老子对当时的礼、法所进行揭露和批判是比较深刻的,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他反对过重地剥削和压迫人民,要求清净无为等主张,于战国中后期曾与法家的某些观点相结合,形成了黄老学派,并在汉出和唐朝初期起到了良好的社会作用。但他从埋怨当时的当权者不懂得维护自己的统治角度出发,不惜提出复古倒退的理论,以至否定一般意义上的法律和道德的作用,则是当时没落贵族思想的流露。
“仁”与“兼”——
诸子百家```
现总结为阴阳、儒、墨、名、法、道、纵横、杂、农、小说、兵、医十二家```
1.儒家崇尚《周礼》,认为人人安份守已,互相关怀,达至一个大同世界,就是「仁」。「仁」是儒家的核心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伦理观∶「仁」是是伦理道德的总纲。「仁」就是「爱人」,君主要体民情、爱惜民力,反对苛政。若要实践仁德,需要「忠」和「恕」。「忠」是尽自己的本份;「恕」是推己及人。提倡以「礼」、「乐」,约束人的行为,陶冶人的性情。
政治观∶主张以礼义治国,回复西周时期的德治。而社会各阶层人士应尽本份,以达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和阶局面,这就是正名思想。
教育观∶孔子提出「有教无类」的主张,认为教不应分贵贱贤愚。他认为「因材施教」是理想的教学方法。他又提倡「温故知新」及「举一反三」等学习方法。
宇宙观∶对鬼神之说抱著「存而不论」的态度,主张「敬鬼神而远之」,但却十分重视祭祀祖先。

其后孟子以「性善说」论述「仁」,「人之异於禽兽者,几希。」他认为人性本善,具备了恻隐、羞恶、辞让、是非四种善端,加以发扬,便可成为仁、义、礼、智的德行。

荀子主张「性恶论」,认为人与禽兽无异,「饥而欲饱,寒而欲暖」,若顺从人的本性而行,必会引起纷争。他主张通过教育改变人的本性,为善去恶。荀子强调通过「礼治」维持社会秩序,使社会各阶层人士安守本份,社会便能安定。

儒家学说所倡导的「仁、义、礼、智、信」,被历代统治者及学术界所尊崇,成为中国传统思想的核心及道德的主流。

代表人物:
孔子孟子荀子

2.道家
「道」是老庄学说的思想中心,是一切事物的根源。「道」亦是循环不息。道家强调凡事均无须强求,应顺应自然,达至「道」的最高境界。道家精神在於精神上的超脱,不界限於形驱,只求逍遥及心灵上的开放。以下是道家的观念∶
宇宙观∶「道」是无形及不可见的,是超时空的绝对精神,是宇宙最高本体及一切事物的根源。
政治观∶春秋战国时期,战争不断,民生困苦,人们必须放弃逞才、逞智、逞强、逞力、回归朴素、无知的境界,以「无为」治理天下,天下才能和平安定。最终希望回复「小国寡民」的原始社会。
人生观∶万物都有对立面,物极必反。因此,人们必须「知足寡欲」、「柔弱不争」、「顺应自然」,抛弃一切礼教的枷锁,才能避免灾祸。

代表人物:

老子庄子

3.墨家
尚贤尚同是墨家的基本政治纲领。墨家与儒家并称「显学」。以下是墨家的观念。
伦理观∶提出「兼爱」,主张爱不应有亲疏、上下、贵贱、等级的分别。他认为天下之所以大乱,是由於人不相爱。
政治观∶主张「尚贤」、「尚同」,提倡选任贤才,消除阶级念,使天下大治,主张「非攻」,反对一切侵略战争。
经济观∶反对奢侈的生活,主张节俭,提出「节用」、「节葬」、「非乐」的思想。
宇宙观∶提出「非命」,认为命运不能主宰人的富贵贫贱,强调只要透过后天的努力就可以改变。为了求福避祸,他又主张「尊天」、「事鬼」。

墨家讲求刻苦、节俭,「兼爱」比「仁爱」更难遵从,又因记载较少,所以日后发展不大。

代表人物:

墨子


4.法家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主张「以法治国」,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成为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法家重视法律,反对儒家的「礼」,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法律的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件的所有权。「兴功惧暴」,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兴功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富国强兵,取得兼并战争的胜利。

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提出「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韩非则集法家大乘,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代表人物:

韩非商鞅

5.名家
名家是以提倡循名责实为学说的流派,提倡「正名实」,正是「正彼此之是非,使名实相符」。战国期间,局势动荡、混乱。很多礼法名存实亡。名家由此崛起,强调事物应该「名乎其实」,藉以令天下一切事情走上正确的轨道。
名家注重辩论「名」与「实」之间的关系,是一种逻辑学。名家与各家不同之处,正是在於「正名实」的方法。他们主要是以逻辑原理来分析事物,而辩的内容,又多半是与政治实务无关的哲学问题。因此,名家的理论在中国五千年来的学术沿传里,一直被冠上一个「诡辩」的恶名。
名家的没落,除了因为不受上位者的支持之外,也因为弟子们并无能出前人的创新主张。

代表人物

公孙龙惠施


6.阴阳家
阴阳家在自然观上,利用《周易》经传的阴阳观念,提出了宇宙演化论;又从《尚书》的「九州划分」进而提出「大九州」说,认为中国为赤显神州,内有小九州,外则为「大九州」之一。

在历史观上,则把《尚书》的五行观改造为「五德终始」,又称「五德转移」。「五德」指五行的属性,即土德、木德、金德、水德、火德。按阴阳家的说法,宇宙万物与五行对应,各具其德,而天道的运行,人世的变迁,王朝的更替等,则是「五德转移」的结果。其目的在为当时的社会变革进行论证。

在政治伦理上,阴阳家认为「止乎仁义节俭,君臣上下六亲之施」,赞成儒家仁义学说。同时强调「因阴阳之大顺」,包含若干天文、历法、气象和地理学的知识有一定的科学价值。

汉初阴阳家还存在,武帝罢百家后,部分内容融入儒家思想体系、部分内容为原始道教所吸收,作为独立学派的阴阳家便不在了。

代表人物:

邹衍


7.纵横家
「纵」指「合纵」,「横」指「连横」。

所谓「合纵」,指战国时齐、楚、燕、韩、赵、魏等六国联合抗秦的外交策略。

所谓「连横」,指以上六国分别与秦国结盟的外交策略。

「纵」与「横」的来历,据说是因南北向称为「纵」,东西向称为「横」。六国结盟为南北向的联合,故称「合纵」;六国分别与秦国结盟为东西向的联合,故称「连横」。所谓「纵横家」,指鼓吹「合纵」或「连横」外交策略的人物。

称苏秦和张仪为最著名的纵横家,没有苏、张,就不存在合纵与连横,自然也就不会有所谓纵横学和纵横家。苏秦和张仪学说多散见於史书之中,而少有专著。

代表人物:

苏秦张仪

8.杂家
严格说来,「杂家」并不是一门有意识、有传承的学派,所以他也并不自命为「杂家」的流派。自从《汉书.艺文志》第一次把「吕氏春秋」归入「杂家」之后,这个学派才正式被定名。

春秋战国时代,百家争鸣,各家都有自己的对策与治国主张。为了打败其他流派,各学派或多或少的吸收其他流派的学说,或以攻诘对方,或以补自己学说的缺陷。然而,任何一个流派也都有其特色与长处,而「杂家」便是充分的利用这个特点,博采众议,成为一套在思想上兼容并蓄,却又切实可行的治国方针。

代表人物:

吕不韦


9.农家
农家者流,出於农稷之官。其言多重播百谷,劝农桑,以足衣食。故有八政:一曰食,二曰货。连孔子亦曰:「所重民食。」故可见此为其所长。

农家主张与民同耕,进而论及君民并耕,此可说是一个很大的自由平等之观念,故不免引起重视「正名」的儒者之反对,认为这是弃君臣之义,徇耕稼之利,而乱上下之序。

因农家书多为农圃之技,而非学理,故能免於秦始皇之《焚书令》。但其最高之理想为与民同耕,虽为一平等阶级口号,但亦不容於儒者,是故其著多亡佚。

代表人物:

许行


10.小说家
小说家者之起源,当盖出於稗官,即出於以说故事为生者。其意多为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传载舆人之诵,诗美询於刍荛。

古时之人以圣人在上,史为书,瞽为诗,工诵箴谏,大夫规诲,士传言而庶人多以之谤之。而至孟春,徇木铎以求歌谣,巡省观人诗,以知风俗。过则正之,失则改之,道听途说,靡不毕纪。

小说家者能代表平民社会之四方风俗。然亦因其之小道,而不为世人所重,终致弗灭。

代表人物:

虞初


11.兵家
兵家是中国古代对战略家与军事家的通称,又特指先秦对战略与战争研究的派别。兵家的重要著作有《孙子兵法》、《吴子》、《孙膑兵法》、《司马法》、《六韬》、《三略》和《尉缭子》等。

兵家集大成者是孙武的《孙子兵法》。中国自古以来兵家一直是受到重视的。兵书在中国的发展源远流长,兵书产生於西周,成熟於春秋。

如何从宏观上把握战争,是兵法的关键。战争是政治的继续,关系到一国或一民族的生死存亡或被人奴役的大事。兵法也可以将它看成既是一部如何统治国家,制定国家战略的指引;又是一部如何领兵打仗,制定战争战略与策略的书本。

代表人物:

孙武孙膑


12.医家
中国医学理论的形成,是在公元前五世纪下半叶到公元三世纪中叶,共经历了七百多年。公元前五世纪下半叶,中国开始进入封建社会。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到封建制度确立,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大动荡的时期。社会制度的变革,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意识型态、科学文化领域出现了新的形势,其中包括医学的发展。医家泛指所有从医的人。

代表人物:

扁鹊
墨家思想
该派思想,主要反映在《墨子》一书中。尚贤尚同是《墨子》一书的基本政治纲领。墨子认为"尚贤"(任人唯贤)是为政之本,这种平等思想直接冲击宗法世袭制。
他又提出"天下有义则治,无义则乱",应"一同天下之义",即制止天下动乱,必须选举贤能的士、卿、大夫、天子来一同天下,为万民兴利初害,这就是"尚同"。
墨子言功利,和杨朱的"为"大相径庭,他说的利,不是利己,而是普天同利,这种建立在理想国上基础上的功利主义,是《墨子》一书的基本道德观念。
墨学是代表小生产阶级说话的,具有一定的人民性。因此墨家反对剥削,崇尚劳动。提出“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不与劳动”的,就不能“获其实”。
《墨子》一书政治观点和道德观念形成的共同基本核心思想,便是墨子提出的"兼爱"(兼相爱),"兼爱"是墨家学派的主要思想观点。其它非攻、节用、节葬、非乐等主张,也都是由此而派生出来的。墨子的"兼爱",是对孔子思想体系的基本观念的"仁"的改造。墨子提倡"兼相爱",就是说无差别地爱社会上一切人。

公元前5世纪初,墨子可能是出生在一个以木工为谋生手段的手工业者家庭。
当时的社会是一个“处工就官府”的社会,即工匠处于官府的严格控制之下,隶
属和服务于官府,社会地位十分低下。而当时的工匠是世袭的,因此墨子从小就
承袭了木工制作技术,并由于他的聪明巧思,使他成为一名高明的木工匠师和杰
出的机械制造家,为他后来的社会活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墨子的生长地山东,是当时文化比较发达的地区。墨子从小就在齐鲁文化的
熏陶下,养成了勤奋好学的习惯。他对于求取知识非常重视,他认为,人之所以
为人,是由于具有认识能力,能够获取知识。他在《墨子》“经上篇”(下凡引
用《墨子》一书时,仅注篇名)中说,“生,刑(形)与知处也”,“知,材也”。
也就是说,人的生命力在于形体与知识的统一,求取知识是人的本能。离开了知
识的单纯形体,在墨子看来是没有生命的东西,不过是行尸走肉而已。他一生也
正是以此自励,始终孜孜不倦追求知识。他曾致力于诗、书和百国春秋的学习,
对已有的知识博采广收。这使他拥有广博的学识,并把他造就成一代学术大师。
对于知识的追求,即使在他成名之后也从未中断过。据“贵义篇”记载,有一次
他南游到卫国(今河南濮阳一带)去,所乘的车中载了许多书籍,他的弟子弦唐子
见了感到很奇怪,问载这么多书作什么用,墨子回答说:“昔者周公旦朝读百篇,
夕见漆(七)十七,故周公旦佐相天子,其修至于今。翟上无君上之事,下无耕农
之难,吾安敢废此?”由此可见墨子勤奋好学之一斑。

墨子的为学之道并不仅仅是表现在对已有知识的学习和继承方面,而更重要
的是体现在他富于批判和创新的精神方面。他努力地汲取前人的知识,又不被前
人的思想所桎梏。他能在继承前人知识的基础上,结合自己亲身的社会实践,提
出自己的见解,创立自己的学说,建立自己的学派。也正因为如此,所以连他的
论敌庄子也称赞他,在《庄子·天下篇》中说他“好学而博,不异,不与先王
同”。

墨子所处的时代,是一个社会动荡和变革的时代。当时,旧的社会秩序已日
渐瓦解,而新的社会秩序还没有形成。这时期,一部分手工业者挣脱了“工商食
官”的隶属地位,又还没有受到新的专制制度的束缚,形成为这一特定历史时期
的一个独立的阶层。他们试图跻身于“士”的行列,力争参与政治,改变自身低
下的社会地位,因而成为社会上一股活动的政治势力。墨子就是在这一社会背景
下成长起来的,并成为这股社会力量的政治代表和领袖。

墨子本身就是一个工匠,生活在社会的下层,因此他了解人民大众的疾苦和
要求。他从亲身的经历中,深切地体验到统治者的奢靡浪费、以强凌弱以及兼并
战争带给人民大众的苦难。他立志要改变这种不平的社会状态,盼望建立一个政
治贤明,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尚同”社会。为此,他把自己创立的墨家
学派不但建设成为一个宣扬自己学说的学术派别,而且建设成为一个为实现自己
的政治主张而奋斗的政治组织。
孔子、孟子、荀子——儒家核心是"仁","礼"
老子、庄子——道家的核心是“道”,认为“道”是宇宙的本源,也是统治宇宙中一切运动的法则。主张顺应自然生活。
韩非子——法家:主张“以法治国”
墨子——墨家:主张“兼爱”、“非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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