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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是怎样一个人?

时间:2010-7-5 专题:董仲舒
去年夏天回老家枣强县,才知道董子是老乡,我是枣强原后王寿村人,也姓董.请问:董子是那里人.
1,近年来在旧县村发现“董氏宗祠”石刻门楣及其清代拓片,标记“祥符丑重修”字样。即宋真宗大中祥符六年,(公元1013年),重修即表示此前这里就存有:“董氏宗祠”。宗祠即家庙,乃族人祭祀先祖之所。
2,明《冀州志》载:旧县村西有一座“四名寺”,当地俗称“西大寺”。前身为董子当年讲学之所。河间国献王刘德为其所建。该寺毁于清代末,遗址尚存,凸出地面。遍地瓦砾。村民在此挖出陶制灯台,上写秉烛课徒,诲人不倦。为董仲舒当年讲学所用之物。
3,董仲舒举家徒长安。故里董氏日渐徒亡。其故居董氏宗祠毁,后人于原址建董子祠。明代万历三十六年(公元1608年)重修,并雕董仲舒坐姿势石像,(高约2米)一尊奉与内,后伺宇毁,石像仍存。1982年为河北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87年重修董子祠于原址,以保护石像。关于董仲舒石像置于后旧县村还有一段传说。称当年在西山雕刻石像完毕后,要运往董故庄村安放,但运至旧县村“忽重不可举,遂置之而去。”对此,故人异议。如董仲舒出生于董故庄村怎能将先祖石弃之他村。董故庄村距旧县二三里,千里迢迢运抵,近在咫尺九运不过去了吗?无道理吗?!
4,《世说新语》记载:董仲舒有一位儿子名符起,被误为不孝而赶出家门,投奔于距旧县村四五里路的董仲舒好友王善有。董符起将王善有老人送终后,继续生活在此村。明《枣强县志》载,却有王善有此人。但无生平文字。因“善有”音同“寿”,侯此村改名王寿。后来演变为前王寿,后王寿二村。现两村95%为董姓。古时,前后王寿及周边的苏谷,朴庄等同宗董氏,聚于旧县村的“董氏宗祠”前祭祖。近代依然。王寿村至今存藏清代重修族谱,序称董仲舒为太始祖。
对于说“董故庄小学所占的三亩地就是董仲舒老家”之说,早有异议。这一带唐宋时期的村落,尽淤埋于地下。西汉时代董故庄也难以存于地面。西汉旧县村曾为县治所,虽带又复为治所500年未变。至今地面凸出多多,瓦砾遍地。
怀疑旧县村与董故庄村本为一村,从旧县村分离而出。但在何年代呢?至今尚未发现证据。
董仲舒
(前179~前104)

汉代思想家和政治家。景帝时任博士,讲授《公羊春秋》。汉武帝元光元年(前134),董仲舒在著名的《举贤良对策》中,提出他的哲学体系的基本要点,并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为汉武帝所采纳。其后,任江都易王刘非的国相10年;元朔四年(前125),任胶西王刘端的国相,4年后辞职回家。此后,居家著书,朝廷每有大议,令使者及廷尉就其家而问之,仍受武帝尊重。董仲舒以《公羊春秋》为依据,将周代以来的宗教天道观和阴阳、五行学说结合起来,吸收法家、道家、阴阳家思想,建立了一个新的思想体系,成为汉代的官方统治哲学,对当时社会所提出的一系列哲学、政治、社会、历史问题,给予了较为系统的回答。

“天”的学说在董仲舒哲学体系中,“天”是最高的哲学概念,主要指神灵之天,是有意志、知觉,能主宰人世命运的人格神。董仲舒把道德属性赋予天,使其神秘化、伦理化。同时,董仲舒吸收阴阳五行思想,建立了一个以阴阳五行为基础的宇宙图式。认为阴阳四时、五行都是由气分化产生的,天的雷、电、风、霹、雨、露、霜、雪的变化,都是阴阳二气相互作用的结果。董仲舒又把天体运行说成是一种道德意识和目的的体现。认为天任阳不任阴,好德不好刑。四季的变化体现了天以生育长养为事的仁德。董仲舒给天体加上了道德的属性,自然现象成为神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甚至日月星辰、雨露风霜也成了天的情感和意识的体现。

天人感应说

董仲舒天人感应说有两个要点:

神学的灾异谴告说。认为“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惕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对策》)。灾异谴告,被认为是天对君主的爱护和关心。
“天人同类”、“天人相副”说。认为“天有阴阳,人亦有阴阳,天地之阴气起,而人之阴气应之而起。人之阴气起,而天地之阴气亦宜应之而起,其道一也”(《春秋繁露·同类相召》)。上述两点往往交错或一道出现。天人感应说牵强附会,带有浓厚的神秘色彩,有碍人们正确地认识自然和社会。他宣扬这一学说,也包含着限制君权、维护封建地主阶级长远利益的目的。
人性论
人性论在天人感应的基础上,董仲舒提出了他的人性理论。他认为人是宇宙的缩影,是天的副本。认为人是宇宙的中心,天按照自己的意志创造人,人的性情禀受于天。他比附说:“天两,有阴阳之施,身亦两,有贪仁之性。”他还指出,人与禽兽不同,具有先天的善质,但这种善质是潜在的,要经过教育才能转化为人道之善。董仲舒将性划分为“三品”,认为“圣人之性”是善性,“斗筲之性”是下愚者,都不可以名性。只有“中民之性”才可以名性。他认为被统治者的大多数属于“中民之性”,需要统治者加强道德教育。

伦理学说
董仲舒对先秦儒家伦理思想进行了理论概括和神学改造,形成了一套以“三纲”“五常”为核心,以天人感应和阴阳五行说为理论基础的系统化、理论化的伦理思想体系。他认为道德是“天意”、“天志”的表现,他说“阳贵而阴贱,天之制也”,“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从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出发,董仲舒把人性看成是人“受命于天”的资质,并明确指出人性包括“性”与“情”两个方面。他认为,性表现于外则为仁,可以产生善;“情”表现于外则为贪,可以产生恶。因此,必须以“性”控制“情”,“损其欲以辍其情以应天”。人性虽然体现了天,可以产生善的品质,但这只是就其可能性而言,只有接受“圣人”的道德教育,然后才可以为善。所以必须以道德教化的“堤防”,阻止“奸邪并出”。

董仲舒继承了先秦时期孔子、孟子的义利观,提出“正其道不谋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的主张,强调义重于利。在志与功的关系上,他强调志,主张“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认为动机(志)不善就可以惩罚,不必等到酿成事实。

历史观和社会政治思想

董仲舒认为,历史是按照赤黑白三统不断循环的。每一新王受命,必须根据赤黑白三统,改正朔,易服色,这叫新王必改制,但是“大纲人伦,道理、政治、教化、习俗、文义尽如故”,封建社会的根本原则,是不能改变的。“王者有改制之名,无易道之实”。这种“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形而上学思想,以后成为封建社会纲常名教万古不灭的僵死教条,起了阻碍社会发展的作用。董仲舒生活的时代,土地兼并日趋严重,阶级矛盾日益剧烈。官僚、贵族、侯王凭借封建特权,对土地进行大规模的掠夺,种种违法逾制行为十分严重。针对这些情况,董仲舒提出“限民名田”,废除盐铁官营等措施,主张减轻对农民的剥削和压迫,节约民力,保证农时,使土地和劳动力有比较稳定的结合,以缓和阶级矛盾,促进社会生产的发展,巩固大一统的封建国家,这些建议和主张在当时有进步意义。董仲舒把儒学神学化,为当时封建制度提供了主要的理论根据。因而被尊为群儒首,成为汉代和整个中国封建社会的重要理论家。董仲舒著作很多,据《汉书·董仲舒传》称:“凡百二十三篇”,外加说《春秋》的《玉杯》等数十篇十余万言。现在尚存的有《春秋繁露》及严可均《全汉文》辑录的文章两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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