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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帝在中央设置了什么,来管辖少数民族事务

时间:2010-7-18 专题:乾隆帝
乾隆帝在中央设置了什么,来管辖少数民族事务
乾隆帝在中央设置了什么,来管辖少数民族事务
开发新疆:大兴屯田(1)新疆古称西域,汉武帝反击匈奴后,西汉置西域都护府,将该地正式纳入汉朝版图,成为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每逢中原王朝衰弱之时,西北地区便往往出现少数民族乘机而起建立的割据政权。清初,厄鲁特蒙古曾在伊犁地区建立准噶尔政权,并强极一时,历噶尔丹、策妄阿喇布坦、噶尔丹策零各汗,长期与清朝对峙。乾隆十年(1745年)以后,准噶尔政权陷入内乱,乾隆帝抓住有利时机,将其一举荡平,统一了新疆地区。面对这一辽阔广大的地区,乾隆以其最高统治权威,又发出了大兴屯田的号角。战乱后的新疆,给屯田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但也产生了许多不利因素。最有利的是自然条件好,新疆中部横亘着天山山脉,把全疆自然划分成南北两部分,今天俗称北疆和南疆,清时一般又称天山以北为北路,天山以南为南路。北疆地区沙漠较少,草场茂盛,土肥地沃,适宜耕牧。厄鲁特蒙古四部中,辉特部游牧于雅尔(今新疆塔城附近),杜尔伯特部游牧于额尔齐斯河流域,和硕特部游牧于乌鲁木齐,准噶尔部游牧于伊犁,四部共有二十万户,六十多万人。准噶尔政权割据新疆时,从天山南部迁移数千户维吾尔人在伊犁附近地区种地交粮,因此北疆地区农牧业蓬勃发展,成为支撑准噶尔政权的物质保证。乾隆十年,噶尔丹策零逝世,准噶尔政权长期内乱,大批牧民为逃避战乱,纷纷投降清朝。尤其十八年(1753年),和硕特部台吉三车凌等人来降,次年辉特部台吉阿睦尔撒纳、杜尔伯特部台吉讷默库等率二万余人投降清朝,给乾隆决策用兵准噶尔以可乘之机。乾隆用兵准噶尔时,曾决定在其地仍设四汗,“众建之而分其力”。当准噶尔汗达瓦齐未被清军俘获时,乾隆就提出封阿睦尔撒纳等人分别为四部汗,“朕视准噶尔众台吉与喀尔喀诸部落无异,凡事俱一体办理。四卫拉特台吉亦应照喀尔喀,每部落设立盟长、副将军各一员”《清高宗实录》,卷490,3页。,由清政府设驻扎大臣管理四部事务。阿睦尔撒纳图谋当四部总汗未遂,发动反清叛乱,乾隆仍坚持设四汗的计划,宣布噶勒藏多尔济为绰啰斯汗,车凌为杜尔伯特汗,沙克都尔曼济为和硕特汗,巴雅尔为辉特汗,表示待平定阿睦尔撒纳之后仍按四部体制管理。但后来辉特汗巴雅尔、绰啰斯汗噶勒藏多尔济先后参与叛乱,清定北将军班第、定西将军策楞,参赞大臣鄂容安、玉保,副都统和起、唐喀禄,领队大臣满福等重要将领战死,其中不少将领是被叛军以投降为名诱杀的。乾隆据此认为厄鲁特蒙古不可信任,放纵清军大开杀戒,和硕特汗沙克都尔曼济就是在这种猜疑情况下被清军误杀的。长城以北号称塞外,从来没有天花,而清军平叛过程中,天山北部流行天花。厄鲁特牧民大量出痘而死,或因避痘外迁,或避乱外逃,造成当地人口锐减。清人魏源说:“计数十万户中,出痘死者十之四,继窜入俄罗斯、哈萨克者十之三,率歼于大兵者十之三,除妇孺充赏外,至今惟来降受屯之厄鲁特若干户,编成佐领昂吉,此外数千里间,无瓦喇一毡帐。”魏源的说法基本反映了人口下降的情况,但有些事实要予以澄清:1.清军入伊犁之前若干年,北疆牧区厄鲁特四部因争夺汗位,互相残杀,人口实际已处于大量下降阶段;2.乾隆继位之后,厄鲁特蒙古不断地内逃,历史上此类记载甚多;3.有些厄鲁特牧民被清政府迁移内蒙古地区居住,像杜尔伯特三车凌部,达什达瓦部就是如此,这种减少和战乱死亡不可同日而语。乾隆在新疆实行屯田,就是为了解决人口锐减问题而采取的必要措施。清统一新疆以后,北疆成为国防最前哨,恰巧又和最富侵略心的沙俄为邻。沙俄一贯积极支持准噶尔政权分裂祖国的活动,甚至收留阿睦尔撒纳,因其出痘身亡才将尸体交给清政府。对于沙俄的居心乾隆是非常清楚的,只有派重兵守卫以伊犁为中心的北疆地区,才能有效地阻止沙俄对中国领土的蚕食。北疆人口稀少,给大批驻兵带来很大困难,军粮没有保证,其他后勤支援更谈不上,就是从新疆最近的甘肃省调拨粮食,运至伊犁也有数千里之遥。长途运输,民力艰难不说,甘肃地瘠民贫,本省经常仰赖陕西粮食,实际上是无粮可调。若从内地供应,财政负担势必激增,清政府与准噶尔对峙近七十年,每年在西北地区耗掉了大量军费,乾隆下决心解决准噶尔问题,正在于一劳永逸,彻底摆脱军费负担。既不能增加财政负担,又要巩固西北国防,在他看来,舍屯田别无出路。新疆北部的屯田,乾隆以前就已有之。“新疆屯田,始康熙之季,察罕诺尔地驻兵,因于苏勒厄图、喀喇乌苏诸处创屯种,令土默特兵千,每旗一台吉,遣监视大臣一人。而哈密、巴里坤、都尔博勒及西吉木、布隆吉尔等,咸议立屯,命傅尔丹、苏尔德、梁世勋分职其事。”《清史稿?食货一》,卷120。那时的屯田,仅是清政府解决军粮不足的辅助手段。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清军平定阿睦尔撒纳的战争接近尾声,大批绿旗兵退出战场成为闲员。当时清军粮食不足,杂以羊只供应,很多羊死于驱赶途中。乾隆想到不能让这些脱离战斗的绿旗兵坐耗军粮,就命令驻守巴里坤的参赞大臣永贵率领绿旗兵,“广为垦种,以裕军食”。永贵组织绿旗兵在乌鲁木齐、辟展、托克三、哈喇沙尔、罗克伦、昌吉等处开荒种地。据永贵报告,当年参加种地的士兵三千六百名,开荒二万九千三百亩,秋收得粮三万五千八百石,为往年三倍以上《清高宗实录》,卷559,19页。。乌鲁木齐周围地区类似的屯田兵最多时有一万三千四百名。乾隆认为这些屯田兵“多系闲住,不妨暂令乘时布种”,仍是作为解决军食的临时手段。将屯田作为保卫边防、开发新疆的主要措施是在清政府平定回部之后开始的。开发新疆:大兴屯田(2)新疆北部的屯田,是乾隆亲自规划并且倾注了全副精力搞起来的。二十三年(1758年)四月,乾隆就强调指出:“惟明岁驻兵屯田,最关紧要。虽乌鲁木齐等处现在耕种,而伊犁尚属荒闲,倘被布鲁特等侵占,又须经理。朕意于伊犁等处驻扎索伦兵及健锐营兵两三千名,合之绿旗屯田兵丁,声威自壮。”《清高宗实录》,卷560,7页。乾隆曾计划召定边右副将军兆惠到北京详细布置屯田事,后来因兆惠负责指挥进剿霍集占叛乱,改由陕甘总督黄廷桂主持此事。黄廷桂打算由东起巴里坤、西至伊犁,七处地方同时修筑城堡,派遣兵丁,开展屯田。黄廷桂为此要求供给种子七八千石,农具五六千副,驼马一万五千只。军机处接到黄廷桂的报告后,认为根据国家财力,一时无法凑齐如此庞大数量的农具和驼马供给屯田士兵。乾隆反对黄廷桂的主张,认为黄廷桂表面上雷厉风行,实质上是脱离实际空想。不久,黄廷桂又提出大量招募维吾尔族人屯田的办法,参赞大臣舒赫德也提出于伊犁派满洲、索伦兵四千,绿旗兵四千前往驻防,派维吾尔人三千户屯田的办法,都被乾隆否定。乾隆的方针是“伊犁屯田应由近及远”,若是一下子聚集满汉兵丁及维吾尔人逾万,是无法妥善安置的。他具体说道:“至于屯田伊始,或派兵五百名防守,回人(指维吾尔族)五百户耕作,计所获之粮,足敷食用,再议开扩。”《清高宗实录》,卷599,44页。他的办法是尽量不依靠国家财政,由屯田自身积累逐步扩大规模。伊犁地处西陲,其屯田最受乾隆重视。二十四年(1759年)冬天,命令办事大臣阿桂从阿克苏率兵五百名、回人三百户赴伊犁开始试种。他指示阿桂,“伊犁向为准夷腹地,故穑事颇修。今归我版图,若不驻兵屯田,则相近之哈萨克、布鲁特等乘机游牧,又烦驱逐”,着重强调屯田驻兵是巩固国防建设的大事。他还告诫阿桂,一定要抓好屯田,不可苟且塞责,存早想京师之念。阿桂率领五百士兵和三百回户,在伊犁河南岸海努克地方安营扎寨,开始了历史性的事业。尽管乾隆帝把新疆屯田视为造福于子孙后代之举,但此举并非是清政府全体成员的共识,朝野内外分歧较大。二十五年(1760年),乾隆进行廷试时,新科进士的条奏中有人就说“古之屯田为劳民”的不同看法,变相地指责伊犁屯田与西汉轮台屯田同样劳民伤财。乾隆抓住这个机会宣传新疆屯田的深远用意,他说,现在伊犁屯田,完全是依靠维吾尔人种地,维吾尔人本以种地为业,准噶尔部控制新疆时就是如此。伊犁地区原有大面积耕地,清政府统一新疆后,令维吾尔人照旧种地,“不过是还其所固有,而驻防大臣等循行劝垦,亦惟用其人以垦其地。曾有一内地百姓抑之负耒而往者乎”。可见根本不存在劳民的问题。乾隆针对遣犯种地一事解释说,这些罪犯都是恶贯满盈、本该处死之人,现在让他们前往新疆种地,“以减死之人而予以谋生之路,伊等即不得谓之民,又安得谓之劳也”。他特别强调新疆屯田,不单单为守土军队解决粮食问题,“国家生齿繁庶,即自乾隆元年至今二十五年之间,滋生民数,岁不下亿万,而提封止有此数,余利颇艰。且古北口外一带,往代皆号岩疆,不敢尺寸逾越。我朝四十八部子弟臣仆,视同一家,沿边内地民人前往种植,成家室而长子孙,其利甚溥。设从而禁之,是厉民矣。今乌鲁木齐、辟展各处,知屯政方兴,客民已源源前往贸易,茆檐土锉,各成聚落。将来阡陌日增,树艺日广,则甘肃等处无业贫民前赴营生耕作,污莱辟而就食多,于国家牧民本图,大有裨益”。他最后表示:“今办理屯种,亦只因地制宜之举。而无识者又疑劳民,朕实不解,且付之不必解,而天下后世自有公论耳。”《清高宗实录》,卷612,19~22页。今天人们来看待这件事,不能完全否定乾隆是从维护大清统治的目的出发,也不能说在大西北屯田不需要人力物力,但是新疆的确从此得到进一步的开发,有利于当地的社会进步,应肯定这是乾隆做出的历史性功绩。开发新疆:屯田的分布(3)皇帝和臣下发生争论,而且皇帝又有理,结果必是他胜利无疑。乾隆如此看重屯田,其他人当然只得退避三舍,不再反对,所以在他的直接参与之下,北疆多年沉睡的大地人欢马叫,呈现出一派生机,到处都掀起了开垦土地的热潮,并且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伊犁地区伊犁位于北疆最西部,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当清军还在进行平定回部的战斗时,乾隆已开始筹划伊犁屯田了。乾隆的指示很具体:“从前伊犁地亩,皆回人耕种,今俟回部平定,即将回人酌量迁移,与绿旗兵参杂。额敏和卓系回部望族,应同将军大臣等管束屯田兵丁,俟耕作娴习,主客相安,再回吐鲁番,方为有益。”《清高宗实录》,卷560,25~26页。乾隆想得很细致,伊犁距内地极远,与南疆却甚近,调发维吾尔族种地需费用极少。额敏和卓忠于清政府,由他来管理维吾尔人可减少民族矛盾,加上绿旗兵一起耕作,增加了稳定性。因为乾隆的重视,伊犁屯田成效最大,有兵屯、回屯、犯屯、民屯四种形式。回屯(即维吾尔人之屯)。二十四年(1759年)冬,办事大臣阿桂从阿克苏带领三百户维吾尔族农民来到伊犁,他们是最早的屯田生产者。三百户人在土地肥沃的海努克地方播种,当年就获得大丰收。阿桂报告说,以播种量计算,上地获二十倍,中地获十倍,保守估计可获粮食二万四千石,除种地者自用外,还可供上千人来年麦熟前食用。有了粮食,阿桂提出扩大回屯规模,要求增派七百户,达到一千户。阿桂说,叶尔羌、喀什噶尔、阿克苏、乌什等城,有原先就在伊犁种地、后随霍集占逃回去的两三千人,“今闻开设屯田,愿来效力者甚多”《清高宗实录》,卷634,13页。。但是上述各城伯克以钱粮缺额为借口,阻碍他们来伊犁种地。阿桂建议取消各城户口钱粮定额,以争取伯克们的支持。乾隆批示“伊犁再增回人千余,生齿更觉繁盛,亦于伊犁生计有益”,赞成此举。二十六年秋,伊犁回屯再次大丰收,收获小麦为播种量二十倍以上,青稞高达四十倍以上,平均每人收谷四十石,半数充做军粮。阿桂决定:“嗣后人给籽种一石五斗,以交粮十六石为率。”《清高宗实录》,卷650,20页。从二十七年至三十二年,清政府陆续从乌什、哈密、叶尔羌、和阗、吐鲁番等处调入伊犁地区六千户维吾尔农民,分布伊犁河南岸海努克与北岸固勒扎周围,编成九屯。每户交粮十六石,每年共交粮九万六千石,乾隆末年,伊犁将军保宁因当地维吾尔人生齿日繁,增垦土地,加征粮食四千石,总数达十万石。二十五年,清政府任命额敏和卓的儿子茂萨为伊犁阿奇木伯克,管理种地农民。三十一年,又任命茂萨弟鄂罗木管理。后来,定阿奇木伯克为专职,阶三品,总理回屯,下设十五人为属员。绿旗兵屯田,简称兵屯。兵屯是与回屯同时开始的。二十五年春,有一百绿旗兵和维吾尔农民一起播种,秋天丰收后,阿桂请增派九百人。第二年,清政府将辟展屯田士兵调入伊犁,他们共种地八千亩,收获大小麦、青稞共二万七千一百石。伊犁兵屯产粮最多,据阿桂说,乌鲁木齐兵一人年获粮约十四石,雅尔仅十一石,伊犁可达二十七石,一人所获,可供八人食用。至三十四年,清政府陆续从内地增调屯田兵二千五百人,五年换班,以五百人操练,两千人种地。伊犁将军伊勒图规定,屯田兵每人种地获粮达二十八分以上,屯田官员议叙,士兵赏给两个月盐菜银两;十八分以上,士兵赏给一个月盐菜银,官员议叙。四十三年,屯田兵改成携带家属长期驻守,定额三千人,五百人训练,二千五百人种地,共分为二十五屯,每屯百人。每人种地二十亩,百名士兵共种地两千亩,领籽种一百一十石,收获十八分者交粮一千八百石,二十八分者交粮二千八百石。四十七年,伊勒图因伊犁粮食连年丰收,仓储粮食达五十万石以上,将屯田兵减去一千名,一半训练,一半种地。伊犁地区还有犯人参加种地,称做“犯屯”。民人种地谓“民屯”,无论人数、规模都比较小。伊犁驻军每年用粮十六万石,其中回屯交纳十万石,兵屯交六万石以上,“视仓储多寡,随时增减屯种”《钦定新疆识略》,卷6,《兵屯》。,做到自给有余。乾隆末,伊犁贮粮经常在三十万石以上。乌鲁木齐地区乌鲁木齐位于北疆中部,气候条件适宜农耕,土壤肥沃,水源充足,以乌鲁木齐为中心,包括周围的昌吉、阜康、玛纳斯、呼图壁等地,屯务蔚然可观。该地区兵屯、民屯先后兴起,犯屯也占相当比重。兵屯由盛而衰。杜尔伯特蒙古游牧乌鲁木齐时,就在当地开垦出不少地亩,乾隆在平叛时,要求绿旗兵耕种那些荒弃的土地,“省馈饷而丰积贮”。二十三年,派往乌鲁木齐的屯田兵多达上万人,乾隆指示:“此次屯田,如有情愿携带家口者,即准其带往,伊等即有家口,则分地垦种各安生业”,鼓励绿旗兵在该地安家落户。然而新疆初定,人心不稳,并无多少人携眷前往,不久设防中心西移伊犁,绿旗兵大量被裁撤。次年,据管理屯田事务的护军统领努三报告,“乌鲁木齐新旧屯田兵一千名,旧兵除差遣外,实屯田兵六百七十四名,种地一万五千一百余亩,收麦黍一万二千二百四十石。新兵二百名,种地一千五百余亩,收粮二千二百四十余石”《清高宗实录》,卷598,23页。。乾隆陆续把从南疆撤回的绿旗兵派往乌鲁木齐,让他们开垦昌吉、罗克伦、玛纳斯等处耕地,使乌鲁木齐屯田兵达到三千五百人。乌鲁木齐兵屯收获量虽不如伊犁多,但兵皆耕田,出现“售卖乏人”的情况。该处屯田官安泰奏请减少屯田兵数,乾隆坚决反对,认为如果这样做,“则现在垦熟地亩,坐致荒废前功,甚属可惜,将来或酌令兵丁家口陆续迁往,开垦就食,或令腹地愿往无业流民量为迁移。则垦辟愈广,内地即可稍减食指之繁,而该处粮石亦不致陈积,自属一举两得”《清高宗实录》,卷642,11页。。
理藩院中国清代管理蒙古、回、藏等少数民族事务的中央机构。清于崇德元年(1636)设蒙古衙门;三年六月,改称理藩院,属礼部。顺治元年(1644),改置尚书、侍郎;十八年,定官制同六部,理藩院尚书亦入议政之列。咸丰十年十二月(1861年1月)成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以前,兼办对俄外交事务。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九月,改为理藩部,清亡遂废。理藩院初掌蒙古事,随着清廷全国政权的建立,更为总管蒙古、西藏、新疆等各少数民族地区事务的中央机构。清统治者通过理藩院实施对各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加强与他们的联系。康熙年间,修定《理藩院则例》,用法规固定了对少数民族地区统治的各项措施。以后又四次校修。理藩院六司分掌爵禄、朝贡、定界、官制、兵刑、户口、耕牧、赋税、驿站、贸易、宗教等政令。理藩院所辖,先后尚有内馆、外馆、蒙古学、唐古特学、托忒学、俄罗斯学,木兰围场、喇嘛印务处,则例馆等机构。此外还派司员,笔帖式等常驻少数民族地方,处理特定事务,定期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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