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从此,“达赖喇嘛”封号开始具有政治意义和法律效力。
1751年,清朝政府为了更好地治理西藏,又令七世达赖喇嘛掌管地方政权,开始政教合一。
达赖和班禅是藏传佛教格鲁派领袖宗喀巴的两大传承弟子,他们均采用独特的活佛转世制度。至今,达赖传承十四世,班禅传承十一世。
在活佛转世中,有时找来的“灵童”不止是一个,为了避免出现纠纷和争执,1792年(乾隆五十七年),清乾隆皇帝特颁发两个金瓶:一个置于北京雍和宫、一个置于拉萨大昭寺。凡在理藩院注册的藏传佛教蒙、藏大活佛,如章嘉呼图克图、哲布尊丹巴、达赖、班禅等转世时,均须将寻得的若干“灵童”的名字写在象牙签上,置于金瓶中,由理藩院尚书在雍和宫或由驻藏大臣在大昭寺监督掣签来确定“灵童”,然后经过“坐床”仪式,便正式成为“转世活佛”。
如果只选到一名“灵童”,那就必须请驻藏大臣报请中央政府,请予免去“掣签”而直接册封。
目前逃亡在印度的十四世达赖喇嘛就是由当时的中华民国政府主席颁令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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