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朱元璋的学《大诰》运动(图) |
|
时间:2009-10-28 11:07:19 来源:济南时报
|
|
|
九万余人”。朱元璋还将《大诰三编》作为国子监的学习课程和科举考试的内容,在乡里则由塾师对学子讲授,类似现在学校开设的法律知识课和招录公务员的法律知识考试。直到晚年,朱元璋依然认为《大诰》是一部“宝书”,不愿舍弃。洪武三十年(1397年),即他临死的前一个年头,朱元璋“特命有司,将《大诰》内的条目,拣其精要者,附在《大明律》内”。他要让子孙后代世世代代“依《律》与《大诰》拟罪”,盼望“大诰”光芒永远普照人间。
朱元璋原本试图通过全国性的“学《大诰》运动”,使全体臣民知法畏法,从而“遵纪守法”,做大明的良吏和顺民,永远忠于朱明王朝。然而,“运动”并没有收到朱皇帝预期的效果。这连朱元璋自己也不得不承认,“其诰一出”,“恶人以为不然,仍蹈前非”,“犯若寻常”。
更让朱元璋始料未及的还在后面,在他去世的第二个月,他的孙子朱允炆就在《即位诏》中宣布:“今后官民有犯法者,执法机关一律只按《大明律》断,不许深文周纳。”这个“深文”就是指《大诰》。之后虽然没有一个明朝皇帝明确宣布废除《大诰》,但直到明亡,《大诰》一直被束之高阁,无人问津。在明代中叶,这本一度户户收藏、人人诵读的“宝书”已经很难看到了,且鲜为人知。等到清初修明史时,《大诰》已成稀罕之物,以致修史者对它的叙述失误甚多。直到近代,经过学者的广泛搜罗,才找到了四编“大诰”。
由此看来,朱元璋的“学《大诰》运动”委实是一场不折不扣的政治闹剧。
上一页 [1] [2]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