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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丰先生曾巩(图)
曾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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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巩浅酌轻吟济水边 济南山水旷世知音

时间:2010-2-2 10:15:20  来源:济南时报
文章奉为圭臬。曾巩也能诗,有诗作400余首传世。曾巩还是一位治学严谨的学者,并曾培养了一批名儒,比如与黄庭坚、陈与义同为江西诗派“三宗”的陈师道即为其弟子。

  曾巩一生著述丰富,有《元丰类稿》五十卷、《续元丰类稿》四十卷、《元丰类稿外集》十卷流行于世。另外,他还著有《卫道录》、《大学稽中传》、《礼经类编》、《杂职》、《宋朝政要策》、《诗经教考》等等。宋朝南渡后,《续稿》、《外集》散佚不传,今仅存《元丰类稿》五十卷。《隆平集》三十卷旧亦题为曾巩所撰,后经考订,系伪托。

  齐州两年贤太守

  自北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六月,曾巩以太常博士、集贤校理知齐州军州事。此后,他在济南居官整整两年。

  曾巩刚到任时的齐州为“剧郡,习诈而夸,着流风于在昔;多盗与讼,号难治于当今”,“野有群行之盗,里多武断之家”,“俗悍,喜攻劫,豪宗大姓多挠法”。到任之后,曾巩“无忘夙夜,勉尽疲驽”,为治理、建设齐州做了大量的工作,颇有政绩。

  在曾巩任齐州知州前,齐州济阳县东北曲堤镇有一周姓豪门,“衣冠禽兽也,以资雄里中”,其子周高“横纵淫乱,至贼杀平民,污人妇女”,民愤极大,但由于周高“力能动权贵,州县势反出其下”,故州县官吏无人敢过问。曾巩一到任,即“首取高置于法”,可谓大快人心。当时历城、章丘一带有盗贼数百,号称霸王社。他们盗夺民财,放囚纵火,无人敢管。曾巩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很快就将其全部捉拿归案,并将其中31人发配外地,使“余党皆溃”,沉重地打击了当地盗贼的气焰。他还根据齐州的实际情况,在齐州全境内全面推行保伍之法,以五户为一保,观察居民出入,登记外来住宿人员,发现盗贼即鸣鼓相援,“又设方略,明赏购,急追捕,且开人自言,故盗发辄得”。当时济南有一个姓葛的强盗,“屡剽民家,以名捕不获”,一天他主动向官府投案自首,并揭发其同党,曾巩遂免其罪,并给予其“袍带酒食,假以骑从,辇所购金帛随之,徇诸郡中”。其他的强盗听说此事后,也大都投案自首。曾巩的这些治理措施使得齐州当时的社会治安状况有了明显的好转。

  曾巩任齐州知州期间,河北调集民工修黄河,齐州按旧例应出二万丁,按当时的户口册应当三丁抽一,但曾巩在核实户口、清查隐漏之后将其改为九丁抽一,大大减轻了当地百姓的负担。对王安石推行的抑制豪强、富国强兵的青苗、市易、免役、农田、水利等新法,曾巩虽有不同看法,但也积极在齐州推行实施。他还十分重视发展齐州当地的教育,曾下令齐州各学校皆授《尚书》,重新振兴了齐州地区的《尚书》之学,推动了当地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

  曾巩对当时济南的“城市建设”也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其中最主要、最广为人知的是主持修建了齐州北水门。由于济南多泉,这些泉水汇而为沟渠,环绕汇流至齐州城的西北处,旧时在北城之下留有城门来排泄北城墙内的积水。但是如果遇上大雨洪涝,北城墙外的积水就会暴涨,人们就不得不用“荆苇为蔽,纳土于门,以防外水之入”,这样既不牢固,又会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曾巩即于熙宁五年(1072)二、三月主持“以库钱买石,僦民为工”,利用原来的城门,用石头垒砌了两岸,中间置以石楗,安上了两大扇木门,并“视水之高下而闭纵之”。自北水门建成以后,济南城“内外之水,禁障宣通,皆得其节,人无后庐,劳费以熄”,城北的水患问题从根本上得到了解决。此外,曾巩在任齐州知州期间还主持修建了百花堤、百花台和北渚、环波、水香等亭,以及芙蓉、水西、湖西、北池、百花等七桥,使当时的西湖(今大明湖)成为济南的一大名胜。

  曾巩初到齐州之时,当地由于无接待使客的专用馆舍,所以一旦有使客至,就经常调集民役,砍林伐木,为使客筑建临时馆舍,使客一走,就又将其拆撤,非常浪费。为此,曾巩于熙宁六年(1073)初,利用已调走的官员遗留下来的废屋,在泺水(今趵突泉)之畔修建了两处馆舍,并“考其山川而名之”:“泺上之北堂,其南则历山也,故名之曰历山之堂”,“泺上之南堂,其西南则泺水之所出也,故名之曰泺源之堂”。另外,曾巩还考辨否定了此前盛行的“舜耕历山”的“历山”为河东历山(位于今山西境内)之说,并说:“图记皆谓齐之南山为历山,舜所耕处,故其城名历城,为信然也。”曾巩还指出:“泉自渴马之崖,潜流地中,而至此复出也……齐多甘泉,冠于天下,其显名者以十数,而色味皆同,以予验之,盖皆泺水之旁出者也。”并第一次将“趵突泉”之称用文字记载下来。(以上详见《元丰类稿》卷十九《齐州二堂记》)曾巩在任齐州知州期间还动用盈余财力,修建了由长清去博州(今聊城)、直达魏州(今河北一带)的官道,“人皆以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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