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皇帝的宠臣郭四海,才华横溢,脑瓜儿灵活。据说他在任道员期间,经常纳贿。酷暑炎炎的时候,行贿者悄悄溜进郭四海家里,见他戴着棉帽子,穿着裘皮大衣,坐在火炉旁一边烤火一边吃西瓜。看到大礼送来,郭四海眉开眼笑,欣然收下。过后,事却没办成。行贿者要求郭四海“吃了我的吐出来”。郭四海说,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行贿者愤怒上告。审官就问,你有什么证据证明郭四海受贿呢?
当时没有袖珍录音机或摄影机之类,行贿者只能以语言描述当时的状况:郭四海长得什么什么样,戴着棉帽子,穿着裘皮大衣……
审官说,郭四海的长相倒是没错,但“围着火炉吃西瓜”,你当这是吐鲁番啊。扯淡,编瞎话也要圆满些!滚!
所以说,受贿要讲究技巧,事先想好退路,不能只顾低着头猛吃。万一泄露了,更要为自己找个名正言顺的理由,好像自己不受贿就对不起别人似的。像陈水扁接受审判时声称,自己犯的不是受贿罪,是“社会文化罪”,华人社会讲究“礼尚往来”,别人到我家里来,送点钱,带点东西,这是社会的惯例,也是文化的传统。可以收吗?可以收。有错吗?没错。
不愧是当过律师的人,一下子把所有人都拉成自己的同案犯。
康熙的另一位宠臣高士奇就比陈水扁聪明,他不打击一大片,而是只拉一个人当同案犯。话说这高士奇,每天进宫都揣一把金豆子,探头探脑地向太监们打听皇帝近日生活细节,比如读了什么书、吃了什么饭,跟什么人谈了什么问题,如果信息有用,便随手送对方一颗金豆儿。这样,他总能窥探到皇帝的喜好,一言一行都让皇帝感到称心。一传十十传百,就连提拔过他的军机大臣明珠,都要向他送礼,以请教如何取悦皇帝。高士奇因此迅速发财。后来有人告到康熙那里,说高士奇太黑,当初他光杆儿一个到北京来,现在只要查一查他的资产,跟他的工资核对一下,就能清清楚楚地显示出他收了别人多少钱。
康熙把高士奇叫来询问,高士奇倒没反驳,而是回答:因为皇帝你宠爱我,各督抚大臣愿意馈赠我一些粮米,最终还是给您面子啊!否则,我高士奇算老几?其实您的大权并没旁落,试想,我何时影响过您的决策?所以,他们送我东西也没有用,但我却因为您的错爱而衣食无忧。谢谢啊!
康熙乐了,虽然高士奇说的并非事实(他一定因为受贿而影响过康熙的决策),但皇帝确实是他的同案犯。民主社会里,反对受贿是普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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